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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花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生命是短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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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一切有為法
作者: 青青 日期: 2013.04.21  天氣:  心情:
第一,要明白“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因為一切眼前的東西都像夢幻泡影一樣,很快就會消失,它們都是因緣聚合之物。比如我和你今天見面了,過幾天你就走了,雖然看上去有這個現象,但它本性是空的,不是永恆不變的。你一離開,這眼前的場景就消失了,像夢一樣,不會永恆的。再比如,這所房子,你看起來很堅固,但大地震之後,城市都被毀掉了,可別提這樓房,即使不毀,幾十年之後它也會被拆掉重修。所以一切都沒有自性,都了不可得,那麼就不要執著它。這是第一個境界。

第二個境界:“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住”就是執著心中的念頭。“無所住”就是任其來者自來,去者自去,不跟念頭走。“生其心”就是真心的妙用。真心不是頑空,而是智慧。只有空而沒有智慧,就不可能解脫,還有可能會墮入無色界。所以,要在真心的觀照下做事,用行為去體現那顆真心。

最後一個境界:“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如果行者說“我證得了大手印”,那麼他還執著於自己證得的那個東西,就沒有真正成就,因為最後的一關還沒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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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4-24 16:10
他, 99歲,台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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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4-24 15:20
他, 56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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