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則新聞 有位小開平日時就有吸毒後搞3P性愛派對的習慣 在認識酒店被害者後 免費供應毒品來控制她 這位小開為了追求快感 就對她性凌虐.. 不是持電擊棒電擊.. 就是水管歐打被害者身體..煙燙等等變態行為 直到被害者致死.. 雖然檢察官對這位小開求處死刑 但仍覺得太便宜了他.. 真得不懂這社會上 許多的小角落 常會上演著這種不懂得珍惜生命的人 甚至是糟蹋他人生命 這樣損人不利己的行為 為什麼還要做呢 實在搞不懂!!! 還是希望朋友們 平日時就有自己抒解壓力的正常管道 好讓自己心情保持在一個健康平衡的心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