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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可以認真一點嗎
作者: 陽光男孩~ya 日期: 2006.11.08  天氣:  心情:
昨天品質又出現不良
造成客戶嚴重的抱怨
之前這種錯誤已經發生過了
擬定過對策之後
現在又再度發生相同的錯
上面很不能諒解
叫我今天要提出懲處名單
要處罰誰好?
這次的問題點是漏焊8點
記這個漏了8點的人嗎?
好像也不太合理
前工程的人若不要組錯
根本不用拆掉 也不會有燒點這個動作也不會漏
那就是記這個組錯的人囉?
他也有理由
如果供料序列號碼正確
根本也不會組錯
這樣說也有道理
但是 不是說過不管供料的人 供對供錯
序列號碼是對是錯
都要先確認的嗎?
這樣一來供料的人也有一點責任
那到底要處分誰好?
全部處分又太多人了
只找其中一個
其他人也有疏失
又有點不公平
我提上去的簽呈處罰我自己
未確實向他們宣導整修流程以及未盡督導之責
我不是聖人
會這麼樣心甘情願為這件事扛起責任?
說難聽一點 這關我屁事阿
我沒宣導嗎?沒有叮嚀嗎?
一樣事情講了再講
疏失還是持續發生
工作就不能專心認真一點嗎
我恨不得把講不聽又常犯錯的人
通通抓來記過
但是我又何必得罪人呢
再說我又不是組長
只是上面口頭叫我代理組長這個職位
領導津貼沒給我
出事還要扛責任
我又不是傻子
簽呈寫我自己只能說我心機重
我算準你不會簽
而我故意裝的很有擔當的樣子罷了
把問題丟給你們自己處理
你要處罰誰就處罰誰
不要叫我當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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