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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只想要談戀愛談到死
作者: 【灰】♀公主♡°依依 日期: 2007.12.05  天氣:  心情:



上次看新聞,得知兩性作家李性蓁自殺身亡的消息。
我是因為前年去印度旅遊之前,收集國內所有關於印度旅遊的文獻,
才初次接觸到李性蓁的作品。
她的「印度漂流記」寫的非常生動易讀,至今我還把那本書擺在我的床頭。
當時我想,這麼一個喜歡旅行、膽敢一個人跑去印度流浪的女子,
人生應該過得多麼精采啊!
孰料,她卻草草地結束了她的人生。
兩性作家自己卻過不了情關,這真是天大的諷刺!
同樣身為創作人,我知道,創作人的內心往往比一般人更加黑暗、更加偏激。
不那樣的話,怎麼能跳脫普世價值,寫出與眾不同的文字呢?
李性蓁一定是在很傷心很傷心的情況下,才會選擇走上絕路。
我不知道她的選擇是對是錯。我知道失戀的感覺,
但是到了三十八歲還失戀,又是怎麼樣的感覺呢?
那一定是比死還冷。

只是,我更加相信,
即使我在三十八歲的時候失戀,到了四十歲,我仍然可以再談戀愛。
就算到了六十歲,我那時候的男人嫌我人老珠黃,把我甩掉,我也還要再愛。
很多兩性作家都會教導讀者:
「愛情沒那麼重要,愛情只是人生的一小部分而已。」
就連我自己也寫過類似的話。
然而,看到李性蓁的事件,讓我很想要坦白承認,
「愛情的確很重要,對我們年輕的生命而言,它很可能是最重要的一個東西。」
所以,我承認我也和李性蓁一樣,沒有愛情活不下去。
但是,那不等於我要去死,而是我要繼續去尋找愛情。
我不要因愛而死。我只想要談戀愛談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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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12-05 14:52
他, 41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05 18:19]:

= =!!!
點點點...

 
時間:2007-12-05 14:38
他, 41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05 14:45]:

你ㄉ徵友日記不是很直接ㄌ

 
時間:2007-12-05 13:24
他, 41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05 14:36]:

謝謝= =差你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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