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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不是故意的!
作者: D. J. Cross 日期: 2011.10.23  天氣:  心情:
想起跟Fish的感情.....

妳怪我:說過的話,一直重複的說!

那我現在告訴你:不是我愛講!只是當時腦子受傷了!記憶細胞受創,所以總是不記得當時說過的話!總是反覆的說著同樣的話..... [:~]

身為寶貝的妳,難道不能體諒我的痛苦,我的不願意嗎?

因為車禍剛好一些,急著出院,急著回去上班!

因為腦部剛甦醒,功能恢復的不完全!

因為反應慢,不敢自己開車,媽媽也不准!害怕因為反應慢而再次發生車禍!就坐公車上班!

有一次,因為塞車,又想上廁所,就急忙下車!跑去人家的地下室小解!過程中還不小心尿了一點在褲子上! [*)]

打電話給妳,想聽聽看你是否會安慰我!?

妳卻.......笑我! [)-D]哈哈!妳在幹甚麼啊?

如果換做是我:我一定馬上問:你家有沒有其他人?(有的話,我馬上想辦法到你家跟你的家人拿一條新的褲子,到公司給妳換)!家沒有人,我也會買一條褲子帶給妳換!而不是哈哈! [X-(]

過幾天肚子痛,急忙著放著自己接好的連續C. D.,去上廁所!

由於公司的公用廁所(溜冰場)全部的馬桶都是蹲式的!而我因為車禍,右腳的韌帶受傷,所以不能蹲 !我只好用半蹲的方式.....辛苦的上完廁所!

上完,休息時間:撥電話跟妳訴苦!

沒想到聽到的回應卻是:哈,你怎麼這樣啊?



妳的笑聲,笑碎了我對妳堅定執著的愛! [XP~]

或許當時妳才十八歲,或許妳當時年紀小,不會想!

請問所有的看官:假如你們真心的愛一個人,你們捨得這樣取笑他(她)嗎?

在他(她)當時受傷的傷口灑鹽,很好玩嗎?

還是:我根本就是在自取其辱!活該!!


事到如今,已經七.八年了!前幾天,一個網友為我叫屈!

說:找朋友玩她! [)-D]

我回答:不要啦!事情都過了那麼久了,算了!

其實我記得一篇文章是這樣寫的:真心愛他(她),就是在分手之後,給予他(她)最誠摯的祝福!畢竟你已經無法再給對方任何的好了!

我不能再給Fish寶貝任何的好了!我只是祝福妳,沒有我這個掰咖毛毛的陪伴,你要好好的照顧自己!所以我回絕了網友的好意!

當兵時候的女朋友,在我車禍過後,好心的請我去她開的Live Band Restaurant上班放歌,幾個月以後有一天,她告訴我:沒有辦法,!公司沒賺錢 營運出了大問題!為了請我,她跟大老闆一天到晚吵架!

我聽到之後,馬上跟她說:好吧!我放到今天就好了!妳也不要為了請我兒跟大股東吵架了!畢竟,我已經不能再給你甚麼了! [:@]

前年,認識了一個在某拉鍊場工作的一個女生.....一次去逛街,我無心的跟著她逛!沒有想太多!

直到走了兩個多小時.....突然回頭跟我小聲的說:我知道你的腳不方便!可是我故意要你走到腳斷掉!嘿嘿..... [)-D]



為什麼一直遇到這種女孩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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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13 08:05
她, 48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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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12 08:16
她, 48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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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05 22:24
她, 49歲,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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