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薔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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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9/10/21的日記
作者:
薔薇
日期: 2009.10.21 天氣:
心情:
早上又是因做夢而睡到十點才醒來
場景居然從台灣頭跑到台灣尾去了
大概是夢境太甜太美而捨不得起來:P
乖乖上班:D
*
一個律師說外遇和施暴都會成慣性
而且暴力是會複製,且傳承的機率很高
也就是說當小孩在一個暴力家庭長大時,潛意識他也會將反常的暴力視為平常
所以將來若是產生爭執或溝通不良時,對配偶動手的可能性相對就不小
原生家庭對一個人日後的影響是很大的
若您是為人父母者,您的一言一行都將會對您的小孩造成影響
當然有好的影響那是最好不過了
暴力,其實不單指肢體上而已,羞辱ˋ怒罵等言語暴力也包含在內的
其實感情若是無法溝通,甚至已經到無法共處一個屋簷下時
分開也可以是一種選擇,畢竟長期處在父母不睦這種環境裡
對小孩還是會造成某些程度的傷害
這當然是最下下策的。婚姻還是得多一些相容和尊重,不要互相傷害波及無辜
不管傷人還是被傷都是傷,傷人是損自己福德,被傷是傷自己心神
所以請不要隨便傷人ˋ傷自己
除非你是會開愛的藥方,擅於修補愛的良醫或是 久病成良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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