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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100
作者: 愛上獅子先生的小蝴蝶 日期: 2010.08.27  天氣:  心情:
今早看了昨晚重播的2100

主題是6歲女童遭到性侵.. 法官輕判事件..

在FB上已經有16萬人聯署發揮一人一信 欲免職這位法官..

恩~ 第一次這麼關注這個節目..
廣告還會記得轉回來看播了沒..

輕判的原因是

法官判定女童沒有表達反抗的意願(無哭喊或掙脫之意圖)..

恩.. 大部分的call in
都是針對六歲女童根本連性的觀念都不知道

如何表達自己的意願..

而法官沒有讓一些輔導員來了解其女童的真正意識

就直接判定女童沒有表達反抗的意願

而且犯人在進行該行為時 並無使用暴力..

也是這個判決有爭議的地方

搜尋了一下法條

法官輕判的法條是

準強制性交罪

刑期是三年兩個月

而不是判他加重強制性交罪..

((加重強制性交罪係指用以強暴、威脅、恐嚇、催眠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對未滿14歲之男女為之性交者.

記得這兩者的差別就是刑期..

一個是3年以上10年以下..

一個是七年以上..

2100裡面有說到..

那要是法官判的是七年

不知道還會不會引起公憤?


還有對於連署這件事.. 覺得有點無言..

法官既非民選..人民又有何能力"免職"他

還特地去找了相關法條

不過對於刑的裁判輕重..

似乎無法成為"免職"他的理由

只能對於其判決不服而再上訴..

((上FB看網友們的回應..
((也有許多人們用到"罷免"這個詞彙~"~....

恩~ 2100也有說到

這個連署勢必不可能讓法官免職

But卻是讓台灣人民對於司法腐敗能表達意見的平台管道..


僅此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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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8-28 13:47
他, 42歲,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8-28 10:15
他, 42歲,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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