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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收益法有利金控、營建及資產股
作者: 周茂 日期: 2013.12.05  天氣:  心情:


   IFRSs不動產評價決採「收益法」,港商野村證券等外資法人昨(4)日認為,雖低於市場原先所預期的「市價法」,但從強化資訊透明角度,還是給予肯定。根據評估,包括國泰金、富邦金、第一金、國建、冠德、遠東新等個股可望受惠。


 野村證券台灣區研究部主管王嘉樞指出,IFRSs不動產評價決採「收益法」,雖低於市場原先所一直預期的「市價法」,但台股應該會正面反應此項政策,因為最起碼提升公司財務資訊透明度,但對股東而言,投資氛圍好轉效應應高於股利實質貢獻。


 王嘉樞表示,這是因為不動產價值提升雖可反應在財報上,但股東不會拿到來自不動產收益的額外現金股利;此外,公司淨值雖然會隨之增加,但ROE卻可能會反向下滑,可受惠的產業與個股分述如下:


 一、金融業:特別是擁有龐大不動產投資部位的壽險公司,如國泰金與富邦金,前者未實現收益高達1,300億元,後者尚未對外公佈;此外,第一金也有200億元未實現收益,同樣可從中受惠:二、營建業:國建與冠德未實現收益則分別為91與100億元;三、集團股:如遠東新,也可望受惠。


 根據日盛投顧評估,公司若採「收益法」評價投資性不動產,淨值可望提升,負債比可望下降,因此,在融資規劃上將更具彈性,也有利於投資價值提升,但在盈餘分配限制下股利配發影響有限。


 日盛投顧指出,由於目前財報揭露投資性不動產的公允價值以市價法為主,因此若以收益法來評估,其實際增加的淨值會較低,根據評估,若以淨值影響百分比來看,營建股以F-鼎固、順天、太子、國建,資產股則是以藍天與遠東新的潛在獲利較大。


 儘管IFRSs不動產評價決採「收益法」被外界視為「開小門」,但卻意外讓台股成為昨天亞股中「唯二」走揚的主要股市(陸股上漲0.69%),最後收漲25點,外資則是繼續買超台股34億元,繼續對台股「情有獨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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