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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世運、主權、台灣國。
作者: ☆珍愛甄愛╭★ 日期: 2017.10.09  天氣:  心情:
本文原發表於2008年10月19日自由時報星期專論,經徵得作者同意後轉載。

應該補修的公民第一課──我們的「國家」是什麼?

◎ 王美琇/政治評論家/北社副社長


台灣社會把許多不正常現象視為正常,已經到了麻木不仁的地步。在充斥著國家謊言的十月裡,拆穿所有的「國家」謊言,拒絕繼續麻木不仁,是讓自己「活得比較正常」的一種方式。

本月初,馬英九接受日本媒體訪問時說:「中國大陸是中華民國的領土。」除了自由時報曾提出批判外,大多數的媒體都視而不見。如果台灣是一個正常國家,這種情況會發生嗎?為什麼我們可以容忍一個國家元首,對於「國家」主權領土的認知如此錯亂?為什麼我們可以在如此錯亂的「國家」意識裡,繼續若無其事的生活,然後自稱自己是公民?究竟,我們是哪一個「國家」的公民?

被刻意隱瞞的國家真相

「認識自己的國家」,原本是我們在小學就應該知道的「常識」,是作為一個正常國家的公民必須具備的基本常識。所以今天我想要談的,或許是每個台灣人民都應該補修的「公民第一課」:我們的「國家」是什麼?


我們的「國家」到底是什麼?台灣?中華民國?世界性運動比賽中,你曾經聽過一個國家叫台灣或中華民國嗎?沒有。全世界最大的國家俱樂部「聯合國」的一百九十二個國家中,是否有個國家名叫台灣?也沒有。以「台灣」為名的國家,還沒有在國際社會誕生;「中華民國」在世界舞台上早已經死亡。目前我們的國家名稱有七、八個,而且,在中共強力運作和馬英九的默許下,正在被改為「Chinese Taipei」(中國台北)。請問這個國家正常嗎?


還有,為什麼馬英九會說:台灣和中國不是國與國的關係,而是「現實關係」?什麼是「現實關係」?馬英九眼中的「國家」是什麼?他的國家想像又是什麼?究竟我們的「國家」出了什麼問題?


這是一個被刻意隱瞞了六十年的真相。讓我們一起打開有關「國家真相」的潘朵拉盒子吧。

中華民國只能鎖在台灣使用

第一個國家真相是:目前的國號「中華民國」,是一個只能鎖在台灣使用的國家名字。走出國門,全世界所認定的China(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PRC),不是中華民國(ROC)。這已經是世界通行的政治常識,也是政治現實。但是馬英九和中國國民黨拒絕接受,他們認為「中國」是指中華民國。馬英九現在正使用這個「超現實」的國家謊言,繼續統治台灣人民。


一九四九年國民黨從中國流亡遷佔台灣後,沒有經過台灣人民的同意,強行將「中華民國」國號、國旗、憲法等放在台灣人民頭上。一九七一年中華民國被逐出聯合國,聯合國席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在國際上正式宣告死亡。後來,「中華民國」變成只是用來欺騙台灣人民、捍衛國民黨中國法統的國家名字。


甚至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馬英九和中國國民黨的國家想像還是──中國。他們認為中華民國代表中國,這是不能撼動的「法統」。由於這個悖離世界常識和政治現實的法統,讓台灣人民被集體綁架在「中華民國」下,無法以「台灣」之名,開創出一個嶄新的國家。

中華民國憲法是最大的謊言

第二個國家真相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中華民國憲法」,是台灣島上最大的謊言,也是政治亂象的始作俑者。


目前,這部中華民國憲法下的「國家主權和領土」包括全中國,只在後來的憲法增修條文中,將「政府治權」鎖定在台澎金馬。國民黨根據這部憲法制定「兩岸關係條例」,把兩岸以「台灣地區」和「大陸地區」訂定之。所以在中華民國憲法下,台灣並不是一個國家,只是一個「地區」,這就是馬英九說出「台灣是地區」的由來。換句話說,馬英九和中國國民黨所認知的「國家」,並不是台灣,而是中國(它的假名叫中華民國)。


然後,根據這部憲法,國民黨政府制定了教育政策,編纂充斥著大中國意識的國文、歷史和地理教材,讓台灣人民在受教育過程中,完全與自己生長的土地脫節,對自己的土地全然陌生、卻對遙遠的中國寄予感情和想像。現在,這種錯誤的大中國教育仍在繼續殘害我們的下一代。請問這樣的教育,怎麼可能不教出一批批國家認同錯亂的人民?


