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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的故事-7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慧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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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前幾天的新聞(愛情公寓出事了)
作者: 梅子綠茶 日期: 2011.07.10  天氣:  心情:

首先對犯罪者感到不恥;對死者只能默哀!
社會上的人,都要好好沉思一下。


中國時報【沈揮勝、廖志晃/南投報導】

埔里中峰國小廁所管路間驚傳女屍命案,檢警相驗研判頭部遭重擊致命,七日傍晚陳姓女子出面指認,確定死者是她十六歲妹妹,並稱妹妹與男網友約會未歸,凶嫌已呼之欲出,今天很可能宣布破案。

警方說,死者陳姓少女的姊姊是針對警方公布之被害人牛仔褲右後口袋繡有阿拉伯數字「68」字樣,及灰色T恤腹部印有「1908」黑色大字、衣服胸前絹印有金色米老鼠圖案,及左耳上方穿洞等特徵,指認是今年國中剛畢業的妹妹。

家住埔里的陳女先前往鯉潭派出所報案,並觀看校園監視錄影帶,確認十六歲的胞妹於四日傍晚與一名男子同時出現在校園內;過程中,男網友一度想搭少女肩膀,但少女並不接受。




報案青少年指出,曾看到一對情侶手牽手在校園談心,但後來只見男子提水桶從男廁跑出來說「你們學校廁所太髒太臭,我幫忙打掃」,不讓他們進入。當時有聽到敲鐵門的聲音,因為好奇,六日傍晚一起到男廁,「發現這個天大的祕密」。

陳女說,妹妹喜歡上網交友,日前還告訴姊姊在「愛情公寓交友網站」認識一男網友,已約定在上周六或周日要和對方出遊。陳姓少女平日愛玩,多日未歸的情況以前曾發生數次,姊姊看她兩天沒出現,原本不以為意,哪知這次竟出事。

警方表示,被害人為埔里鎮一所國中的應屆畢業生;命案現場也是被害人國小就讀的學校。警方透過監視畫面發現,周一傍晚六點左右,死者與一名男子出現在校園,研判少女應於周一遇害。警方還發現一輛可疑機車,鎖定特定對象追查中。

家人說,被害少女曾表示自己的即時通留有該網友的手機電話,警方昨晚試著登錄但密碼失敗,已連夜連絡網路公司代為解碼。警方說,凶嫌雖身分尚未確認,但容貌已由錄影帶掌握。

陳姓少女命喪校園,凸顯出網路交友與暑假校園安全是否出現漏洞。員警表示,網路原本就充斥陷阱,家長除了要多關心和了解孩子的交遊狀況,也應不時透過溝通互動,防止受傷害。


剛從國中畢業

〔自由時報記者佟振國、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埔里鎮中峰國小廁所女屍命案,警方昨確認16歲死者剛從國中畢業,疑似在「愛情公寓」交友網站結識男網友,4日外出會面後失蹤,卻慘死在國小廁所的管路間,警方已鎖定留「刺蝟頭」的可疑男子全力緝凶。

埔里鎮3名學童前天傍晚在中峰國小操場旁廁所內,發現管路間的溝槽竟有一具女屍,死者後腦有明顯鈍器重擊痕跡,失去意識後被外力強塞至狹窄溝槽,檢警尋獲一塊沾有血跡、毛髮的石塊,朝他殺偵辦。昨天初步相驗,死因是後腦重創或溺斃,至於是否遭性侵,檢方今將解剖驗明。

家屬透過衣物認出
警方公布的死者特徵、衣著後,昨晚有女子指認應是失蹤多天的妹妹,其父看了照片、遺物後,更加確認,姊姊當場崩潰痛哭,她說,妹妹國中剛畢業,過去常無故離家,通常2、3天就會返家,不久前又蹺家,家人向派出所通報失蹤人口,最近才回家、銷案,沒想到這次竟天人永隔。

