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之女
駱慧延
初戀,是最美好的回憶,我的也不例外。
有人曾問我,何時發現自己是雙性戀,我想,大概是國中吧!但如果回顧這三十多年,我最早喜歡的人,應該是國小四年級,在教會認識的一個女生。她的影像已經模糊,但兒時嘻鬧的快樂,一輩子難忘。
國中之後,擁有母親好身材與父親好頭腦的雙重遺傳加持,加上勤練舞蹈與跆拳的我,總是有著揮之不去的蜜蜂蒼蠅黏在身邊。當時,最熱門的新聞話題就是台北大度路的飆車族與同性戀會傳染愛滋病。男女分班還得頂個西瓜皮或是大平頭的學校,充斥著秘密般的戀情,不管是男與女或是女與女。
都是女生的環境,免不了會有爭風吃醋的橋段。想像所謂的太保太妹在校門口堵人,只為了誰誰誰搶了誰誰誰的女朋友,或是誰是抓耙子這種無謂的小事。反正打群架之後,總會有人犧牲被記了警告或是大小過。
我,總是冷眼旁觀這些無關痛癢的鬧劇。
國一的我,有一堆所謂名義上的老婆。蜜蜂蒼蠅對我好,一封封錯字連篇的情書,看完之後就打入冷宮;禮物與食物就借花獻佛的轉送給老婆們。說也奇怪,這些大妻小妾的,也從來沒有爭寵的問題。國二之後,父親為了要把這些蜜蜂蒼蠅趕盡殺絕,就把我轉到全是女生的教會學校。轉就轉吧!掙扎也沒有用。新學校還是有找到名義上的老婆,不過只剩一個。師長們才不會在意兩個女生手牽手做了什麼奇怪的事情。那樣的年代,那樣的年紀,也搞不出特殊的花樣。
就這樣,我進入了高中生活。『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是我家的格言。所以,我還是考進了全是女生的教會學校,而且應父親的要求,除週末外,所有的自由都交給學校掌管。女校的特點幾乎沒什麼例外,同儕間的親密火辣,只要避過長輩耳目,自然可以逍遙自在。
高一的寒假,發生了幾件讓我難以忘懷的事情。其一是母親的再婚,讓我唯一的夢破碎,我的家永遠都不可能同時存在著父親與母親。另外,就是我記憶中的初吻,被一個女孩子奪走。
那是一個四所教會學校聯合辦的冬令營,參與的幾乎都是各校的學生,男女人數很平均,要把這麼多血氣方剛的少男少女擺在一起,當然帶領的人得要有一番技巧。但光有技巧,是敵不過腦袋多變的鬼靈精。那是我第一次爬水管,從女生宿舍的二樓沿著細細的水管與粗粗的牆壁窗簷順利的抵達一樓,回想起來我真的是勇氣可嘉,畢竟我實在超怕高的。當然,夜遊的人要的就是刺激,所以十多個男男女女三更半夜浩浩蕩蕩的遊走在台北市的大馬路。
隔天,幾乎個個都成為英雄,不但平安歸來,還沒被任何帶領者發現,活動照常熱情參與,團體遊戲的大獎更是手到擒來。正當所有人都在為優勝者鼓掌喝采的時候,她……把我拉到樓梯間,冷不妨收到一個正面迎來的吻。柔軟的唇勾起我所有的慾望,但我卻只有呆呆的站在那邊,直到她的舌尖離開了我的嘴。我愣在那邊,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只好緊緊的抱住她。
就這樣,她成了我名符其實的老婆。在營隊裡面,我跟她不同組,每天膩在一起,引起了同組女生的不滿,甚至刻意的夾在我跟她之間,要我做出選擇。我能有什麼選擇,就是她了,誰都不能抵擋她的魅力。
我把她保護得很好,沒有被父親發現。女生談戀愛的好處就是,家長只會認為同性朋友很安全,安全到我第一次跟她發生關係是在她的家中。那是春假,我正常的離家,父親以為我要去學校。計畫很久的見面,除了跑PUB,就是到好幾個朋友家大玩特玩,最後到她家住了兩個晚上。
我跟她每天書信往返,我可以創造出一堂課寫五封信的紀錄,卻不會答錯老師要我回答的問題;五分鐘的下課時間,我也可以飛奔到山下校門口旁的郵筒再折回教室;我還得去導師辦公室偷信,慎防老師發現我呵護倍至的戀情……原來,這就是愛的力量。
這段戀情持續到高二,她的成績一向不如我,文組的史地讓她幾乎得了憂鬱症,我每天的信雖然是她的精神支柱,但還是被她的老師發現。為了保護我,她不讓我繼續寫信,所以她的家人與她的老師都不知道這個女生到底是誰。只是,我也不能再聽到她的聲音與看到她的筆跡,一切的一切,彷彿沒有發生過,就這樣淡淡的流逝。
高中畢業,我順利考上大學,她卻沒這麼幸運。重考之後,她去基督書院,不到兩年就被父母送出國,接下來斷斷續續的消息就是她在國外懷孕,結婚,至於有沒有畢業,就不得而知了。
現在的我,必須要靠著那唯一的一張在冬令營拍的合照,來確定我跟她之間這麼一段。我很想她,即使後來也跟幾個女同在一起過,但沒有人可以與她相比。
高一那年,有名的六四天安門事件前後,我認識一個男生,有了另一段初戀,不過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