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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什麼叫做愛/第60話
作者: 新海元 日期: 2008.09.04  天氣:  心情:
 中文是一種非常奧妙的語言,同樣一個問題,
 因為認知的不同,可能會產生全然不一樣的看法和解釋。

 我在想,如果把這個題目拿去當大學聯考的作文題目,很可能會天下大亂。
 因為大概會出現以下兩種解讀:

 有一派人會把這個題目解讀為:什麼叫「做愛」。
 然後就會開始長篇大論:
 做愛就是性交的別稱,也有人把這個動作叫做愛愛、嘿咻、打炮、上床、活塞運動、交媾等等等,
 總而言之它說的就是性行為。然後做愛姿勢有幾種,去那邊做比較好,什麼時候做比較好點點點點點....

 另一派人則會把這個題目解讀為:什麼叫做「愛」。
 不過這樣解讀的人可能就倒大霉了,因為愛是全世界最簡單,卻又最難回答的題目。

 其實,兩種解讀都沒有錯,只是,在解讀這個問題的時候,你會先想到愛,還是先想到做愛?
 只想要對方身體,隨口把愛掛在嘴邊,卻從未想過什麼叫責任的,
 他們解讀這個問題的方式是:什麼叫「做愛」。
 真正懂得愛一個人,知道盡全力去為對方付出,才有資格開口說愛的人,
 他們解讀這個問題的方法是:什麼叫做「愛」。

 但是,做愛容易相愛難。
 要得到對方的身體,可能只需要彼此一點點的衝動,
 要得到對方的心,卻可能需要花上一輩子的時間去了解。
 所以一夜情大盛行,許多人過了適婚年齡結不了婚。

 這年頭懂得「性交」的人很多,懂得「做愛」的人卻很少。
 「性交」只是一種運動,做的過程可能很刺激,但做完之後卻很空虛,
 所以那只能算「性愛」,說不上是「做愛」,頂多不過是「愛做」而已。

 而「做愛」則是在做的過程中,能清清楚楚讓對方感受到自己最真切的愛情和心意。
 可以清楚感覺,對方正在用心、用身體、用全部的自己,在告訴對方我愛你。
 只有這樣的做愛才是真正的「做愛」,因愛而做,才會讓人越「做」越「愛」。
 【成田空港飛行日記】By 新海元 2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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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1-03 14:43
她, 48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03 14:46]:

呵呵...施主似乎在新海的日記裡開悟啦...
恭喜恭喜...悟到什麼其實已經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你悟到了什麼,那就已經夠了...
接下來,就可以重新出發了...^^

 
時間:2008-10-22 22:34
她, 38歲,亞洲其他,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3 00:27]:

阿亮說:搞不懂就問人,搞得懂就答人,沒有人問還可以問神...
不過這個問題我想問神也沒有用,
其實很多人自己心裡最清楚,只是不願意面對罷了...@@

 
時間:2008-10-18 12:24
他, 49歲,新竹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18 12:28]:

是「做」愛不是「作」愛...
還有一位小白用「作」這個字留言指正我的錯字...
不過隨便啦,看得懂就好了...
你說「與對方有一定的心靈交會 才會想去近一步吧==>作愛 不然跟別人有啥差別..」
這樣還太客氣了,基本上,應該說是和發情中的動物沒啥差別...哇哈哈哈哈哈...

 
時間:2008-10-14 15:27
她, 45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15 02:33]:

畢竟還是正面的聲音多,我也不會因為一兩個人來拉迪賽就搞到心情不好,不然怎麼活到現在啊...
算是沒拍賣成功,娛樂一下大家,交到一些朋友,也不算是沒有收獲啦..^^

 
時間:2008-10-14 02:49
她, 45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14 09:49]:

+1...指的是來加油的又多了一個...
唉...指的是都是來加油的,沒有來報名的...
再唉....沒有來報名的就算了,還有別人跑來亂(不是你喔),讓我心情很不好...

 
時間:2008-10-14 02:45
她, 45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14 02:45]:

應援團再+1...感恩...唉...@@m

 
時間:2008-10-14 02:35
她, 45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14 02:40]:

這個新海早就在日記裡說過啦,一切都要回到現實生活中才算數...不然就在這裡徵個室友過乾癮就好,又何必千辛萬苦寫幾萬字還公開招標呢...
不過還是要有個開始才行吧...我懂得再多,能做的再多,再願意做,沒有人讓我付出,還不是等於零...-.-m

 
時間:2008-10-14 02:22
她, 45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14 02:25]:

比較好笑的是,這個說法我想絕大部份的女生都能認同,
但是說出這些話,一直奉行這種想法的新海,卻始終不被女生所認同,所以只好上網拍賣自己的愛情...
說來真是諷刺啊...哈哈哈...

 
時間:2008-09-23 20:26
她, 0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23 23:55]:

我想每個正常的女人,甚至是人,都會認同我的說法。
只不過認同和接受未必劃上等號啊...
我不是作家啦,我的程度和作家差遠了,你也不是第一個誤認我是作家的人啦...^^

 
時間:2008-09-13 17:12
她, 46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13 17:21]:

嘿嘿...其實男人為了什麼而做,我想女人自己最清楚!可是吊詭的是,女人不見得會選擇為愛而做的男人!像這樣的心痛我倒是早已經習慣了...哈哈...-.-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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