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能不知道甚麼叫愛,但我至少知道甚麼不是愛。
愛一個人應該是用彼此交流來傾訴,而不是用拳頭來解決,暴力不是愛。
愛一個人應該是互相體貼互相體諒,而不能單方面忍受,委屈不是愛。
愛一個人應該是支持他的決定,而不是管束他的一切,控制不是愛。
愛一個人應該是令他安心令他感謝,而不是令他落淚令他痛苦,傷害不是愛。
愛一個人應該慰問對方的事,而不是要他凡事交代,審問不是愛。
愛一個人應該肯道歉也肯改錯,而不是蠻不講理,野蠻不是愛。
愛一個人應該要體諒他、支持他、了解他、接受他。用暴力來解決會留下恐懼,令對方委屈只會有不甘,想支配只會有反抗,傷害了對方只會餘下傷心,審問不能帶來誠實,野蠻卻會做就氣忿。
只顧自己的要求而忽略對方的需要,只會無法令一段愛情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