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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動物的生存權利
作者: 谷哥 日期: 2012.11.24  天氣:  心情:



佛教主張「護生」,包括愛護萬物。那麼,比如大陸要送給台灣一對熊貓,撇開政治爭議不談,有保育團體主張,不應該讓動物離開牠們的天然棲息地,免得適應困難,也是尊重生命的意思。但也有人認為,讓民眾到動物園接近動物、認識動物,是推廣動物保育的重要手段。站在護生立場,法師怎麼看呢?





熊貓只是一個例子,事實上,人類文明的發展,已使得某些動物無法自主生存,為了保護、愛護動物,必須由人類插手來保護了。



不論是天上飛的、海裡游的、地上走的,許多動物因人對大自然的開發,破壞了牠們的生長環境,而面臨生存危機。因此保護動物的人士呼籲,應該規畫自然生態保護區域,讓動物好好生存。但這些保護區域,是否就是動物的原生地呢?這並不一定,有些動物的原生地已消失了,這些保護區域只是替代的地方,用來保護動物不至於絕種。



熊貓是中國大陸特有的保育類動物,雖然四川省是牠們的原生地,但現在熊貓的遷徙和生活,都受到中國大陸保育機構的管控。如果缺乏人類的保護和照顧,牠們的數量很可能會減少。



站在佛教立場,眾生是平等的,人類有生存權利,各種動物也是。如果人類不介入,動物雖有弱肉強食的食物鏈,但某些物種還不至於滅絕。許多動物有牠們特定的食物和棲息環境,當自然界突然產生大變動,很可能會迫使牠們遷徙,或者在這個地球消失。



人類一向自以為尊,為了經濟開發,很少人去思考動物棲息環境的改變。而從佛教的角度來看,不只珍稀的動物需要保護,所有動物都應該受到保護。人類對寵物,例如貓狗,可能不會虐待,但對雞羊豬卻是可殺的,心態不是很矛盾嗎?這是為了私利的滿足,而否定生命的平等觀。



站在我的立場,如果人類能把愛護動物的觀念,普及於所有動物,那才是真正的慈悲,世界也必定是祥和的。



眾生是平等的,人類有生存權利,各種動物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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