家人一度阻見網友
警方調查,少女最近在「愛情公寓」交友網站結識男網友,2日晚相約見面,死者的姊姊擔心晚上出門不安全,力阻外出,少女才作罷,未料她4日赴約,卻踏上死亡之路。

學童見2人有說有笑
目睹女屍的學童向警方表示,4日曾見一對年輕男女在校園內牽手說笑,晚間6、7時許,他們到廁所附近找遺失的硬幣,聽到廁所傳出聲響,目睹留著刺蝟頭、穿黑色襯衫、黑褲的男子,提拖把走出廁所,發現有人而神色慌張,直說廁所太髒幫忙清洗,隨即匆匆離開;學童覺得可疑,前天下午前往一探究竟,發現廁所後方管路間溝槽浮著一隻手,嚇得趕快報警。

警追查刺蝟頭男子
警方過濾校園監視器,發現與學童指證相符,並調出一對男女共乘重型機車的畫面,後方女子未戴安全帽,衣著與死者相似,正追緝「刺蝟頭」男子。

【陳方瑩╱南投報導】南投縣埔里鎮中峰國小男廁女屍命案,家屬昨下午出面指認,確認女屍是今年國中剛畢業的十六歲少女陳鳳儀,家人表示,少女熱中網路交友,三天兩頭蹺家,懷疑是網友加害,警方鎖定對象偵辦中。

「愛情公寓」交友
警方調查,前天傍晚在埔里鎮中峰國小男廁管線間發現的女屍,後腦有三個鈍器重擊傷口,死亡約三天,據報案青少年指出,本月四日下午二時,曾看到一對情侶手牽手在校園談心,上廁所時,看到一名男子提水桶從男廁跑出來,還說「廁所很髒,幫忙打掃」,警方懷疑當時少女已遇害,應是情殺案。

昨下午四時許,一名陳姓女子看到新聞報導,到埔里警分局偵查隊,經照片及監視器畫面指認,確認是她的四妹陳鳳儀,她說,妹妹在網站「愛情公寓」認識一名男生,上周某天晚上欲出門會友,但因太晚被她禁止,電話中另約白天時間,應是二日或三日失蹤。

「真的很難接受」
陳女表示,母親已經過世,爸爸忙著做工,家裡有六姊妹,四妹上國中後,迷上網路交友,常蹺家不見人影,國中畢業連基測都沒去考,沒想到這次離家,竟發生這樣的事,「真的很難接受!」

警方透過監視器畫面發現,四日下午近六時,少女與一名男子出現在校園,研判少女四日遇害,並發現一輛可疑機車,鎖定特定對象追查中。

求歡被拒 警19歲子殺16歲女 上愛情公寓被揪出
蘋果日報


「人是我殺的」


【陳方瑩╱南投報導】南投縣埔里鎮中峰國小男廁少女命案偵破!警方前晚逮捕涉嫌殺人的竟是父親當警察的大一男生簡佑豪,他在「愛情公寓」網站認識16歲少女後,初次見面,求歡遭拒,老羞成怒之下,拿起磚塊重擊少女後腦致死,拖進國小男廁管線間棄置,警訊後昨依殺人罪嫌移送。被害少女大姊激憤說:「太可惡了,我們永不原諒他!」


簡父獲知兒子殺人說,「全家人很遺憾、哀傷,將向被害人上香致意,並協助辦喪事。也會要兒子勇於面對司法制裁。」


將查是否遭性侵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宋恭良說,已採集少女下體分泌物檢體檢驗,將查明是否遭性侵,少女致命傷是後腦二個鈍器撞擊點,至於脖子上的勒痕及抓痕,研判是拉扯造成。


警方指出,6日下午,多名少年在埔里鎮中峰國小男廁管線間發現女屍,向警方報案,一少年表示,4日曾見一對男女牽手走在校園,警方前天找到被害陳姓少女(16歲)的姊姊指認身分後,據校方監視畫面及網上紀錄鎖定對象,再經報案少年指認,確定就讀南台科技大學的簡佑豪(19歲,埔里鎮人)涉嫌重大,到其埔里家前埋伏。


