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 下午4點準備 上班時 再羅斯福路那一場車禍 我以為我可能就這樣走了 因為那小孩 沒遵守號誌 突然衝出來然而我卻撞上他 結果 我門都受重傷 我手腕骨折 那小孩 鎖骨斷裂要開刀 真的 就算是安全騎車 就算意外 誰也無法預防 我已經無法上班 醫生說 要 六各禮拜才會好 也希望那小孩沒事 本來要叫她們賠償 不過 那小孩家境 也不好 算了 就當作 自己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