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秀清 | 更新日期:2010/04/19
Q1:我在去年景氣復甦時一次繳清了97年度拖欠的全民健保費,今年報稅時可列報扣除嗎?A:Yes. 因為你實際支付全民健保費的日期為98年度,因此,今年5月申報98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可以申報這筆全民健康保險費列舉扣除額。
Q2:去年繳的國民年金保費,可以拿來列舉扣除人身保險費扣除額嗎?A:Yes. 不過,請特別注意每人每年扣除國民年金保險、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的保險費總額,不能超過上限2.4萬元。
Q3:我申報扶養居住在國外的子女,並在當地幫子女投保壽險,因而支付的保險費,可否申報列舉扣除?A:Yes. 你必須提供經當地政府核准設立的保險公司出具之保險費收據正本及保險單影本,其中應載明保險種類、要保人、被保險人、保費金額及繳費日期等,且你必須自行節錄翻譯註記,以供稽徵機關查核。
Q4:我和父母分開報稅,可以列舉扣除媽媽的保險費嗎?A:No. 由於你與媽媽不是在同一個申報戶內,即使媽媽是你的直系親屬、這筆保險費是你支付的,也不能列報媽媽的保險費,除非你和媽媽是在同一申報戶內才行。
Q5:我的人身保險費超出每人每年2.4萬元列舉扣除上限,可以把超出的保費放到全民健保保費這個欄項嗎?A:No. 國稅局網路已和各相關單位連線,人身保險費及全民健保費都可以被查核到,如果你將人身保險費誤填入全民健保保費欄項,小心被剔除,並且補稅加罰鍰哦。
Q6:我有申報扶養兄弟姊妹,可列報他們的人身保險費嗎?A:No. 不管你是申報扶養兄弟姊妹或是其他親屬,由於他們都不是你的直系親屬,因此不能列報扣除他們的保險費。
Q7:我和弟弟商量,由收入較低的弟弟幫父母投保繳納健保費,不過,報稅時是由我列報扶養父母,我可以列舉扣除父母的健保費嗎?A:No. 想省健保費就無法顧到節稅!因為你雖然和父母是在同一申報戶內,可是你父母投保健保的要保人是弟弟,你並未負擔父母的健保費,因此不能列舉扣除該筆健保費。而你弟弟是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父母,並不在同一個申報戶內,所以弟弟也不可列報該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