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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麵包樹上的女人二
作者: 日期: 2006.11.04  天氣:  心情:
【第二章 戀人的感覺】

闖入課室的男生,戴著一頂鴨舌帽,架著一副粗黑邊眼鏡。



我沒法看清楚他雙眼,只看到他有一張過分蒼白的臉,比一張白紙稍微有點顏色。



他叫林方文,開課後一個月才到,肯定是後備生。



林方文選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面。



他把飲了一半的可樂放在桌上,然後掏出一本書看得津津有味,那本不是什麼書,而是漫畫,是《龍虎門》。



大學中文系的一年級生,日常讀物竟是《龍虎門》!



「如果要看《龍虎門》,為什麼不坐到後面呢?」我跟他說。



他回頭,大量我一次。



「前面比較涼快。」他說。



「啊!原來是這樣。」



我最討厭故弄玄虛的人。



像他這種人,一定會在三個月內勾搭一個女生,那個傻兮兮的女生便會替他收拾房間,他坐享其成,然後在離開大學前拋棄她。



他的房間除了有大量《龍虎門》外,應該還有大批色情雜誌和一副麻將。



第二天,林方文又選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



他從背囊裏,拿出一本《花花公子》。



林方文的花樣真是層出不窮,先是看《龍虎門》,然後是《花花公子》,甚至馬經。



偶然,他會一本正經地看《號外》,總之,從來沒有看課堂上應該看的書。



有幾個男生跟他來往,他們說,他來自油麻地區一間不見經傳的學校。



他能考入港大,真是異數。



林方文從來沒有摘下他的鴨舌帽,在校園任何一處,碰上他,他都戴著那頂鴨舌帽。



即使三十三度高溫,他仍然沒意思摘下帽子。



我想,他若不是額頭有一個打洞,便是根本沒有頭髮。



一天,上新詩課的時候,他竟然穿了一雙涼鞋,露出十隻腳趾,翹起雙腳看《姊妹》。



《姊妹》是我上髮廊才看的。



他為什麼看一本婦女衛生手冊?難道他也有婦科問題?



那天我無心細想他為什麼看《姊妹》,我只留意他的腳趾。



我覺得腳趾是一個人身體最神秘的部分。



除了在家裏或去游泳,我外出一定不會讓人看到我的腳趾。



腳趾好比私處,讓人看見,總是很不自然。



林方文的十隻腳趾很清潔,不太長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開。



最難得的,是他的第二隻腳趾比腳趾公短,應該不會是一個窮人。看著他十隻腳趾,我有偷窺的感覺。



下課後,林方文走到我前面,問我:「你為什麼一直看著我的腳趾?」



他把我嚇了一跳,我沒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腳趾。



「誰看你的腳趾!」我若無其事在他身邊走過。



我感覺到他在我身後盯著我。



那是頭一次,我對一個男人,有一點心跳的感覺。



但,我找不到任何一個理由,我會喜歡他。



如果有一點心跳,那是因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窺他,因此感到尷尬。



同日下午上另一節課,林方文腳上換了一對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頭對我說:



「我特意換上一雙密頭鞋,不讓你看到我的腳趾。」



說罷,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龍虎門》。



而那一刻,我竟然沒有還擊之力,給他打得一敗塗地。



晚上,我跟迪之吃飯,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給我,裏面有《人間》。



迪之說,林正平已經一個星期沒有找她。



我不懂說什麼,看著她哀傷地離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窩裏聽《人間》:



 






「有幾多首歌,



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我在歌聲中睡去。



幾個星期後的一個早上,下著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鐘,還沒法截停一輛計程車。



終於有一輛計程車停在我面前,車上的人叫我上車,他是林方文。



我已經全身濕透,不想再跟自己過不去。



「謝謝你。」我對他說。



他沒有理會我,那頂鴨舌帽壓得很低,臉很模糊。



電臺剛好播放著《人間》:



 






「從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歲月,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我的身體輕微隨著歌聲擺動。



「你很喜歡這首歌嗎?」林方文問我。



我點頭。他沈默不語。我們聽著同一首歌。



那首歌,總是叫每一個人無端地傷感,連看《龍虎門》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計程車到了港大,我找錢包付錢,林方文對我說:「不用你付錢。」



他就這樣付了計程車費,完全不需徵求我的同意。



「喂!」他叫我。



「什麼事?」



他把外套脫下來扔給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說。



「你的衣服濕透了。」他說。



「我不怕冷。」我說。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現在好像穿了透視裝。」



我看看自己,才發現身上的白恤衫濕透,整個胸罩浮現得一清二楚。



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尷尬得不敢望他。



接著的一課,林方文沒有出現。我的恤衫已乾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還給他。



他不在宿舍裏,房門沒有關上,我走進去,以為自己走進了一間舊書局。



他整個房間都是書,半張床給書本霸佔了。



房裏並沒有大量的《龍虎門》、《花花公子》或《姊妹》。



有《戰爭與和平》,也有《百年孤寂》,他原來也看那些書。



桌面很淩亂,翻看一下桌上的紙張,其中一張紙上,有《人間》的歌詞。






「有幾多首歌,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他竟然那麼無聊把歌詞抄一遍。



即使抄歌詞,也沒有可能連簡譜一起抄下吧?



《人間》的填詞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併,不就是「放」字嗎?



難道林方文就是林放?



這個猛啃《龍虎門》的人,能寫出那樣動人的歌詞?



《人間》不是我聽過最好的歌,卻是最能感動我的歌。



我看見床上有一支頗為殘舊的樂風牌口琴,是填詞的工具嗎?



