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8,162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639098
王冊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打心底愛一個人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就是一個懂字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有了男朋友,家人不同意時你會?
作者:
王冊
日期: 2011.05.15 天氣:
心情:
關於父母和男朋友之間選擇誰的問題,可能很多女生都曾遇見過,也都為此感到為難,選擇父母舍不得男朋友,選擇男朋友又感覺傷害了父母,不孝順,最後選擇父母的比較多!而人生觀學家的觀點是這種選擇是錯誤的,原因如下:
1,相對來說,父母能陪我們的時間是短暫的,即使你聽從他們的安排,換個男朋友嫁了,還是不過幾天就要離開他們?而他們也會慢慢變老,慢慢的徹底離開我們,而老公確實真正能陪你到老的人,所以這個人一定要選好。
2,其實我們都知道父母是為了我們好,可是,將軍的話不一定對,不代表父母就一定不會好心辦壞事兒,你男朋友好不好?你和他合不合適?只有你自己知道,因為是你和他過一輩子,而不是你的父母和他過一輩子,所以父母看好了沒用,問題是你是否看好了,還有就是,男人的好,只有在他身邊的哪個女人才知道,換句話說就是只有你才知道,你父母又沒和他在一起過,他們怎麽知道他好不好呢?這個人是陪你過一輩子的人,父母說了不算,你說了算,你一定要選好。
3,父母不同意,通常有三個原因,
(1)太遠了,怕閨女嫁那麽遠受委屈,回娘家不方便。其實你想想,以現在的交通去哪兒不方便?再遠,就是出國了,也就是兩三天的路程。怕受委屈,去其實你嫁的遠了,不一定就會受委屈,而你嫁的近了,也不一定就吃香,有的嫁給同村的,還不是三天兩頭打架,會不會受委屈,關鍵是看這個男人怎麽樣?所以,這個人你一定要選好。
(2)就是家窮,其實我本人覺得有錢不一定幸福,而沒錢不一定不快樂,以健康為中心,瀟灑一點,糊塗一點,忘記金錢,忘記名利,有個伴有個窩,有點錢有好友,簡單的愛,真心的疼,一點溫暖,很多安寧,幸福不過如此,再說了,關鍵不是看他家有沒有錢,而是看他有沒有掙錢的本事和欲望,家再有錢,如果他不爭氣,早晚也是敗壞完,如果他有上進心有掙錢的欲望的話,那現在的窮將是暫時的,這一點上父母應該把眼光放遠一點,而不是只看眼前,至少不該一棒子把人打死,所以貧富不是看家,而是看人,所以,這個人你一定要選好。
(3)就是名聲不好或人有問題,關於名聲問題如果是家名聲不好,父母造成的,那我覺得不應該把罪過歸罪與孩子身上,那對他很不公平,因為他並沒有錯,誰敢說殺人犯的兒子就一定是壞人?就一定還是殺人犯?再者,男人家邊地方可能有過某些特殊事件發生,以至影響整個地方人在外的名聲,如果這樣一竹竿打死一條船的人,那麽說,世界上好人已經沒有幾個了,如果他本人確實不怎麽樣,吃喝嫖賭,偷雞摸狗,做盡壞事的話,
那我完全贊同父母的意見,這樣的男人不能嫁,這個人一定要選好。
其實,父母的生氣都是暫時的,以後他們會原諒你的,而男朋友沒了就是沒了,可能你會找到一個更好的,但你絕對找不到一個一模一樣的,找不到一個像這樣愛你關心你的,如果你僅僅是為了孝順不讓父母生氣,而丟掉你的男朋友,我覺得這對他來說很殘忍,也很不公平,同樣,我覺得這個的老婆不要也好,因為你在她心裏太沒地位了,丟掉你僅僅是為了讓父母一笑,這是多麽可笑的事情。當然,你可以說她這是孝順,但我覺得是愚孝,是一大悲哀!
我記得有一所大學,一個教授做過一個實驗,讓一個女生在黑板上,把自己認為最重要的人依照次序排列出來,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朋友同事鄰居。讓後再以自己認為最不重要的人酌個刪除,到最後,只剩下孩子、父母、老公這個地方她感到為難了,到最後她是哭著刪掉了父母的名字,接著是孩子的名字,於是這個教授就問她說:父母給了你生命,並且把你養大成人,還給你了無私的愛,而孩子是你的親生子,是你身上掉下的肉,惟獨丈夫什麽都不是,既和你沒有血緣關系,也沒有大恩大德,你為什麽會偏偏留下了他?於是這個女生就說:父母遲早會離她而去,只是早幾年晚幾年的事,孩子長大以後,會有自己的家,也會離開自己,而真正陪自己到老陪在自己身邊一輩子的,只有丈夫。由此可見,這個人你一定要選好。
人家都說,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第一次你沒得選擇,但是第二次你有,至於怎麽選,那就要看你自己了,誰也無法幫你,而別人的意見也只能僅供參考,為了自己將來和諧幸福的生活,自己決定選擇吧!不要錯過愛你的人,也不要丟掉你所愛的人!
標籤:
瀏覽次數:
109
人氣指數:
3309
累積鼓勵:
16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打心底愛一個人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就是一個懂字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5-17 23:40
他, 33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16 20:56
他, 39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16 20:48
他, 41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16 19:26
他, 42歲,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15 17:53
他, 40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15 10:25
他, 46歲,新北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