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信仰無關,只是對於這段文字有點感慨.
因為小毛球母親要搬出家裡,換我搬回到我的房子照顧小孩,
當然,她需要一筆錢,也隨著要更改當初的離婚協議,
更改監護權等等...
問了家人與幾位朋友,看到最終修改版(我修改過的@@~)後,情緒的起伏都很大,
劈頭都是罵我,我只是希望做任何事情,能夠無愧於心,
也能夠多點慈悲心,畢竟她當下無業,選擇搬出去,給她一筆錢,
我拿回原屬於我的房子,已經比當初協議要好.
如果能夠對於不相識貧困的人伸出援手,那對於小毛球的母親,
我覺得能夠寬容與慈悲,又有何不可?只要我的原則堅定,不可能復合,
也不允許她再搬回,能夠互相體諒前提下,應該還好,尤其對小孩更是如此.
就算當初她怎樣對我,現在我若要以牙還牙,當初小孩不懂事,
現在已經是小二了,我應該替夾在中間的他想,而不是只替自己想.
我想,佛教說的慈悲心能生富貴,並非是指物質上的金錢,而是著重於心靈層次.
無欲則剛,知足常樂,這樣的思維,金錢物質帶不走,但豁達的人生觀,
可以讓我們這一生積累更多快樂,不需要斤斤計較.
有些仍需要修改的部分,應該是考量一些意外的特例,
小孩不能隔代教養,或是給我高雄家人教養,應該刪掉.
我只要還能工作,還活著,當然不會有那樣的問題,但是萬一我不在了,
換成她來監護小孩,小孩又繼承我與我家人的財產,這並不是我想看到的.
當然,就如同家人與朋友再三建議我的,先去做DNA親子鑑定後,再來談內容...
若鑑定不符,後面的問題根本不用說,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