「你在這裏幹什麼?」他突然闖進來,把我嚇了一跳。



「我把外套還給你。」



「哦。」



他沒有理會我,把剛洗好的幾件衣服掛在房間裏。



「《人間》的歌詞,是你寫的嗎?」



「沒想到吧?」



「是你?真是你?」



「你的樣子很吃驚,是不是像我這種人,不像會寫出這樣的歌詞?」



我從來沒想過,那段日子裏,每晚陪著我入夢的歌,竟是他寫的。



一個我極心儀的填詞人,竟然站在我面前,他是我認識的人。



我有點不知所措,我應該離去,卻不由自主地留下,期望他會跟我說些什麼。



林方文沒有跟我說話,溫柔地擁抱著我,我竟然沒有反抗,我好像已經跟他認識了很久。



才氣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彎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詞,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



那是我有生以來,頭一次跟一個和我沒血緣的男人擁抱,他的體溫溫熱著我,我用雙手緊緊抱著他,像找到了一個依歸。



他用雙手捧著我的臉,唇貼著我的唇。我閉上眼睛,不敢望他。那一天,是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日。



我和林方文一直擁抱著,誰也不願意先放手。我們好像是一對被長年分隔開的情人,竟然可以互相擁抱,便無論如何不肯再分開。



我看著書桌上的小鬧鐘,時間以輕快的步伐歌頌愛情,我們已經擁抱了一小時。



「我想喝水。」我說。



他放開我,倒了一杯水給我,我們擁抱了一小時,他竟然還沒有摘下那頂鴨舌帽。



「你為什麼總是戴著帽子?」我鍥而不捨。



「沒想過為什麼。」



那一刻,我是一個剛剛跟他擁抱了一小時的女子。



我問他問題,他竟然那樣不負責任地回答我,我覺得尷尬,他是不是覺得我說話太多?



剛剛獻出初吻的女孩,也許應該保持沈默。



他吻我的時候,我便知道,他不是頭一次接吻,他很會吻人。



「歌詞真是你寫的嗎?」



「如果不是我寫的,你剛才便不會讓我抱,是不是?」



我不知道怎樣回答他。



「你這個人太計較了。」



我覺得很憤怒,他會不會是玩弄我?因為我曾經批評他上課時看《龍虎門》。



他故意要吻我,然後向其他人炫耀,證實我不過是一個容易受騙的女子。



如果那是真的話,我已經輸了,我還留下幹什麼?



我衝出走廊,離開宿舍大樓,上了一輛計程車,車上竟然播著那首歌: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為什麼是那首歌?它是我的緊箍咒。



我和迪之在清吧見面,對於我終於和一個男人擁吻,她顯得很雀躍,也許她覺得,以後我們可以有更多共同話題。



「要查出來不難,我問唱片監製便知道。如果他不是林放,你是不是不喜歡他?」



但我感覺到,他就是那個人。



迪之很快便查出來。



「監製說,他常常戴著一頂鴨舌帽。」



「那一定是他。」



「好啊!你跟才子戀愛!他很紅呀,很多歌星指定要他填詞。」



「你跟林正平怎樣了?」



「不要說了!他正在追求一個歌星保姆。」



「是個長得很漂亮的女人嗎?」



「是很漂亮,不過是個男的。」



我目瞪口呆。



「我質問他,他說,他也玩玩男人。」



「玩玩?」我想吐。



「我被人玩了。他是個玩弄女人的風流種子罷了。是我太天真。」



「你會回到鄧初發身邊嗎?」



「我已經不愛他。」



迪之沒有流下淚來,她儘量使自己若無其事。



那是她第一次明白愛情可以是遊戲,她把那次玩弄當成是短暫的愛情,那樣會使她好過點。



第二天上課,林方文進入課室時,仍然戴著那頂鴨舌帽,他坐在我身邊,在我耳邊說:



「你應該已經查出我是不是林放吧?」



我別過臉不去望他,心裏卻很快樂。



他那天竟然乖乖看筆記,沒有看他的書。



「今天為什麼不看《龍虎門》?」



「新一期還未出版。」



我給他氣壞:「你為什麼看《龍虎門》?」



「好看呀!」



「那《花花公子》呢?」



「好看呀。」



「那《姊妹》呢?」



「我想多瞭解女人。」



他把手伸過來:「把你的電話號碼給我。」



「為什麼要給你?」



他竟然很快便把手縮回去。他應該多問我一次。



下課後,我以為他會約我吃飯,他竟然匆匆說了一句:「我會找你!」便跑回宿舍。



周末和周日,我守在電話旁邊,地久天長,等待一個人的聲音。



他要是想找我,一定可以從其中一個同學手上拿到我的電話。可是,他沒有找我。



星期一,我在課室外碰見他,故意不去望他。



「今天有空一起吃午飯嗎?」



「沒空。」我說。



他的樣子很失望,看來他不打算再求我。



「哦,慢著,你說午飯?午飯我有空,我以為你說晚飯。」我想跟他一起,唯有自己打圓場。



我們長途跋涉去淺水灣吃漢堡包。



「可以把你的電話號碼給我嗎?」他說。



「你不知道嗎?」



「你沒有告訴我。」



「你沒有去查?」



他搖頭。



我常常以為,他喜歡我,該千方百計查出我的電話,那是一個男人愛慕一個女人的表現。



後來我當然知道,他不是那類男人,他要女人付出。



班上的人開始知道,我和林方文談戀愛。他們也猜到,他是近日很紅的填詞人林放。



消息很快傳到樂姬耳裏,一天,我在走廊上碰到她,她跟我說:



「聽說你跟才子談戀愛?」



我看得出她眼裏的妒忌,她以為但凡出色的男人都應該追求她。林方文追求我,是沒有遇上她而已。



終於有一次,給她碰到我和林方文一起。



我看到她特意從老遠跑過來跟我打招呼,我則特意不介紹林方文給她認識,我一定要捍衛我的初戀。



「她是誰?」林方文問我。



「我的中學同學,很漂亮吧?」我試探他。



他沒有理會我。



我們常常那樣鬥嘴,他永遠是愛理不理的,他只會對他頭上那頂鴨舌帽堅持。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卅一日,我們相約在卡薩布蘭卡吃飯慶祝新年。



我聽迪之說,那裏可以跳舞,所以當林方文問我想到那裏度除夕,我便選卡薩布蘭卡。



除夕晚上我等了五小時,還沒有看見他。



駐場歌星倒數十秒迎接一九八七年,普世歡騰,我氣得一個人在哭。



他會不會從此不再出現?