台灣和美國都是移民社會,但是美國的建國元勳們,並沒有把國家想像定位為「英國」。他們創建了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創立了一部新憲法,制定以美國國土為本的憲政體制和教育政策。以至於,縱使有世界各地的移民進入美國,卻能在第二代落地生根後,成為真正的「美國人」,並且誓言效忠美國。他們沒有錯亂的身分認同與國家認同。

中國國民黨編造六十年的國家謊言,造成今日台灣人民國家認同的錯亂、憲政體制的混亂和政治紛爭的永無休止,也造成「國不成國」的困境。我們的現在和孩子們的未來,都被困在其中動彈不得。


徹底終結台灣最大詐騙集團


紀伯倫在【先知】一書中寫著:「如果不是你們自己的自由之中殘存著暴政,在你們的驕傲之中隱藏著羞愧,一個暴君如何能統治一群自由而驕傲的人民?」


我想問的是:一個領土主權認知如此錯亂的總統,怎麼有資格統治一個國家?一個昏君如何能統治一群自由而驕傲的人民?一群自由而驕傲的人民,如何能忍受自己的國家「國不成國」?我們真的是自由而驕傲的人民嗎?或者只是逆來順受、懦弱投機的奴化之民?太多的疑問,太多的不正常,每天都在台灣上演,而我們依然視而不見。我們能稱自己是一個負責任的公民嗎?

所以,讓我們重新回到公民第一課吧。如果你和我一樣,願意在這塊土地上,重建一個名叫「台灣」的國家,做一個負責任的、自由而驕傲的台灣公民,那麼我們最重要的公民第一課,就是:徹底拆穿虛假的「中華民國」神話;徹底終結

唯有中國國民黨和馬英九的謊言統治徹底瓦解,讓一切回歸真實,台灣才有可能脫胎換骨,開啟百年維新之治,建立一個以「台灣」為名、名符其實的新國家!


2009-04-01

[koe]: 【自由時報】雲程‧連根藤:台灣關係法30歲問答



【自由時報】雲程•連根藤:台灣關係法30歲問答
各摘自自由時報

TRA奇妙無比—〈台灣關係法〉30歲的重新檢視 ◎ 雲程
2009-3-18

一九七九年美國與ROC斷交時,為持續與「台灣人民」(the people on
Taiwan)的關係,出現舉世無雙以國內法管轄「外部事務」的〈台灣關係法〉(TRA)。TRA奇妙之處包括:

一、到底TRA的法源何在?原先國務院負責起草「綜合法案」(omnibus
bill),最後權力卻由國會回收?TRA是國會行使〈美國憲法〉第四條第三款專管領土事務的「國家大權」(plenary power)嗎?

二、美國還有一九五○年的〈波多黎各聯邦關係法〉(Puerto Rico Federal Relations
Act),它與TRA有兄弟關係嗎?為何美台之間不是「領事協定」而需要法律管轄?

三、TRA制訂於一九七九年四月十日卻回溯至當年元旦生效。如果時間具法律價值,答案只能是美國不得中斷與台灣的關係。其本意在避免台灣成為「遺棄地」(terra
derelicta),使其上以ROC為名號的台灣行政當局,得因佔有而擁有台灣的領土主權,成為「中國一部分」嗎?

四、TRA的台灣行政當局(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採複數用語,意思是台灣當局不止ROC一個?或者ROC本為複數存在,都是台灣當局的一部分?

五、戰前美國對「菲律賓自治國」(the Commonwealth of
Philippines)派有領事。國際法定義這是「國內的領事派遣」。在美國國內法TRA下設立AIT,也可視為「國內的領事派遣」嗎?

六、從「佔領+流亡」的架構看,無論「美屬說」或「佔領說」,都主張TRA是〈舊金山和約〉下的權力行使。從TRA避免產生「遺棄地」來檢視,〈舊金山和約〉裡美國為「主要佔領國」,恐非贅語一句。

七、TRA開宗明義楬櫫應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台灣人民間「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就是台灣即使在「既非國家、也不屬中國」地位下應該享有包括旅行、簽證、護照、經貿、衛生、通航等所有領事權利(consular
rights)。美國長久忽視台灣人民合法的領事權利,豈不牴觸TRA甚至〈美國憲法〉?

八、當中國也制訂TRA或在國際組織中「暗示對台灣具有主權」,並因此晉升台灣的「宗主國」,將對美國的TRA有何衝擊?中國從「何國」取得宗主國權利?台灣會成為美中共管地(condominium),從而使台灣海峽改變「水域的法律地位」嗎?

這些「小小法理」都是西太平洋安全的「大大課題」,戰前滿洲國與波蘭等鴕鳥教案歷歷在目。一旦美國走錯一步,恐將成為英美法裡面「禁反言」(estoppel)的囚徒,豈可不慎!

(作者著有《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http://tw.myblog.yahoo.com/hoon-ting/)


TRA試答◎連根藤
2009-4-1

台灣關係法(TRA)制定卅周年前夕,雲程先生於三月十八日在自由廣場提出八點說明和試問,很有創意。對於他的問題,想提出回答以闡明TRA更深含意。

一、TRA的法源何在?

答:法源可從舊金山和約廿三、廿四、廿七條的「寄存(deposit)條款」說明。其內容是包含台灣主權的條約書,經四十八個簽字國簽字和批准後寄存美國政府。寄存是保管性質,表示美國保管著台灣主權狀,美國議會是依保管義務制定TRA。

二、波多黎各聯邦關係法與TRA有兄弟關係嗎?

