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聞報導說有立委提議禁止藝人代言酒類商品 還有禁止酒促小姐推銷酒類商品等等 我覺得根本是本末倒置的作法,也侵犯人民賺錢的管道 該說的重點反而沒說到,就是提高酒駕肇事者的刑責 是怕得罪壞人吧!如果修法規定酒駕肇事造成民眾受傷的話 馬上羈押起來,輕者先關三天,造成民眾死亡者羈押更久天數 這樣酒後開車的人應該會少一些的,網友們贊不贊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