他在十二時十五分來到,安然無恙。他坐下,我立即起身離開。



他拉著我問:「你去哪裡?」



「你現在才來?」我流著淚質問他。



「我在錄音室。」



「你忘了我在這裏等你?」



「忘了。」



他竟然那樣回答我!我無法不承認,一直以來都是我一廂情願而已,他根本不在乎。



我掩著臉衝出去,他在餐廳外拉著我,把一張歌譜塞在我手裏:



「這首歌是我為你而寫的。」



他從口袋裏拿出那支樂風牌口琴,吹奏一首歌──



 






「告訴我,我和你是不是會有明天?



時間盡頭,會不會有你的思念?



在你給我最後、最無可奈何的歎息之前,



會不會給我那樣的眼神──最早,也最迷亂?



深情是我擔不起的重擔,情話只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因為你,我甘願冒這一次險,即使沒有明天……」



 






感動是一座熔爐,燒熔我的心,逼出眼淚,即使用一雙手去接,也接不住。



「為什麼要寫這首歌給我?」



他沒有回答我。我忘了,他不一定回答問題。



我心裏有說不盡的歡愉,天的遙遠地的遼闊,海的深沈山的高峻,也比不上天地裏有一個男人,為我寫一首歌。



他抱著我,我把頭埋在他的胸口。



「我害怕你永遠不會再出現!」



「怎會呢?」他吻我。



「新年快樂!」他跟我說。



「新年快樂!」我說。



一九八七年的一月一日,我們在海邊等待日出。



我漸漸瞭解,我正愛著的人,是一個很難讓我瞭解的人。



他會忘掉我在等待他,卻為我寫一首歌。



聽到那首歌之前,我從來沒有想過,他對我那樣情深。



他有本事令我快樂,也最有本事令我流淚。



「在我之前,你有要好的女朋友嗎?」我問他。



他點頭,我很妒忌。



「你有送歌給她嗎?」



他沈默。



「日出了,你看。」我拉著他的手。



是的,日出了,我和林方文會不會有明天?



 






「深情是我擔不起的重擔,



情話只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這是不是林方文要對我說的話?他是個悲觀的男人。



女人最害怕遇上悲觀的男人,她要用雙倍的愛心來呵護他。



她的喜怒哀樂,都由他操控。



但,即使沒有明天,他是陪我看一九八七年第一個日出的男人。



一天,我陪林方文一起去看歌星錄音。



在錄音室裏,我第一次見到林正平,他不知道我是迪之的好朋友,用深情的眼神望著我。



我想起他跟男人搞在一起的事,有點作悶。



「林放的情歌寫得很好,能感動很多女人。」林正平對我說。



我不大明白他的意思。他是稱讚林方文的深情,抑或想提醒我,林方文寫過很多情歌給其他女人?



我和林方文一起離開錄音室的時候,已是深夜,他一直不說話,大概是他的悲劇人物情緒又發作。



「你跟林正平很談得來吧?」他幽幽地說。



原來他妒忌。



我突然覺得很快樂,他妒忌我和另一個男人談話,他不是一直都愛理不理的嗎?



「你妒忌?」我試探他。



「林正平不是一個好男人。」他說。



我笑而不答,我當然知道,我裝著無知,讓他不放心。



「嗨,你什麼時候才肯摘下你的帽子?」我突然有勇氣再次向他挑戰,



「你洗澡的時候,是不是也戴著帽子?」



「我很妒忌你的帽子,它比我和你更親密,它沒有一天離開你。」我說。



他繼續向前走。



「摘下你的帽子。」我在後面追上他,伸手要拉下他的帽子。他跑得很快,不讓我碰到他的鴨舌帽。



「你跑得挺快。」他說。



「當然,我是女子排球隊隊員呢。」我企圖拉下他的帽子。



「你好奇心太重。」他閃開。



「你為什麼不肯摘下帽子?」



「我說過,我沒想過為什麼。」



「一定有原因的,你的頭頂有一個洞,是不是?」



「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送你回去。」



「你不摘下帽子,我也不回去。」我賭氣。



「你真的不回去?」



「除非你摘下帽子。」



「那我自己回去,再見。」



他竟然掉下我離開!我氣得在路上哭起來。



那頂鴨舌帽可能是一個女孩子送給他的,所以,他不捨得摘下帽子,他仍然懷念那個人。



我坐在路邊,我不敢相信,他竟然掉下我。



一輛汽車劃破夜街的死寂,在我身邊飛馳而過,情話只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林方文突然再次出現在我跟前,我低著頭偷笑,抬頭看他的時候,發現他並沒有戴著鴨舌帽。