答:兩者不同,因為美國為簽字國保管條約書正本,牽涉這些國家。

三、ROC為名的台灣當局得因佔有而擁有台灣主權嗎?

答:保管國的美國宣布「海峽兩岸不得片面改變台灣法律地位」,這就是為何台灣當局無法擁有台灣主權的理由。

四、台灣當局不只ROC一個嗎?

答:台灣當局是複數,表示美國也是台灣當局之一。因為ROC或台灣當局不是國家,沒有交戰權,所以由另一台灣當局的美國執行防衛台灣的交戰權。

五、TRA下設立AIT也可視為「國內的領事派遣」嗎?

答:美國受託保管包括台灣主權的條約書而在台灣設立AIT,這個很類似戰後佔領日本的GHQ(General
Headquarters),代替日本執行交戰權。AIT在內湖區建設本部,要佈置海軍陸戰隊。美國擴大介入後,台灣將類似戰後受美國輔助而完成國家正常化的日本。

六、美國為台灣的「主要佔領國」嗎?

答:不錯,但是,佔領不改變主權,所以美國只保管「台灣主權狀」(含於舊金山和約中),但並不是「保有」。

七、美國長久忽視台灣人民合法的領事權利,豈不牴觸TRA?

答:美國把台灣人民和台灣當局分開,規定當局是人民的代理,但現在反而是台灣當局「代表」台灣人民,這令美國政府不滿而抵制台灣當局,使人民的權利間接受忽視。

八、中國制定TRA可取得宗主國地位嗎?由何國取得宗主國權利?台灣會成為美中共管地嗎?

答:中國未保管台灣主權狀,不得制定TRA,制定也沒意義。中國無法從任何國家取得台灣宗主國權利。國共一家,可能漸進把台灣行政權和外交權讓給中共,但這個不致造成美中共管台灣。以上是從國際看TRA的實像,可見TRA是台灣的救命索。

(作者為台生報發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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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李登輝的台灣主權論述

前言

李登輝接受媒體訪問,說出「從未主張台獨,台灣已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追求台獨是倒退,是危險的」的論調後,引發許多獨派人士大彈,認為李登輝立場變了。分析李登輝過去之主張發現,李登輝的立場並無轉變,其建國的目標和獨派是一致的,只是論述的前提不同,呈現的「語言」有所差異,其論述的用語是有其戰略考量。李登輝的「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一個不正常國家,要正名、制憲讓國家正常化」論述,有其戰略高度,是站在台灣有利的位置,追求台灣建國目標。李登輝拋出的說法,獨派應加以正確解讀,彼此分進合擊,以完成共同的建國(國家正常化)目標。

台灣國家主權定位論述

李登輝的論述: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要正名、制憲,讓國家正常化。論述的前提是台灣從未被國際社會所承認的唯一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所統治,台灣和中國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互不隸屬,是個主權獨立國家。但台灣仍然使用中華民國國號,侵犯中國的國家名稱(不管ROC或PRC皆是China),中華民國成為國際社會的冒牌國家,因而在國際上無法被承認,不擁有主權;另外,台灣使用外來的憲法,用一部沒經過台灣人民授權的憲法組織政府,政府是個不具統治正當性的非法政府。因為國家名稱侵犯他國國號並使用未經人民授權的憲法組織非法政府,造成國家的不正常,唯有經由人民制定新憲,更改國家名稱,台灣才能成為一個完整的正常國家。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獨盟)的論述:台灣是被外來的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ROC)所侵佔,台灣的獨立建國,是要由中華民國獨立出來,要打破「中華民國體制」。論述前提基礎是台灣被一個外來的國家(中華民國)所侵佔,要推翻該政府,讓台灣獨立。現階段達成目標的策略是經由台灣人民制定新憲法,更改中華民國國號,去除中華民國體制,即完成獨立建國目標。

陳隆志的論述: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灣主權後,台灣主權地位未定,但台灣人民擁有治權數十年,在歷經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台灣主權地位已定,台灣主權歸屬台灣人民。主張制定新憲,以台灣名稱加入聯合國。

許慶雄的論述:臺灣不是主權國家,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並非一個國家,中華民國政府只是中國的一個舊政權,對現實的「一個中國」而言,它是偏安台灣的一個叛亂體制,是中國的叛亂團體,台灣也隨之成為中國的叛亂地區。台灣如果要成為國家,必須宣佈從中國分離獨立。

何瑞元/林志昇的論述:台灣是「美國軍事政府管轄下之未合併領土」,台灣的主權被信託於主要佔領權國美國手中,美國「握有」台灣主權。台灣獨立的捷徑,是要求美國收回台灣這塊領土,再由美國獨立出來成為一個獨立國家。

民進黨的論述: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

國民黨的論述: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省,中華民國的領土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佔領的領土與聯合國會員國的外蒙古。