相約校園裡散步


前晚,簡男騎機車返家,警員上前盤問,他表現得相當鎮靜,但警方點破:「這輛機車是你的?」「你四日穿黑色衣服,到過中峰國小?」「認識『××』(少女網路化名)嗎?」等問題,簡馬上招認「人是我殺的」。警員當場逮捕。


簡男向警方表示,他與陳女在「愛情公寓」網站認識,很有話聊,4日相約第一次見面,由他騎機車到陳女家帶陳女出遊,下午二時許騎車到中峰國小,聊天散步甚至盪鞦韆,互動熱絡。


拿磚頭猛砸後腦


簡男說,他一時性衝動,想要與陳女發生關係遭拒,雙方在男廁前草地拉扯,老羞成怒下,先勒住陳女脖子,拿起大石頭和磚頭,猛砸陳女後腦,將她拖進男廁,塞入管線間只有20多公分寬溝槽,他走前並清理現場才騎車離開校園。
中國時報【沈揮勝、曹婷婷/綜合報導】
爸媽分居 網交殺人… 他已有女友是班對
簡佑豪為南台科技大學會計資訊系學生,行凶被捕訊息傳回校園,師長錯愕。洪姓系主任說,簡佑豪生活和操行都很正常,入學一年多,雖未有傑出表現,但亦未犯錯、記過。陳女父親說,女兒功課普通,但很乖巧,凶嫌那麼年輕,手段卻那麼流狠惡質,絕對不原諒他。


洪主任轉述班導林老師的說法,指他自己有要好的女朋友,上課出雙入對,是有名的班對。因求歡未遂而殺人的消息在電視播出以後,所有老師都不敢置信,甚至懷疑是媒體搞錯。

簡佑豪在網路上有專屬網頁,一開始即說:「我叫簡佑豪,出生於南投縣埔里鎮,一個祥和的小鎮,父親是正直嚴謹的警察,母親現自營一家民宿,家中三兄弟,我排老二,父親的嚴謹的個性,影響我事事小心謹慎,而母親挑剔又總是追求完美的個性,使得我不容許一點失誤發生。」對照他的犯行,顯得十分諷刺。

南投縣幾位警界主管,一被問到嫌犯父親與警界淵源時,都尷尬回答「不知道、不清楚」。員警說,「各行各業的小孩,誰都不能擔保沒人出過問題。」他們私下透露,簡佑豪父母分居中。


簡佑豪與媽媽同住,她開的民宿在地方風評不錯。昨天一整天關門以迴避媒體,到傍晚才簡單回應說,孩子很文靜,很少出門亂跑,聽到他衝動釀禍,很傷心、無法接受事實,心情盪到谷底。但孩子人生還有很遠的路要走,不能讓他跟著盪到谷底。


她說「認真經營民宿,提供孩子最好的教育環境,是想彌補另一個區塊(指因分居減損的家庭功能)。」

兒子殺人 警父蒙鼓裡
更新日期:2011/07/09 04:11 〔南投新聞小組/報導〕「我天性隨遇而安,雖然個性內向,但熱心助人,與朋友間相處融洽、和諧。」這是嫌犯簡佑豪在學校網站上的自我介紹,如今一時衝動鑄下大錯,不僅害少女家破人亡,個人前途也毀於一旦。