他的頭頂沒有洞,也沒有傷疤,他的頭髮烏黑濃密。



他拿著帽子,向我行了一個禮,弄得我哭笑不得。



「你回來幹什麼?」



「你是不是最喜歡把男人氣走?」



「你是不是最喜歡把女人丟在街上?」



「求求你不要再跟我抬杠,我沒有戴帽子,好像沒有穿衣服!回去吧!」



「你為什麼摘下帽子?」



「沒有想過為什麼。」



我漸漸明白,林方文便是那樣一個人,他長久以來戴著帽子,沒有原因。



他突然摘下帽子,也沒有原因。



他愛上一個人,說不出原因。



不愛一個人,也不會說原因。他原來是一個不值得依賴的男人。



「你可以戴回你的帽子。」我跟他說。



他回頭,向我笑:「不用了。」



迪之也有新戀情,對方是唱片公司錄音室的技師,迪之把他們兩人用保麗萊拍下的照片給我看。



「他不像你一向的選擇,不夠英俊。」我說。



「我現在是返璞歸真。」她認真地說,「他是攀山高手,我跟他學攀山。」



「攀山很危險。」我說。



「你說攀山危險,還是戀愛危險?」



想不到光蕙也有新戀情,他是牙醫,替一位私人執業的牙醫工作。



「你們跟男朋友做了那件事沒有?」迪之毫不避忌地審問我和光蕙。



「你老是關心這個問題。」我罵迪之。



「就是嘛!你不臉紅的嗎?」光蕙也罵她。



「你們不要這麼純情好不好?早晚你們會跟一個男人幹這種事。」迪之懶洋洋地說,



「那真是一件美妙的事!」



「來!我為你們兩位處女乾杯!」迪之舉杯。



她對性的渴望和開放,也許是與生俱來的。



「你有興趣做兼職嗎?」迪之問我。



「是什麼兼職?」



「在一間雜誌社做校對,月薪有一千元。」



「好呀!我討厭補習。」



那家雜誌社出版一份高品味生活的月刊。



校對只有我和另外一個男孩子,每天要花數小時看原稿和印刷稿,眼睛十分疲倦。



一千元薪水,並不容易賺。



但,我有一個目標,林方文的那支口琴已經很殘舊,樂風牌又不是什麼好牌子,我要送一支新的給他。



我把三個月兼職的薪水儲起來,午間只吃一個麵包。



日本蝴蝶牌口琴在當時是很好的牌子,價值是三千二百元,我從來沒有買過那麼昂貴的禮物給別人。



我在琴行裏仔細地將口琴檢查了一遍又一遍,賣琴的人都嫌我挑剔。



口琴放在一個個小小的木盒裏,十分精致。



我用花紙把它包好,紮上一隻金色的蝴蝶,悄悄放在林方文的床上,把那支殘舊的樂風牌口琴拿走。



當林方文回到房間,看到我送給他的口琴,一定很感動。



三個小時後,他在校園裏尋找我,當時我正站在儲物櫃前面。



我以為他會情不自禁跟我擁抱,他的樣子卻很嚇人。



「我的口琴呢?」他怒氣衝衝問我。



「什麼口琴?」我有點不知所措。



「我的樂風牌口琴。」



「我送了一支新的口琴給你,你沒看到嗎?」



「是你拿走我的口琴?」他的樣子很凶。



「那支口琴太舊了,所以我──」



「把我的口琴還給我。」他的目光很可怕。我打開儲物櫃,把那支口琴拿出來,重重地放在他手上。



我的眼淚都湧出來的了,何以愛一個人,會如此心酸?口琴有什麼秘密比愛情重要?



「還給你,都還給你!」我流著淚說,「我用了三個月薪水買那支口琴給你,你一點都不領情!」



「你用不著這樣做。」他竟然可以說得如此平淡,像對一個普通朋友說話。



眾目睽睽,大家都目睹我是這段愛情的失敗者,我還能選擇留下嗎?



我在家裏呆了兩天,什麼都提不起勁。



最可笑的,是在痛恨這個男人的時候,卻熱切盼望他打電話給我。



電話沒有響過,我突然覺得自己是個傻瓜,他為我做過些什麼?



不過寫一首歌,摘下一頂鴨舌帽而已,我卻變得如此卑微。



在晚上,我扭開收音機,播的儘是情歌,還有林方文送給我的歌:



 






「告訴我,我和你是不是會有明天?



時間盡頭,會不會有你的思念……」



 






漸漸,我發現音樂不是來自收音機,而是來自窗外。



我走到窗前,不敢相信林方文正在樓下吹奏著他送給我的歌。



在電影或小說裏看到這種場面,我一定會嗤之以鼻,認為太老套了,如果我的男人那樣做,我一定會把他趕走。



可是我那時完全沒有將他趕走的意思。



我把屋裏的燈全關掉,我不能走下去,他以為我是什麼?隨便讓他罵,也隨便讓他哄嗎?