以上論述中,李登輝、陳隆志與民進黨皆主張台灣已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也和獨盟一致,主張制憲正名,建立完整的國家。但民進黨在執政後,在正名、制憲運動消極以對,選舉到了才喊喊口號要選票,辜負台灣人民的支持與期待,特別是其「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國名叫中華民國」的不長進說法,讓人有養子不孝的感慨。

李登輝與獨盟論述之異同

李登輝論述的前提,台灣和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互不隸屬的「特殊國與國關係」,台灣從未被中國所統治過,台灣是一個獨立於中國的主權國家,只是台灣目前使用的國名叫「中華民國 Republic of China」,在1971年聯合國已將「China」這個國名(商標)判給在中國大陸的共產黨政權,台灣再使用China的名稱是”侵權”的行為,是非法的冒牌貨,無法被國際社會承認,除非得到中國的同意,不能加入任何國際性組織,加入也只能使用藝名,例如用中國台北(Chinese Taipei)加入奧運與APEC;同時,台灣使用一部未經台灣人民授權的外來憲法組成政府,使政府不具統治正當性,基本上,是個非法的政府。因為國家名稱侵犯它國國號與使用未經台灣人民授權的外來憲法,使台灣國家不正常,要透過台灣人民制定憲法、更改國號,讓台灣成為一個正常的國家。所以,既然認定台灣已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就沒有主張、追求台灣獨立的必要,將台灣國家主權的問題界定是國內的問題,只要人民同意更改國號,制訂新憲法,就完成了建國的目標。

獨盟過去的論述前提在於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台灣是被外來的中華民國所侵佔,所以需要自中華民國獨立出來,建立一個台灣人所屬的台灣國。1971年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已被宣告死亡,台灣卻仍然使用中華民國這個國號,使用中華民國憲法組成政府,現在台灣獨立的意涵就是要「打破中華民國體制」,也就是要制定新憲法、更改國號,建立屬於台灣人民的國家。獨盟追求的階段性目標也有了微妙的調整,即由追求獨立前進到追求建國的目標。

獨盟與李登輝論述前提不同,說法自然有所差異,但皆指出共同的問題,並共同主張由台灣人民制定新憲法,更改國家名稱,完成建國(國家正常化)的目標。

喊台獨是退步的嗎?

李登輝與民進黨皆認為台灣已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既然已經獨立了,自然不用再退回去主張台獨,事實上,多數台灣人民也認為台灣已是一個國家。統派的中國時報2007年2月5日民調顯示,近75%的台灣人民同意台灣已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稍後陸委會的民調也顯示「贊成統獨者少,主張維持現狀者多」的分布基本走勢,即台灣主流民意認為台海的現狀不應受到改變,絕大多數民眾同意「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顯然地,絕大多數的台灣人認為台灣的現狀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一個和中國是互不隸屬的國家。台灣人民的國家認同趨勢是值得慶幸的,表示台獨運動的階段性目標已達成,多數台灣人民已有獨立的意識,才會認同台灣已是一個國家。現在只有保護台灣免於被中國併吞,以確保台灣獨立現狀的課題,不需要再退回去高喊台獨,重要的是在一個事實獨立國家的現狀下,再往前推進,經由制憲、正名,讓台灣成為一個真正的法理獨立國家。

喊台獨是危險的嗎?

獨盟的論述,在過去的時空環境,簡單清楚。台灣就是被外來的國家所侵佔,台灣人被外來政權統治、壓迫,台灣人要出頭天,就要打倒外來非法統治的中華民國。在國會全面改選與總統直選後,強化了台灣的國家象徵,提昇人民的國家認同,加上外來的國民黨政權被本土的民進黨所取代,弱化了中華民國的外來性,人民對中華民國的敵視情緒降低。中國崛起並時時威脅打壓台灣,激發台灣人民的國家意識,認同台灣(中華民國)就是一個國家的比率逐年上昇。在此情況下,台獨是要由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體制)獨立出來的說法,推銷難度非常高。

1982年中國修憲,將台灣納入版圖,並在國際上強力宣傳,台灣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所謂「謊話說一百遍就成真理」,中國在國際的宣傳,是有其效果,台灣唯有努力反宣傳,強調台灣和中國是互不隸屬的國家,扭轉國際人士的認知。在國際社會,不管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中國(China),國際社會普遍的認知:台灣獨立就是要由中國獨立出去;國民黨政府為了壓制台獨運動,也總是拿中國來恐嚇台灣人民,大多數的台灣人民也有錯誤的認知,認為台獨就是要由中國獨立出去。在此情勢下,高喊台獨的同時,也很弔詭地在為中國做宣傳,傳遞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台灣人民要從中國獨立出去的錯誤訊息。這也是為何李登輝認為喊台獨是危險的原意。

應選擇何種論述?