簡佑豪的父親簡文棋,在仁愛警分局擔任巡佐,母親則經營民宿,家中有三兄弟,他排行老二,在學校個人網站中他特別感謝父親的正直嚴謹,培養他事事小心謹慎,母親追求完美個性,讓他不容許自己有一點失誤。
高中三年簡佑豪取得多項電腦、會計檢定證照,大學也選擇有興趣的會計資訊系,不料一時衝動犯錯。
兒子犯下殺人重罪,簡文棋相當痛心難過,對被害人及家屬深感抱歉,強調會鄭重前往死者家中上香道歉,全力協助家屬治喪與後續賠償事宜。
簡文棋指出,兒子年紀輕,犯錯後心慌意亂,但他已年滿18歲,要對自己的偏差行為負責,若早知一定帶兒子去自首,他教導無方也難辭其咎。
簡文棋表示,兒子最近曾向他表示活得很辛苦,容易發脾氣,甚至以拳頭猛捶牆壁,似乎情緒管理出問題,將待他情緒穩定後進一步了解輔導。
至於死亡的陳姓少女,她的大姊昨天情緒激動,數度崩潰痛哭,大呼:「網路交友害死我妹妹!」
警方調查,陳家有6姊妹,陳姓少女排行老四,母親早逝,大姊則是姊代母職照顧妹妹;7月2日晚間,陳姓少女與簡嫌相約見面,大姊不讓妹妹出門,但少女4日還是出門會網友,發生不幸,讓大姊相當難過自責。

嘉義大學輔導與諮商系教授王以仁說,男生向女生要求親密關係,須你情我願,「人生不可能想要什麼,就能得到什麼。」要尊重別人並排解挫敗、自我調整性衝動,避免憾事發生。

網友兇殺案例

◎2005/07:男子張文蔚因為常賣網路天幣給15歲網友王榕笙,誘騙王離家後迷昏,向家屬勒贖3百萬元,王反抗被他活活勒斃,棄屍圳溝,台中地院判處死刑,已槍決。


◎2002/06至2002/08:被稱為是高屏地區網路淫魔的男子王國華,在網路上結識年輕男女,假借出遊名義見面,對5女1男性侵害並搶奪財物,更對未滿14歲的表姊妹性侵後以膠帶貼住嘴巴、塑膠帶套頭分裝進飼料袋,丟入屏東縣萬丹鄉大排水溝,造成1人死亡,法院判決死刑定讞,已槍決。


◎2001/05:男子陳家烽上網認識18歲楊姓少女,以指導學開車為名將她騙至家中,兩人閒聊時提及陳有性功能障礙,楊女疑似譏諷陳性無能,陳兇性大發用童軍繩纏繞楊女脖子,再抓她的頭往牆壁上撞擊多次致死,最高法院判刑20年確定。

網友見面注意事項


◎將見面地點、時間知會親友,務必結伴赴約


◎約會地點選擇熱鬧、明亮且通訊良好的公共場所


◎避免搭乘對方交通工具,與對方保持距離,勿身體接觸


◎勿食用對方事先預備飲料(食物),勿讓自己飲料(食物)離開視線


◎清楚了解對方個人資料,約會保持高度警覺


資料來源:南投縣警察局

沒了防護網虛擬交情、謹慎會面
更新日期:2011/07/09 02:53 沈揮勝、馮惠宜/南投報導
中國時報【沈揮勝、馮惠宜/南投報導】


埔里校園命案,加害與被害雙方之所以認識見面,乃透過網路媒合。「宅男」、「宅女」網上相會,常因不知對方真正身分,在虛擬的世界交談肆無忌憚,用語大膽露骨,一旦相約在見面,難免會招來居心不良的網友而慘遭不幸。

精神科醫師徐宏銘分析,命案凶嫌簡佑豪應是易衝動、有情緒控制障礙問題,不能忍受挫折,遇不滿即逞快行凶。他強調,誰無慾望,但正常人會適時控制慾望,也懂得忍耐、尊重別人;犯罪心理學中發現犯罪者或因家庭因素、或因教育偏差,造成衝動性格,面對挫折會衝動、情緒失控,做出不被社會接受的事。
徐宏銘建議,即使對在網路世界已無話不談,女性初次與網友見面,仍應結伴同行,不宜單獨赴約。
徐宏銘強調,暑假期間許多青少年沉迷網路世界,網路交友更是風行,父母親應留心小孩交友情形,並適時教育未成年子女不應單獨赴約,尤其是女性更不應該隨便和陌生男子相約見面,未成年子女遊必有方,要出門和誰相約要交代清楚,並留下對方連絡電話,也應清楚告知何時會回家。


