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講話又酸又毒非常的不中聽又惹人厭,尤其是諷刺時政和人品差的,我不像陳大善人一樣,隨隨便便就丟個三萬五萬的紅包,去年2月到現在,我從運彩上獲得了16萬8千元新台幣的利潤,以前常常聽長輩說:「投機之財不可留」,意思就是就算賺了也要馬上用掉。
這次我花了4萬用在生活上,包括新的手機、隨身碟、電暖爐等…然而剩下的12萬,我甚至可以弄個4、5台蘋果i系列的產品,但我沒這麼做,也沒把這筆錢拿去日本旅行,因為日本各大古都市我已經踏破了,從北到南,都有我的足跡。我也可以買個10套以上的潮裝、甚至是去皮膚科或整型外科把自己弄的更容光煥發,但我都沒做。最後我選擇把錢連同一些親朋好友的善心一起捐給了紅十字會,這麼做是正確的吧,至少不會愧對自己良心。
雖然大家都知道為善不欲人知,但這件事被別人知道後,卻被某酒肉朋友酸了一句:「捐12萬有屁用啊!你看看陳大善人來台發多少了!」我反而比較想知道,現在坐在家玩弄著手上的蘋果i系列產品,卻一毛錢也不願意施捨的人都在幹些什麼?天天去壓馬路,過著自以為是上流社會的生活,比起我這個人品低落,又沒什麼成就且毫無修養可言的人,他們又該被「定位」在哪?就道德層次上比我還低階吧!古人常言:勿以善大而喜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在我看來…台灣人的本性不只是貪,連名利觀都變形了吧。滿街徒具虛名又虛有其表的人,看似光鮮亮麗,事實上卻是黑到骨子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