台灣是個國家,但也不是一個真正的國家,也就是事實上主權獨立的不正常國家。我們要追求的是讓台灣成為法理上的主權獨立國家(正常國家)。目前對台灣現狀的論述,大部份的論述都有其道理,但沒有一個論述是完整的,能讓每個人都能接受。學術的探討,只要邏輯論證正確即可,但對台灣人民而言,「正確」的論述就是對台灣最有利,能讓人民理解接受,有提出可行的方法與策略,能引領人民去達成目標的論述。國際社會是比「拳頭」的社會,「法理」只是掩飾目的的藉口,用來「鬥嘴鼓」用的,1982年中國關起門來修憲就可以將台灣納入其版圖,根據的是那一條國際法?台灣人要獨立建國,還需要什麼高明的理論?只要有75%的民意支持,台灣就能制訂新憲法,更改國家名稱,沒有美國、中國置喙之地。多數人民的支持就是一切,不需要什麼高明的論述。我們不用去爭論獨盟或李登輝論述前提與講法的對錯,只要雙方追求的目標一致,就是同陣營的盟友。

中國才是台灣真正的敵人

獨裁專制的蔣幫政權,是台灣人要打倒的對象,在國民黨失去政權,本土政黨執政後,人民對中華民國的仇恨感已不若以往,目前的內部矛盾是國家名稱與憲政體制的爭執,這個爭執隨著中國的威脅,人民對更改國名與制定新憲法的認同將逐漸增強,局面是站在我們這一邊,特別是中國的崛起,在國際上打壓台灣,人民對中國威脅感受日深,中國的威脅有助於提昇台灣人民的國家認同。2004年總統大選,雙方陣營各擁50%的選票,讓統派媒體有分化台灣的空間,硬將台灣切割成「藍綠」兩陣營,雙方纏鬥,難分難解,阻礙台灣內部團結,不論那一個陣營獲勝,台灣都是輸家。藍綠的內部矛盾,只有外部矛盾才能轉移,應藉由突顯中國的威脅,來解開藍綠惡鬥死結,而不是利用藍綠矛盾,來獲取選票利益。李登輝的「統獨是假議題」說法,有其戰略目的,唯有將建國運動和藍綠脫鉤,才能在短期內取得75%的同意。我們可以確信,不管藍綠,維護台灣國家利益是多數台灣人民的共同交集,有了中國威脅的外部力量相助,只要論述的策略正確,建國目標就在眼前。

結語

台灣的現狀是個國家,也不是個國家,是一個主權獨立的不正常國家,也就是台灣已獨立,只是建國尚未成功。在絕大多數台灣人民認同台灣已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現狀下,發展對台灣最有利的論述,採用可行的策略。美國不支持台灣獨立,不容台灣的現狀受改變,但什麼是台灣的現狀呢?我們應有智慧地對台灣的現狀做最有利的解讀;2006年3月世界台灣人大會發表的「成田宣言」指出,台灣的國際現狀,是指1)「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的現狀,2)「台灣與中國是互不相隸屬」的現狀,3)「台灣的自由民主」的現狀,4)「台灣海峽的和平安定」的現狀。美國所謂的不容台灣的現狀被改變,就是不容許台灣上述的現狀遭到中國和台灣任何一方加以改變。李登輝的「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但是一個不正常國家,要正名、制憲讓國家正常化」,具有戰略高度,是站在台灣有利的位置,指出台灣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方向;對外,宣示台灣已是主權獨立國家,台灣的正名制憲是多數台灣人民的選擇,無關改變台灣的國際現狀,對內化解統獨爭議,擺脫藍綠惡鬥,尋找台灣人民認同的公約數,以建立完整的正常國家。2008年中國舉辦奧運,2010年承辦上海世界博覽會成功後,中國的民族主義與國際影響力將達到顛峰,2010年之後,中國能不再顧慮國際觀感,將重心放在解決台灣的問題上,台灣所剩時間不多,不應再將重心放在統獨的爭議上。絕大多數台灣人民同意台灣是獨立於中國之外的國家,現在只有保護台灣免被中國併吞,確保台灣獨立現狀的議題。我們應順著多數民意,在現有的基礎上帶領人民向前進,完成建國目標。中國的崛起,對台灣帶來嚴重威脅,卻也帶來轉移台灣內部爭議的機會,如何運用機會,就在我們的一念之間。


世運、主權、台灣國。

[原著]

[謝鎮寬]於2009-07-27 17:20:26上傳[921]

高雄世運陳菊市長透過媒體,向全球國際社會傳達,台灣人民企圖與世界接軌的熱忱,珍惜每一次擁抱世界的機會,對「參與國際社會的渴望」、及「承諾服務世界人群的自信」展露無遺。她說「台灣、福爾摩沙,一個美麗、善良、在艱難中奮鬥的國家;高雄,一個熱情、友善的城市;大家在這裡相聚合作、共同努力,創造人類社會的和平和光榮。」陳市長為台灣人民向國際社會發聲的企圖和努力,確實已經盡心盡力了。透過媒體的傳播,全球世人確實看到台灣人民的優質和內含,但也更看到台灣的委屈和無奈。「台灣福爾摩沙,一個美麗、善良、在艱難中奮鬥的國家」;台灣已經是一個國家了嗎?那台灣是什麼樣的國家?是台灣國?還是中華民國?為什麼台灣在自己家的門口舉辦世界運動會時,卻無法向國際社會展示、介紹或說明自己是一個什麼樣的國家?當其他所有參賽隊伍,一一在自己的國名與國旗下,依序入場後,世人睜大眼睛想看看主辦國的國名叫啥?旗號像啥?很遺憾地,呈現在大家眼前的卻是,「中華台北」的國號、「五圈花瓣」的國旗。連自己平日所標榜的旗幟、國號一項都拿不出來,這算是那一門的國家?

