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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新詐騙手法- 一場車禍
作者: 。◕‿◕。御斯。◕‿◕。 日期: 2008.01.16  天氣:  心情:

新詐騙手法- 一場車禍,對方 說沒關係,卻換來賠償金

黃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
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黃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


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黃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30萬現金


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


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萬元私下和解


這是真實案例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


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請對方出示證    並簽字
)

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


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
……

希望各位小心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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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1-23 10:30
她, 36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23 10:47]:

對呀

 
時間:2008-01-17 12:43
她, 30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23 02:48]:

詐騙徒都抓對方三大重點=>1.同情心 2.人們不太重視的事(擦撞.突如其來) 3.投資賺錢的心(貪圖心.貪便宜)

 
時間:2008-01-16 23:03
他, 46歲,高雄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16 23:08]:

聽說這種人都是大學生以上的學歷,而平常不正當工作,盡想一些有的沒的。

正所謂法律是死了。人是活了。果然是心存不正,所想的到的頭腦QQ

 
時間:2008-01-16 22:59
她, 38歲,亞洲其他,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16 23:04]:

這年頭 做壞事的人想法真多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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