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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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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難懂的政治語言
作者:
木頭
日期: 2008.02.26 天氣:
心情:
謝長廷又出來爆料了
這次是講檢察官要他爆阿扁的料
此話一出又惹出新的話題
法務部長也出來說檢察官不宜如此做
不過看在我這個升斗小民眼裡是不知道怎麼不宜
覺得政治權謀應用之高深難懂 實非我這個政治門外漢知識所及
我只是覺得檢察官的職責就是辦案 把壞人揪出來
所以利用任何的機會找出證據也是應該的吧
只要不是利用職權 故意栽贓就好了
而優良正直的好國民應該是看到不法就應該要檢舉
謝長廷說檢察官利用中午吃飯要他爆阿扁的料
站在檢察官的立場 本來就應該盡己所能搜集各項犯罪證據
而以一個好國民的立場 如果阿扁真的有什麼料可以爆
那也應該挺身而出 說出實情
沒有的話 那也很好 代表就你所知阿扁沒有做出對不起國人的事
況且檢察官也沒有以暴力脅迫的方式要你做不實的指控
如今出面好像檢察官犯了什麼罪大惡極的事
在我眼中檢察官只是善盡職責罷了
當然我並非法律人 不懂法律上是否有明訂檢察官不可如此
還望有識之士可以指點迷津
否則這整件事好像也只是個政治操作 苦了我們的檢察官 被當作操作的對象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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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3-01 22:51
她, 49歲,臺東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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