多年來台灣人民總是自豪地向國際世人介紹,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她的國號就叫中華民國。國際世運總會(IWGA)主席朗佛契(Ron Froehlich)致詞時,也特地引介中華民國的總統馬英九,請他宣佈「二零零九年高雄第八屆世界運動會開始!」。按理來說,如果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國家,那開幕式時,就應該有權力來展示出其國旗與國號,而不應該是用中華台北和五花瓣旗。

在國際社會『主權』是一個國家神聖不可侵犯的威權,不容他人肆意對其發號司令,下指導棋。一個主權國家在其領土範圍內,其政府是有絕對的特權,來執行其受人民所付託的意志。台灣人民企圖參與國際的熱忱,擁抱世界的期盼,在陳菊市長的致詞中已經展露無遺。但因中華民國,終究不是國際社會的一員、不是一個擁有主權的國家,所以高雄世運依然無法替台灣人民圓夢。

中華民國為什麼不是一個主權國家?因為自一九四五年,他以軍事佔領者的身份入主台灣,在當時她確實是一個擁有主權,代表全體中國的政府。但其做為中國唯一政權代表的合法性,卻屢遭挑戰與變動。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起,當毛澤東宣佈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時,其實他就已不再擁有中國的主權了;而台灣在當時還是屬於日本的領土,所以他也不擁有台灣的主權。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以後,中華民國雖然依據台北條約第十條,將在台灣澎湖島上的人民,納歸為中華民國的國民。但條約第二條、第十一條都指明,在舊金山和約的規範下,沒有把台澎的主權交給中華民國。況且台北條約,早在一九七二年就已經終止失效,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的地位,也早已正式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所剩下只是一個流亡政府而已。他的真實身份其實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受美國軍事政府委託授權,在台灣執行二戰後軍事佔領地的民政事務管理,是一個準國家狀態,而不是一個主權國家。

然而中華民國不是一個主權國家,不擁有台灣的領土主權,並不代表台灣人民就沒有機會或條件,成為一個主權國家。只要台灣人民依照國際社會,大家所公認的建國程序: 「向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台澎的主要佔領權者美國軍事政府,要求結束軍事佔領、成立台灣新政府、制定台彎基本法、承接主權、宣示主權」按步就班,就有可能建立自己的國家。一個國家的存在,是需要經過建國公告,及國際承認的重要步驟,而國際承認的必要指標就是主權的合法承轉。

台灣的主權,是什麼時候合法地,由日本政府轉手給中國政府?或台灣國政府?一九七二年台北條約終止後,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上海公報,發表一個中國政策,旨在確定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由誰來代表中國,並沒有指名要把台灣交給中國。所以雖然中華民國其國際地位,正式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給予繼承,但台灣的領土主權仍然由美國軍事政府所掌控,而不歸屬中國所擁有。至於台灣國根本就還沒成立,所以當然就不會有台灣國政府的存在。六十四年來台灣人民被錯誤的資訊教育誤導,以為台灣是中華民國的固有領土。更有人堅持,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彎。如果這些堅持屬實,那就等於默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因為當台灣等於中華民國,而中華民國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時,那不就是台灣自然地成為中國的一部份。中國對其所掌控的領域,戒之以反分裂法,隨時以武力準備血洗掃蕩。去年血腥鎮壓西藏,今年機槍掃射新疆,多年來無時無刻以一千多枚導彈對準台灣,相信這樣的武場伺候安排,不會是台灣人民渴求的理想歸宿。

多年來部份的台灣志士,總以為台灣已經民主化,台灣人民已經擁有台灣的領土主權,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因此只要在中華民國的體制下掌權,就可以輕易地將他正名為台灣國,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擠身國際社會。此間最大的盲點,就是把基本人權下的「人民主權」(Popular Sovereignty) 詮釋為「國家主權」(National Sovereignty),把「事實主權」(de facto Sovereignty) 混淆為「法理主權」(de jure Sovereignty),把「準國家」(Putative State) 充當為「主權國家」(Sovereignty State)。而國際社會對一個主權國家,要驗明正身的必備條件,卻又偏偏是我們連一件都拿不出來的「領土主權」、「法理主權」及「國家主權」。其實,從這次的高雄世運,我們已經很清楚地看到,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的真實面目與處境。那些想要把台灣從中華民國「正名」者,剛好落入中國反分裂法的口實,隨時可以被訴之武力來伺候。仔細想想看,台灣根本不屬於中華民國,為何要自已去找麻煩惹了一身騷,從中華民國來正名呢?現在該是台灣人民,從中華民國幻境清醒過來的時候了。