接著,他吹奏一首我不認識的歌,哀傷低回,像一雙將要分手的情人。



曲終,我再聽不到口琴的聲音,我走到窗前,已經看不見他。



我跑到樓下,想尋找他,卻看不見他的蹤影。他便是這樣一個人,喜歡令人失望。回頭,他卻在我後面。



「你為什麼不走?」我冷著臉說。



「你的臺燈還沒有關掉。」他說。



是的,我故意亮著一盞燈。



「惱我嗎?」林方文問我。



我努力地點頭。



「真有這麼惱我?」他很失望。



我作了一個九十度彎身的點頭。



「口琴是我爸爸留給我的。是他留給我唯一的東西。」



「你爸爸不在嗎?」我驚異。



「他是個潦倒的海員,寂寞的時候,他站在甲板上吹奏口琴。



一年裏,他只回家兩三次,對我和姐姐來說,他像個陌生人。



一九八零年,他工作的大洋船在巴拿馬遇上暴風雨沈沒,沒有一個船員生還。



警察在船艙裏發現這支口琴,口琴放在一堆衣物當中,竟然絲毫無損。



他們把口琴送回來。



這是一支奇怪的口琴,沾了腥氣、遇過沈船,外表殘舊,音色卻依然完好。」



「你媽媽呢?」



「我已經很久沒有跟她說話了。他是一個美麗聰明的女子,嫁給我爸爸,也許是她此生最錯的決定。



爸爸死後,她重操故業,經營一間小餐廳。」



我從來沒有想過,林方文生活在另一個世界。



「還惱我嗎?」他問我。



我吃力地點頭,他捉住我,我向他微笑。



頭三個月的薪水用來買了口琴給林方文,第四個月的薪水,我答應請迪之和光蕙吃飯。



「原來他有太太。」迪之慘笑,「我在街上碰到他,他牽著腹大便便的太太買嬰兒用品。」



「那個錄音室技師?」



「男人都是這樣,像鄧初發這種好人,早就死光了!」迪之說。



她在手袋裏,拿出一包登喜路,點了一根煙,手勢並不很熟練,意態卻是滄桑。



那份滄桑過早出現在她臉上,她兩次都沒有遇上好男人。



「什麼時候學會抽煙的?」我問她。



「幾天前才學會的。一個人無所事事,抽一根煙,時間會過得快一點。」



「不要抽煙。」



「你的運氣比我好,你遇上好男人。」



「林方文是好是壞,我還不知道。」



「他有沒有跟你上床?」



「沒有。」



「那就是好男人。」



迪之那樣說,暗示了她跟技師已經有關係。



他們走在一起,才不過三個星期。



「你知道,女人懷孕的時候,不能做那件事。」她呼出一個煙圈。



我和光蕙默默無語。



「程韻,可以請我喝酒嗎?」迪之問我。



「當然可以!」



她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我是不是很蠢?常常被男人騙倒。」



「你不是蠢,你只是太渴望得到安慰。」我說。



「我像你們需要男人。」迪之又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不要再喝了!」我阻止她。



「我自己付錢!」



「你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



「你要喝,我陪你喝!」光蕙把迪之的葡萄酒乾了,奇怪,她為什麼陪迪之喝酒?



「我們去南丫島!」迪之說。



「現在去南丫島?去那兒幹什麼?」我說。



「去找鄧初發!」她看看腕表,「現在還有船。」



我們坐最後一班船往南丫島,來到鄧初發的石屋前面拍門。鄧初發看見我們三個,很是意外。



「鄧初發,我們來探你!」迪之倒在他懷中。



「她喝醉了。」我說。



鄧初發帶我們進石屋,這間屋只有他一個人住,他比以前消瘦了很多。



他拿了一塊熱毛巾替迪之敷臉。



迪之雙手繞著鄧初發的脖子,溫柔地對他說:「我要到你的房間睡。」



鄧初發無奈,將她抱走,他們會再次走在一起嗎?



光蕙問我:「你最恨哪一個人?」



「暫時沒有。」



「我有!我最恨老文康。他騙我,我認識了孫維棟,才知道什麼是愛情。老文康是無恥的騙子,我要打電話罵他!」



老文康接電話。



「喂,老文康在嗎?」光蕙問。



「我是沈光蕙,你這個絕子絕孫的臭王八,你什麼時候才去死?你這種人越早死越好。」



老文康大概嚇了一跳,立即掛線。我和光蕙倒在床上大笑。



「你不是說畢業後,他寄過一張卡給你嗎?」



「我騙你的,他沒有找我,我只是無法接受自己受騙,我曾經以為那是一段超凡脫俗的愛情。」光蕙悲哀 地睡著。



小島上的夜,唯一的聲音,是草叢裏蛤蟆的叫聲。我很掛念我的男人,搖了一個電話給他。



「你在哪兒?我找不到你。」他焦急地說。



「我在南丫島,迪之喝醉了,我陪她來找鄧初發,光蕙也在這兒,她睡了。我要明天清早才可以回來。」



「我很掛念你。」他從來沒有對我說過這句話。



「我們會不會有明天?」我問他。迪之的遭遇令我對男人很悲觀。



「夜了,睡吧。」他沒有回答我。



第二天清早,鄧初發買了早餐給我們,迪之仍睡在他的床上。



「你昨晚有沒有跟她──」我問鄧初發。



「我不是這種男人。」他說,「她已經不愛我了,雖然昨晚她肯定不會拒絕我,但我不想這樣做。」



迪之醒後,鄧初發送我們到碼頭,到了香港,林方文竟然在碼頭等我。他用行動證實我們的明天。



如果世上有很多種幸福,那是其中最動人的一種。



「你為什麼會在這裏?」我問他。



「你說今天早上會回來。」



「真是令人感動啊!」迪之取笑他。



光蕙也加入取笑他,跟迪之一唱一和:



「羨煞旁人啊!」



他們三個人還是頭一次見面。



迪之和光蕙離開,我跟林方文手牽手在中環散步。



「你昨天為什麼跟我說那句話?」我問他。



「哪句話?」



「我很掛念你。」我說。



他沈默,我突然覺得他的沈默很不尋常。



「是不是你昨夜想起另一個人,所以對我說很掛念我。」



他凝視我,我知道我的感覺是真的。我不瞭解男人,對愛情的認識也很膚淺,但我有戀人的感覺,不會錯 的。



「我帶你去一個地方。」他說。



我走在他身邊,默默無語。他在碼頭等我,是他內疚,不是我幸福。



如果世上有很多種不幸,那是其中一種可笑的不幸。



林方文走到蘭桂坊,清晨的蘭桂坊跟晚上是另一個世界,斜路上賣早餐的店子坐滿了看日報的男女。



他走到斜路盡處,那裏有一間酒吧,酒吧已經關門,他帶著我走上二樓,那兒可以看到對面大廈的一樓有一間畫廊。



畫廊裏,一個穿雪白色長袖睡袍的女子正在畫畫。



那個女人看來有三十歲,一把長髮垂在胸前,蔓延到腰際。



她長得很高、很瘦,有差不多五尺八寸,不施脂粉。



有像牙白色的皮膚,一個大嘴巴,一個大鼻子,一雙好像什麼都不在乎的眼睛。



五官湊合在一起,卻很漂亮,是那種很看不起人的漂亮。



「她是你昨夜思念的人?」我問林方文。



他沒有回答我。在那個出眾的女子面前,我突然覺得自己很渺小。



「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



「她看來年紀比你大。」



「比我大好幾年。」



「你們分開了多久?」



「差不多一年。」



「刻骨銘心?」我問他。



「什麼叫做刻骨銘心?」他反問我。



「已經分開一年,你仍然跑來這裏偷看她。」



就在那個時候,畫室裏出現了另一個男人,那個男人長得很俊朗,看來才不過十八歲。



他從後面抱著她,身體和她一起擺動。



「你們分開是因為他?」



「她跟這個男人只是來往了一個月。」



「噢!原來你常常來這裏偷看她。」跟我一起那段日子裏,他的心仍留在畫廊裏,我實在妒忌。



「她倒是很喜歡比自己年輕的男人啊!」



「她是一個很放蕩的女人。」他說。



「你們為什麼分開?」



他向著我苦笑:「我們互相傷害。」



我很妒恨,林方文與畫廊裏那個女子曾經互相傷害,創傷比愛刻骨銘心。



所以他雖然離開她,卻一直沒有忘掉她,而我在他心中的位置,顯然比不上那個大嘴巴女人。



「你有沒有跟他做愛?」我問他。



他沒有回答我。



我突然發覺林方文和畫廊裏的女人,有非比尋常的肉體關係,而他跟我,卻沒有,因此我比不上她。



我擁著林方文,緊緊的擁著他,不讓他呼吸。



「你幹什麼?」



「跟我做愛!」



我以為只有那樣,我和林方文的關係才可以跟他和大嘴巴女子的關係相比。



她和林方文睡過,而我沒有。



她和他纏綿,而我不過是一個跟他互不相干的女人,這種關係太不安全。



他輕輕推開我:「你別這樣。」



「我要跟你做愛。」我纏著他不肯放手,熱情地吻他的臉、嘴巴和脖子。



我已失去所有尊嚴,哀求一個男人佔有我,以為因此我可以佔有他。



他狼狽地推開我:「你不要發神經好不好?」



我被拒絕,無地自容,奔跑到樓下,衝下斜路,不知該走到哪裡。



他為什麼要帶我去看大嘴巴女人?他愛上那個放蕩的女人,為什麼,為什麼他不介意她放蕩?



還是因為她放蕩,他才跟她分手?



那個女人比他大八年,他喜歡年紀比他大的女人嗎?



我迷迷糊糊回宿舍,走進他的房間裏。



在那個滂沱大雨的清晨,他在計程車上,載我一程,我們一同聽《人間》: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愛情從那一刻開始迷惑我們。



但那天早上,他可能離開宿舍,去偷看大嘴巴女人,所以回程遇到我。



我和林方文的愛情,竟然在那個女人的陰影下滋長。



《人間》是他寫給那個女人的,我竟被歌詞迷住,傾慕他倆的愛情故事,真可笑!



我拉開書桌的抽屜,裏面很雜亂。



我企圖找到一些他和大嘴巴女人的資料,可是一無所獲,只有我送給他 那支蝴蝶牌口琴和那頂鴨舌帽依偎在一起。



「你幹什麼?」林方文突然在後面叫我。



我正在企圖偷看他的私隱。為了掩飾我的無地自容,我把書桌上的東西全掃到地上,把抽屜裏的東西也丟到地上。



他竟然沒有阻止我。我繼續將他的東西亂扔,他站在一角,沒有理會我。



我將所有的東西都扔在地上,筋疲力竭,他依然冷眼旁觀。



他鐵石心腸。我要離開房間,他並沒有阻止我,我走出走廊,只覺得全身沒有氣力,連走一步路的意志也沒有。



房裏依然是一片沈默。我突然很害怕,我一旦離開,我們的故事便完了 。



我回頭,用盡全身的氣力一步一步接近他的房間,我回去了,他仍然沈默。



我俯身將地上的東西拾起來。



我突然很看不起自己,為什麼我連一走了之的勇氣也沒有?大嘴巴女人一定不會像我著樣。



他突然抱著我,我覺得全身酸軟,像受了很大的委屈,嚎啕大哭,哭得很醜陋。



「如果你不喜歡我,不要勉強。」我說。



「你知道我為什麼帶你去那裏嗎?」



「我決定忘記她,我想讓你知道。」



他吻我,我閉上眼睛,跟他說:



「我可以──」



我可以跟他睡,願意跟他睡,義無反顧,即使我們將來不一定在一起。



「不用。」他說。



他溫柔地撫摸我的臉頰說:「不用,現在不用。」



我把事情告訴迪之,她煞有介事地說:



「男人在十八至二十五歲這段時間,會愛上比自己年紀大的女人,是戀母情意結,說得粗俗一點,是還沒有斷奶。」



林方文說他的母親是一個美麗聰明的女人。



雖然他已很久沒有跟她說話,但他說起母親,總是很憂鬱的。



他會不會像迪之所說,有戀母情意結,所以愛上大嘴巴女人?



