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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從今天起立志每天打5000字
作者: 慢吞吞小姐 日期: 2018.10.26  天氣:  心情:
渾渾噩噩過了一周,每天睡足八小時的日子,夠幸福了。
自從決定當個個體戶,開始覺得睡覺是一種浪費時間的行為。想起前輩告訴我當他在家裡蹲苦窯時,每天逼自己打8000字出來。身為一隻懶貓代表,自動降低標準,一天打5000字好了。

今天查到一個拍賣愛情遺物的咖啡廳。
http://lovestory888888.pixnet.net/blog

我覺得很酷,這部落格裡的故事更是讓我讀到會心酸酸。
愛情遺物啊,真讓我感到可惜,因為一直沒遇到送對禮物的人,所以愛情遺物很少,有些東西也很果決的捐了。
身為一個文字少女,雖然生有一顆少女心,但是對少女物品完全無感。例如,當大家說無嘴貓很可愛,我卻覺得那是世界上最醜了一隻貓了。
可是遇過一個硬是帶我去松山機場看無嘴貓飛機,還送了我麥當勞的無嘴貓玩偶(我真心認為他一定是帶很多妹去追飛機跟送免費玩偶)
最有趣的是,我還收過乾燥玫瑰花.......

一分手就毫無疑問的丟進資源回收桶了。

但是聽說,大部分的男生都很不會挑禮物。(嚴重懷疑男生愛一個人卻不懂一個人是發生什麼事....)

我好友在聽過我的尷尬禮物後,也爆料她先生交往一周年時,特地買了玉件,那年是龍年,他買了龍的吉祥物.....,結果我好友收到以為是蛇....,後來我好友告訴他先生,以後不用送禮物了,免得送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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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愛情遺物拍賣會,不知道這裡的朋友會想拍賣掉什麼?

我有一條斯華洛斯奇的項鍊,只戴過一次。是在許多的爭吵後,收到的禮物。其實吵架之後收禮物的心情真的很糟,而且又是一條完全不是適合自己的禮物,真的會很想問對方,真的認識眼前的自己。(唉)

把愛情遺物賣了,真的能告別過去嗎?(換現金最實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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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8-11-14 20:24
她, 94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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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11-14 11:33
她, 94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8-11-14 11:32
她, 94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8-10-27 08:31
他, 50歲,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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