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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奧客番外篇9
作者: 原來如此 日期: 2006.03.26  天氣:  心情:
很多港星都很愛來我上班的地方逛街,有些人還不只來一次,甚至只要到台灣就會來批貨回家,而且都買同系列的東西。

像那個身材很好,漂亮有高貴氣質的港星就真的很愛買生日卡片,不管什麼時候看到他,都是買了一堆生日卡片,雖然我也只看過他三次而已,但是我想,他朋友真的很多吧!

通常他朋友都只是陪他來晃晃而已,但是有一次那個友人例外的買了一些東西,結帳的時候,他朋友居然拿出港幣說要付帳,我當然一口拒絕,這裡又不是鼎泰豐,但是他朋友又沒有台幣,也沒有信用卡(關於這點我十分質疑)。

那位大明星就用流利的廣東話(廢話,當然流利)說:「沒關係,我來。」然後跟我說:「一起結。」

雖說那友人沒有買很多東西,而且也是小東西而已,但是我就在想,像這種小錢就算那人肯還給大明星,大明星應該也不會收下來吧!雖說大明星可能可以一下子賺進大把的鈔票,但是總覺得當名人或許都是要接受這樣的情況發生,也許你的朋友跟你在一起不是為了你的人,而是為了你的名與利。這樣想或許太過於悲觀了一點,但是我還是不自禁的這樣想,而且這件事情我記得十分清晰。

其實後來還有一個小插曲,那天我跟我另外一個同事很大膽的跟那位大明星要簽名,那位大明星居然和藹可親的幫我們簽了名,但是那位小氣友人就在旁邊說:「好了沒?付完錢就走喇!在幹嘛?」大明星就回他:「等一下而已。」

我只覺得,當你一無所有的時候,身邊如果還有人,那就要一輩子好好的珍惜他。

最後我想說,我絕對不是因為最後的小插曲才開始有上面的想法。好像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但是真的是這樣!
我還要說,希望我們家老大不要因為我跟大明星要簽名,沒幫他要一張而扣我薪水。
噗…


by e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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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遭橫禍也是一種報應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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