為此,南投縣警察局也發出「網路交友安全守則」,強調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宜單獨與網友見面,出遊前要確實知道對方正確姓名和連絡電話,並告知親友。





以下是我的個人心得:

網路交友,是現今普遍的人與人的交際行為之一,

單純交友可以很簡單,也可能是複雜的,

我覺得兇手本身年紀輕輕,十九歲而已,

那個年紀對愛情是憧憬的,加上男性賀爾蒙作祟,

談吐或者動作本身就可能是不成熟的,並非像一般人說的,

十八歲就是成年,這是大錯特錯!我個人研究人類行為分析多年,

感到現下年輕人,因為生活環境與思想方面處於跳躍式學習,

所以講話、待人、處事方面也是如此,這點是與早期60、70年代的人有極大的差異,

算是一種分水嶺。

當然愛情公寓是讓社會男、女,你、我之間溝通的橋梁,

本身定義就是以正面為取向的!

沒有任何人想遇到不好的事,大多女性選擇分析思考,

讓她們選擇那個對的人.

而男性大多先以外貌決定,

再做下一個決定,例:打招呼、閒聊...等

而新聞當中的女孩,與對方之間應有好感,

才允諾外出見面,起先是遭姊姊阻止,

隔兩日才再約網友外出,

情竇初開的男女,

男的 心裡想的是 OS: 看吧,我擁有摩托車,

倆人共乘一台機車,兜風就是一種展現我的最好時刻

女的 心理想的是: 這個男孩子給我感覺不錯,

就座他摩托車一起去玩吧

地點是 中峰國小,想必與那位女孩是有地區淵源的!

過程一開始是 相談甚歡的<---這段兇手自述,與證人指證
兩人還有一起玩盪鞦韆,
可能幾小時過去了,
犯罪人想要進一步,
與被害人有肢體上的接觸,
女孩子在心態上基於,
我們沒關係還沒到,
怎能有其他親熱的舉動為由,
拒絕了對方搭在肩上的動作!
在此之間,我相信男方一定還有其他不雅的動作,
一方面求歡不成,加上精蟲充腦,
頭腦除了性還是性,怎麼正常思考呢?
惱羞成怒下,拿起離自己最近的"利器"
往被害人人腦袋砸,
一....二...三..
人不會那麼脆弱,
第一可能哀嚎或求救,
或者產生昏迷,
第一時間不太可能馬上斷氣,
血跡泊泊而流,一路被拖到廁所管道間,
相信丟到溝槽內,也不是第一時間想出來的,
該是一移再移...



最後犯罪人碰到一位青少年
說了一句話,
讓那青少年(指證人)懷疑,
進而;去死者地點一探究竟,
最後發現死者在廁所管道間.

當然犯罪者通常作的第一件事,
就是銷毀證據<------拿"你(妳)們學校廁所好髒好臭"當作藉口
好讓他的罪刑銷毀,拒絕他人進入廁所使用

報導中有提到,犯罪人父親是警察,
母親是一家民宿主人,
看得出來平常就忙於工作 <---很多人的垢病,講明白點台灣人除了工作還是工作!!!

我覺得教育比起一切還來得實際,
一位父親或母親,從小的教育,
從小愛作為教育的基礎,
相信受這樣教育的小孩,
怎麼忍心去殺害他人,
可見他們本身教育就有問題!

我重申交友是男、女基本的天性
這裡只能算是管道,
懂得人會去好好運用,
笨的人是好好的被利用,

PS: 最後愛情公寓已經明訂,十八歲以上才可登記註冊,不過實際情況如何呢?
後續我再作分析報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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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25 01:07
他, 38歲,苗栗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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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20 21:26
他, 36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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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20 20:51
他, 36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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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20 20:47
他, 36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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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10 21:51
她, 49歲,新北市,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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