憑著台灣人民自己這次在高雄世運,所展現的意志力和實力,只要我們務實地認清自身處境、正視國際現勢與規則,台灣人民要建立台灣國的理想,並不是那麼遙遠和渺茫。當我們在為高雄世運圓滿落幕而慶賀的同時,讓我們集中力量向國際社會發聲,台灣人民是有能力服務國際社會,更有資格成為國際社會的一員。只要我們認清楚,台灣人民還沒擁有台灣的領土主權,台灣不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不是台灣、也不能代表台灣。我們請中華民國早日回歸中國,請馬主席早日帶領其中國國民黨全體黨員,與中國共產黨去完成他們的終極統一。現在應該是台灣人民,站起來著手結束被軍事佔領的時候,由美國制定的台灣關係法,已經足足等了三十年,現在總算台灣人民終於從大夢初醒過來。國際社會正在拭目以待,要看台灣人民何時能堅決地脫棄中華民國的大衣,發聲要求結束被軍事佔領,全力投入組織台灣新政府,來落實台灣主權,完成台灣建國,走向國際社會。

台灣鄉情關懷會會長:謝鎮寬 July 27, 2009 於加州海沃


哪裡不清楚?小英的台灣共識

2015-03-05 09:30

邱垂亮
前國策顧問、澳洲昆士蘭大學教授。生於台灣苗栗鄉下,成長於台南山上,客家人,有原住民血統。台灣大學唸外文,想當文學家,不成,去美國改唸政治,專攻國際關係、政治文化和民主發展。拿到加州大學(河邊)博士後,在澳洲昆斯蘭大學執教40多年,身在象牙塔,心在台灣和中國的民主化。寫了政論文章40載,還偶爾涉入台灣的政治事物,在澳洲為台灣發聲,爭取台灣的國際承認、生存空間。
[完整介紹]


看大局、顧台灣。(圖片:取自蔡英文fb)


我不懂,為什麼很多人,包括綠營菁英,都一再質疑小英(蔡英文)的台灣認同,說她國家主權立場模糊。

阿扁(陳水扁)的死忠郭正典說,他登記民進黨總統候選人初選原因之一是,蔡英文對台灣國家定位講不清楚,只講空話。

小英將代表民進黨參選總統,本土社團先對小英出「考題」,台灣國家聯盟總召吳樹民要她說清楚她的國家定位主張。吳說,不管是提出 「兩國一制」的柯P(柯文哲)或是台南市長賴清德(賴神曾提及中國要理解台獨是歷史發展軌跡),看得出他們都有明確的中心思想,但到目前為止,還是不了解蔡英文的相關主張。


台獨是做的不是說的

吳樹民表示,1999年台派團體也曾和阿扁會面,了解他要將台灣帶到哪個方向,期望小英也清楚表達,要如何帶領台灣走向正常化的國家。這樣人民才會放心。


說柯P和賴神的台灣定位很清楚、小英的不清楚,我實在不懂。20多年來小英參與阿輝伯(李登輝)和阿扁政府的台灣定位、中國政策決策程序, 1次總統選舉、3任民進黨主席的國家政策釐定大任,說她的國家定位不清楚,甚至國家認同有問題,我實在不懂,不知他們說蝦米,用心何在。我看,不是意識型態作祟,就是不用功,沒看清楚她20多年來對台灣主權做出的貢獻。


不要聽其言,要看其行,似乎就是這些台獨基本教義派沒做到的地方。這裡我補一句,40年來我一路走來,也被認為是台獨基本教義派。


1999年7月9日,阿輝伯提出「兩國論」,說台灣和中國是「國與國的關係」,「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那時,小英是阿輝伯的智囊,「強化中華民國主權國家地位專案小組」的成員,參與「兩國論」的制定。


2002年8月2日 ,阿扁提出「一邊一國」時,小英是陸委會主委,阿扁中國政策的決策者之一,對「一邊一國」應是主要助產士。


簡言之,過去20年來,這2個引起華府和北京雞飛狗跳的台獨政策(不僅理論)的決定,小英都扮演重要角色。這絕對比我們這些空口說白話的「台獨理論家」(有人還說我是大師呢!),要更有論述和實踐的智慧和能力。


國家的建構藍圖


1991年10月13日,民進黨黨員代表大會通過「台獨黨綱」,描述台海現狀,揭示該黨追求台灣成為正常國家的理念。


民進黨主張:

1. 依照台灣主權現實獨立建國,制定新憲,使法政體系符合台灣社會現實,並依據國際法之原則重返國際社會。

2. 依照台灣主權現實重新界定台灣國家領域主權及對人主權之範圍,使台海兩岸得以依國際法建立往來之法秩序,並保障雙方人民往來時之權益。

3. 以台灣社會共同體為基礎,依保障文化多元發展的原則重新調整國民教育內容,使人民之國家、社會、文化認同自然發展成熟,而建立符合現實之國民意識。基於國民主權原理,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