「他為什麼喜歡放蕩的女人,男人不是喜歡純情的女人嗎?」我說。



「純情的女人是天使,放蕩的女人是魔鬼,魔鬼總是比較好玩的。」迪之說。



我瞞著林方文,約了迪之和光蕙在畫廊對面那間酒吧喝酒,其實是去偷看大嘴巴女人。



大嘴巴女人那天沒有畫畫,她站在畫廊的落地玻璃前喝水。



不是用杯喝水,而是拿著一個有手柄的玻璃瓶喝水,那種玻璃瓶可以倒滿八杯白開水。



「她很饑渴呢。」迪之說。



「她的嘴巴真的很大。」光蕙說。



「大得容得下我的一隻拳頭。」我說。



「她的樣子很特別。」光蕙說,「眼睛大、鼻子大、耳朵大、嘴巴最大,但湊在一起又不太難看。」



「像專門吃少男肉的女妖。」我說。



「所以你的林方文給她吃了!」迪之大笑。



「你笑得很淫!」我說。



「是嗎?我真的笑得很淫?」她竟然從手袋拿出一面鏡子照照看,說:



「果然很淫,男人喜歡這種笑容。」又說,



「你看,大嘴巴女人正在淫笑。」



畫廊裏,出現了一個男子,大嘴巴女人似乎又換了男伴,也是廿歲出頭的年輕男子,比上一個更俊朗。



迪之站起來說:「我們上去。」



「上去?」我猶豫。



「怕什麼?反正她不認識我們。」



沿著大廈樓梯走上一樓,便是大嘴巴女人的畫廊。



畫廊只有七百多尺,賣的都是些抽象派的作品,主角多數是人,正確一點說,是一些看來像人的人。



大嘴巴女人並沒有特別注意我們,她正在向一雙外籍男女介紹一幅畫。



俊朗少年沿一道旋轉樓梯跑上上層。



林方文說,大嘴巴女人住在畫廊樓上,可以想像,上面有一張很寬敞很淩亂的彈簧床,是大嘴巴女妖吸收少男精華的地方。



外籍男女並沒有買畫,離開的時候,那名外籍男子跟大嘴巴女子說:



「再見,費安娜。」



她的名字叫費安娜。油畫上的簽名也是費安娜。



畫廊裏只剩下我們,大嘴巴女人費安娜並沒有理會我們,我們三個看來實在不像來買畫。



當費安娜在我身邊走過的時候,她身上有一股很特別的味道。



不像香水,也不像古龍水,是橄欖油的味道,還有一點兒松節水的味道。



我問迪之:「你嗅到她身上的味道嗎?」



「是她的內分泌吧?放蕩的女人身上會有一股內分泌失調的味道。」



「胡說!那是畫家的味道。」光蕙說,「顏料要用橄欖油調開,畫筆要用松節水洗滌。」



「是,正是那種味道。」那種味道使她顯得很特別。



「你怎麼知道?」我問光蕙。



「孫維棟也畫油畫的。」



「離開吧,這裏沒有什麼發現。」迪之說。



我在畫廊的盡頭看到一張畫。一個少年站在一條空蕩的街上,那個少年是林方文。



「什麼?他是林方文?只有一隻眼睛,沒有嘴巴和鼻子,你也認出他是林方文?」她們不相信我。



「不像,不像林方文。」光蕙說。



「這個根本不像人,像頭獨角獸,你說這頭獨角獸是你的林方文?」迪之說。



她們憑什麼跟我爭論呢?



當我第一眼看到那張油畫,我的心怦然一動,我意識到他的存在。



他存在畫中,存在畫中那條空蕩的街道上。



雖然沒有一張完整的臉,也沒有完整的身體,卻有林方文的神韻和他獨有的 、喜歡叫人失望的神情。戀人的感覺不會錯。



「是他,我肯定這個是他。」我說。



迪之和光蕙還是不同意。



「這幅畫要賣多少錢?」我問大嘴巴費安娜。



我要從她手上拿走這幅畫,我不要讓林方文留在那裏。



「你瘋了!你哪來這麼多錢?」迪之跟我說。



大嘴巴女人走過來,看見我指著林方文的畫,淡然說:



「這張畫不賣。」



「不賣?那為什麼放在這裏?」迪之跟她理論。



「不賣就是不賣。」



「要多少錢?」我問她。



「我說過不賣。」她回到沙發上,又拿起那個玻璃瓶大口地喝水。



她不肯賣,我無法強人所難,只好離開畫廊。



一條空蕩的街上,只有林方文一個人,那是不是大嘴巴女人的內心世界?



