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筆電壞了,我記得三月買結果送修說要收費過保固 原廠說除非帶發票可以證明三月購買否則就以出廠[品製造日期計算 靠你產品一年前製造買的 人不就沒保固.還保固一年哩 買東西誰 發票真的可以留半年以上,後來我打原廠服務電話,轉接到大 陸去 好險大陸人很客氣跟我說我沒過期,因為是一產品到經銷商日期晚兩個月, 結果我今天跑光華為 修站跑三次,大陸 那邊給我維修號碼他們才肯修理 浪費我半天時間,爛阿樹始.我朋友筆電買一個月舊壞了也是華碩,真是集問題於一身的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