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分開的兩人,如果都能好好珍惜過往所擁有的好,該有多好?
有時候說對方缺點的,也許對方真有缺點,但自己未必就沒有缺點,
說了有時候讓人義憤填膺,但也突顯了自己當初的無知與盲目.
不說的人,看似委屈,卻也有可能是自知佔盡便宜,不好再多說,以免自曝其短.
不說,有時候要看不在哪裡說,
我覺得,人跟人是這樣,分開了就不會再在一起,因為每個當下的決定,
都有可能因為後來一時的心軟,或是時間久了,忘記當時有多痛,
當然,多少有點久病成良醫的感覺,如我喜歡一個人,絕對不會在吵架時說分手的話.
吵架歸吵架,讓彼此沉澱,也審視未來如果要與此人相處一生,是否可以包容.
以前失戀多了,讓自己比較釋懷的,不是自己愛得少,受的傷少,而是學會了放下,
在一起要兩情相悅,分手只要一個人就可以,然而只要一分開,至今沒有復合過,
因為那是真的放下了.
有時候朋友問我,離婚了還關心母子,不如再在一起時,我會認為對方根本不了解我,
因為破鏡重圓,覆水難收,這諺語過去從未發生.未來也不會.
人的感情面,就與小王子之於玫瑰一樣,重要性與相處時間成正比,
聰明的人會懂,但,玫瑰永遠不會懂,小王子愛的根本不是玫瑰!
在宇宙中的玫瑰實在太多了,而小王子愛的只是唯一,這唯一剛好是個玫瑰,如此而已.
如果他先遇到狐狸,那小王子愛的也不是狐狸,而是在流浪時遇到的那隻獨一無二的狐狸.
所以....在婚姻中的,是否在愛中,只有自己知道,不需要數算雙方相聚的時間長短,
而是,是否時刻想見面,更清楚說明,所以,年輕時有位朋友說:所謂愛,是謂相見.
真的是淺顯易懂的真理,只是婚/昏後的人,通常是不總是清醒的,"一生就這樣過了的"這種想法,應該不在少數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