1999年5月8日,民進黨黨大會再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 內容如下:

*主權的獨立與自主,是國家安全、社會發展及人民幸福的前提。台灣主權獨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既是歷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態。這不但是台灣生存的條件,也是發展民主政治與創造經濟奇蹟的依憑。

*民主進步黨於1991年藉著冷戰體制瓦解,自由、民主、自決思潮全面獲勝之際,通過黨綱修改,主張台灣主權獨立,提出重新界定國家領域、修改憲政體制、發展新國民意識等三項主張。當時雖然被打壓成異端,但不到10年,台灣主權獨立已經成為社會共識,其延伸的具體主張,也迅速成為憲政體制及法令規章的血肉。

*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冷戰的結束、自由民主思潮的全面勝利、台灣的民主化及民意反對統一的比例不斷上揚,都是維護台灣主權獨立現狀及提升國際地位的有利因素。但另一方面,中國國力更為顯著的上揚及持續僵化的的霸權思想,則是台灣前途的重大障礙。民主進步黨認為,在波譎雲詭的國際政治及諸般利害因素的交錯下,台灣必須審時度勢,妥善規劃安全、謹慎、漸進的中國政策。


2007年9月30日,民進黨又通過「正常國家決議文」:


第一,中國對台灣全面的軍事、外交、經濟、文化和政治攻勢,以「一個中國原則」和「反分裂國家法」片面改變台海現狀,危及台灣的國家主權與安全,壓縮台灣國際生存空間,造成「國際關係不正常」。第二,台灣至今仍沿用不當的中華民國憲法架構,導致民選政府無法正常運作,造成「憲政體制不正常」。第三,外來威權統治殘留的教育文化迷思和對本土文化的壓制與污名化,阻礙台灣人民的國家認同,造成「國家認同不正常」。第四,對特定身份團體的差別待遇,破壞以公民身份為基礎的社會團結,造成「社會公義不正常」。第五,中國國民黨長期擁有龐大不當黨產;助長賄選文化,黨國不分,破壞民主,造成「政黨競爭不正常」。面對當前五大威脅,民主進步黨作為代表台灣人民確保獨立自主與追求民主正義的進步力量,應在「台獨黨綱」與「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正常國家決議文」,積極推動正名、制憲、加入聯合國、落實轉型正義與建立台灣主體性等作為,以實現台灣為正常國家。」


就是要獨立建國


我洋洋洋灑灑引述這3個民進黨最重要的台灣認同黨綱和決議文,因為它們明確描繪了台灣獨立建國的藍圖。


雖然小英不是這1黨綱2決議文的主導者,但她當民進黨主席(2008-10, 2010-12, 2014-現任),沒有修改、廢除這1黨綱2決議文,表示她認同它們。也表示,她2012、2016如選上總統,會營造「台灣共識」,推動、實踐這1黨綱2決議文。


2011年8月23日,小英選總統,提出《十年政綱》的〈國家安全戰略篇〉與〈兩岸經貿發展篇〉,首次提出「台灣共識」。她認為,因為台灣內部對於中國態度還沒有形成共識,無法讓台灣展開對中國的談判。她希望能透過民主程序,以立法及公投凝聚台灣的內部共識,透過民主程序的討論在不同立場中找出共同點,再以此共識作為與中國談判的基礎。


目前約7成的台灣人認為自己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認為是「中國人」、不是「台灣人」的不到1成),但是只有3成不到的人認為台灣現在要獨立。這個台獨共識還非常薄弱。要到7成、甚至8成的台灣人支持國家獨立,舉行公投,讓世界民主國家支持、專制中國不敢輕易動武,還有一大段距離。


馬英九7年的「一中」統一政策,把台灣帶到國家認同混亂不清、迅速消失的危險地步。要正本清源,返回阿輝伯的「兩國論」和阿扁的「一邊一國」的台灣大道上,除了小英贏得2016總統大選,撥亂反正,大力推動上述的1黨綱2決議文的實踐外,別無它途。


看大局、顧台灣


這個要點,台獨之父彭明敏教授、去世的台獨先烈黃昭堂和97歲的台獨歐吉桑史明,都看得清清楚楚。他們都支持小英選總統。台獨基本教義派不要小鼻子小眼睛,亂講話,要學學彭、黃、史等台獨大老,看大局、看願景,大力支持小英選2016, 台灣獨立建國前途才會光明正大。


如果,2016小英選上,不努力推動民進黨國家正常化的黨綱和決議文,我們再群起攻之,大打小英的臉,不遲。假如她廢除台獨黨綱,我們再揭竿而起,把她推翻,可以吧?不知樹民、正典諸兄同意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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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大師、印光法師論藥師法門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市長之役 成大教授許忠信備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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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10-12 18:26
她, 39歲,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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