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活著,渴求朋友。
不渴求有朋友的人,被視為"不正常",這種判斷,令我感到不滿意。
然而這樣的判斷,只是累積於學者多年研究結論"個體無法存活"所評定。
個人認為所有的研究結論無法以片概全,少數人,還是人,還是活在這世界上的人。
他 適合一個人 活在這世界上,不需要朋友,
我們要用什麼法律,什麼研究,來批判他屬於不正常呢?
沒有朋友的人固然使得他的生命短促,但是這是他的選擇,人們口中嚷著"尊重人權!尊重人權!..."
請問我們到底尊重了誰? 我們又被誰尊重了?
世界上許多選擇都是被逼迫的,可笑的是還要附和著喊說"我是自由的"。
今天去探望朋友,他住在精神病院,住在那裏的原因是因為他愛上同性的人,而被家人送進去,
回顧前幾年還在學就讀的健康課本上寫著"現今社會同性戀是正常的"
為什麼教育部核定通過的課本這麼的寫出"正常"的評論,而精神病院裡的人還是被關著?
就我朋友的例子,只是他家人覺得他應該要怎樣,或者,世界上的人覺得他應該要怎樣,
而沒有達到你們所想要的樣子,就是不正常!!! 很諷刺吧? 無奈充滿了你我生存的世界!
那些拿到高學歷的醫師們,只是遵照著法律,家屬送他進去,做個醫生的還能怎樣?即使做醫師的人心裡認為:"這個人沒有不正常" 但是家屬硬要送進去, 能怎麼做??能怎麼做??能怎麼做??能怎麼做??能怎麼做??
俗語"做賊喊賊" 這種事情經常發生你我身邊,我們到底該怎樣檢討,該怎樣改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