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991539
 枚袁~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勞健保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啥叫幸福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繼承權喪失
作者: 枚袁~ 日期: 2015.01.26  天氣:  心情:
依民法第1145條(繼承權喪失之事由)規定
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
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
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標籤:
瀏覽次數:45    人氣指數:45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勞健保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啥叫幸福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