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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慎防詐騙集團.小心門戶~
作者: 優鉢羅 日期: 2011.09.14  天氣:  心情:
現轉寄一封網路新詐騙案給大家,要注意呀!

各位親愛的友人:

收到下面這封信,也想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

下面這個案例結果是安然度過,因為當事人去報警!

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信電信通訊費」,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先到遠傳(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

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選表格而已)

2.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我的情況是乖乖交了五萬多元,事情經過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元誠」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

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說我欠「元誠」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

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

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訴訟」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

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

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

壞就壞在我自認沒作這件事

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

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

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

偷兒新手法 - 光明正大搬走你家

下面的訊息來自一位好朋友的提醒與關心;

目前的犯案手法不斷翻新,

稍有不慎即有可能掉入圈套內,

請各位同仁提高警覺並且預知平時在家的親人。

我昨天回到家看到這封信,本想收信人不對,我就想給它扔,

後來我哥說那是"存証信函"而且沒有 "封口",

所以我就打開看,內容就如下圖:..........

為什麼要帶鎖匠和管區員警要來我家"強制執行"拿走"動產"…

這太誇張了… 這豈不是公然的強劫嗎?

我哥叫我先去警局備案,我向警察伯伯說明來意,

警局伯伯就依著信函上的電話撥了過去。晚上10:00多了,還有個小姐接。

警察劈頭就問那接電話的小姐,妳為什麼寄給我這封信,

我沒欠人錢啊…那女的說 : 你的名字和地址?

警察不說,反問她為什麼亂存証信函寄?

什麼是法務部?妳們來查封難道不用檢察官陪同嗎?

那女的結結巴巴答不上來… 警察伯伯跟我說:

千萬不能跟她們說我確切的住址和名字,以防她們套到妳的資料。

我想收到這封"平信"且"無封口"的存証信函的人應該不止我吧!

千萬要小心,由其是那些獨自在家且容易受騙的老人家,


可能會因此受到驚嚇而開啟家門任他們大肆搜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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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27 12:14
他, 0歲,,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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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19 19:23
他, 49歲,亞洲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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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17 02:41
他, 40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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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15 18:52
他, 50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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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15 10:52
她, 61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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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15 07:45
她, 66歲,嘉義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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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14 20:43
他, 99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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