在她空虛的心裏,來來去去,只有林方文一個人。



她只懷念他,她對他,有特殊的感情,跟其他少年不同。



他在她的生命裏,不是過客,而是唯一可以停留的人。



這個發現對我來說,太可怕了。



不久之後,在我兼職的雜誌社,我再次見到大嘴巴費安娜。



費安娜穿著一條黑色的三宅一生裙子,好像穿上了一個麻包袋,只露出兩隻手和兩條腿,益發顯得像一個女巫。



一個品味高雅的女巫。



跟她一同出現的,還有一個外籍少年,約二十歲,有一雙藍寶石眼睛,臉上掛著開朗的笑容,人很活潑搗蛋。



他進入雜誌社後,便沒有一刻安靜下來。



不是向女同事們扮鬼臉,便是 一屁股坐在別人的辦公桌上,拿起桌上的擺設裝模作樣研究一番。



他長得迷人,女人們都捨不得罵他。



男人長得好看,也佔便宜。



費安娜身上仍然散發著一股橄欖油和松節水的味道。



她望了我一眼,在認得和不認得之間,我低頭繼續校對,沒有理會她,我並不希望她認得我。



她要找總編輯李盈,她們在房間裏談話。



攝影師阿鍾來了。



「今天要拍照嗎?」我問他。



「是的。替一個女畫家拍照。」他說。



「是房間裏的人嗎?」我瞄瞄李盈的辦公室。



「就是她,費安娜羅。下一期的封面人物。」



「她有資格做封面人物嗎?」我懷疑。



「當然有。她在巴黎藝術界的名氣正在急升,巴黎的畫廊都搶購她的畫。



她是天才,二十四歲已經在巴黎走紅。



一個中國女子,在巴黎走紅,絕不簡單啊。」



我一直以為,她只是一個賣畫和畫畫的女人,憑著色相推銷自己那些不怎麼樣的畫。



原來她已經那麼出名了。



我很難受,寧願林方文曾經跟一個平凡女子來往,而不是跟一個那麼出名和獨特的女子相愛。



我完全沒有把握贏她。



我跟阿鍾說:「你要不要人幫忙?」



「你對她也有興趣?」他問我。



我點頭。



「那你站在一旁好了。」他說。



費安娜帶了幾套衣服來拍照,都是三宅一生和川久保玲的。



對於衣服,她並不花心。外籍美少年在其中一些照片中出現。



阿鍾說,另一批照片會到她的畫廊拍攝。



大嘴巴費安娜完全漠視鏡頭的存在,她揮灑自如,很有格調。



經驗豐富的阿鍾也歎為觀止。



外籍美少年蹲在她跟前,像個渴求母愛的孩子。林方文是不是也曾經佔據她跟前的位置。



我問阿鍾:「你喜歡這種女子嗎?」



阿鍾笑著說:「她只喜歡少男,我太老了!這種女人,會吸乾男人的血。」



拍照完畢,外籍美少年替她收拾衣服,她上前謝謝阿鍾。



「你很專業。」她對阿鍾說。



「你也是。」阿鍾說。



她突然望向我:「你是不是來買畫的那個女孩?」



我沒想到原來她一直認得我。



「你好像對我很有興趣。」她說,



「可惜,可惜我對女人沒有興趣!」說罷笑了幾聲。



她竟然把我看作同性戀者。



李盈決定用阿鍾在費安娜的畫廊拍的照片作封面。



費安娜坐在畫廊中央,背景全是她的畫。



在最遠處,她畫的林方文也被攝在鏡頭內。



關於費安娜的身世,訪問裏說,她家境富裕,出身大家庭,有十六位兄弟姊妹,三位母親。



生母是妾侍,也是一位畫家,不過所畫的,是現實派油畫。



一位女畫家,淪為別人的妾侍,也真是奇怪。



費安娜與一群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關係冷淡。



十七歲那年,她獨自跑去巴黎,原因是為了追蹤一個男孩。



此後一直留在巴黎,兩年前才回來。



不過,訪問中最震撼的,是她坦白只喜歡少男:



「十六歲那年,便愛上一個只有十二歲的男孩子,他長得比我還要高,很好看,我把初吻給了他。」



「十七歲時,愛上了一個十四歲的男孩,他是法國人,他要跟隨父母回國,我追蹤去巴黎。第一次,便是跟他。」



「到了六十歲,還是只喜歡二十歲的少男。」



除了病態,我實在不懂得用什麼形容詞來形容她。



一個十七歲的女子,跟一個十四歲的男孩子發生關係,跟補習老師強姦學生有什麼分別?



李盈問她為什麼只喜歡少男,她說:



「我喜歡青春,青春的肉體,青春的腦袋。
青春不是日出,不是花開,不是任性,是實實在在的,充滿彈性的皮膚。」



我們爭奪著新鮮出爐的雜誌,費安娜實在驚世駭俗。



女人說她可怕,男人說她性感,少男在議論她。迪之在電話裏跟我說:



「真是病態!千年女妖!」



我拿了一本雜誌給林方文,他也看來沒有什麼特殊反應。我指著封面上費安娜身後那張畫,問他:



「這個人是你嗎?」



「這個人像我嗎?」林方文反過來問我。



「很像你。」



他失笑:「這個人,只有一隻眼睛,沒有鼻子,沒有嘴巴,也不知道是不是人,你還說像我?」



「你為什麼不肯承認是你?」



「你為什麼硬要我承認我是這頭獨角獸?」



「騙人!就憑戀人的感覺,我知道那個人是你。
只有戀人,才能捕捉那種神韻,費安娜捕捉得到,我也能捕捉得到。」



他沈默,不再跟我抗辯:「你說是我便是我吧!」



他突然問我:「你看過那張畫?」



「我在這個封面上看到。」我說謊。



「不!這個封面不可能看得這麼清楚。你曾經跑上費安娜的畫廊,對不對?」



「沒有。」



「我說你有。」



「你為什麼硬要說我有?」我問他。



「戀人的感覺。」他瞟我一眼。



我們兩人都忍俊不禁。



「你好奇心太重了。」他望著我搖頭。



「是的。我對你的好奇心特別重,尤其關於你的過去。你從來沒有告訴我,你和費安娜的過去是怎樣的?」我坐在他大腿說。



「都已經過去了,你這麼好奇應該已經查過。」



「你也許是眾多男人中她最懷念的一個,所以她畫你。」



「這是她的自由。」



「是要好的時候畫的,還是分手後畫的?」



「別問了。」



「答應我,不要再跟她見面。」



「已經沒有見面了。」



「也不要到畫廊外面偷看她。」



他點頭,那是他第一次為我許下承諾。



我突然明白,女人為什麼總為男人的諾言著迷,因為諾言總是那麼令人感動和軟化。



不久之後,我碰到林方文的母親。



那天晚上,我和林方文吃飯,慶祝他拿了稿酬。



我們坐下不久,一雙中年男女一同進入餐廳。



女的大約有四十歲,留了及肩的大波浪曲髮,化妝很濃,五官精致,眉毛很粗。



和她一同來的男人,個子矮小,四十多歲,像個生意人。



中年女人看到我們,有些意外,她走上來,在林方文的肩上拍了兩下,他看到她,臉色變得黑黑沈沈。



「有空回家走走,媽很久沒有見過你了。你好像瘦了。」



林方文低頭不語。



中年女人對著我微笑:「你們是朋友?」



「是的,伯母。」



「大學的同學?」她親切地問我。



「是的。」



林方文一直沒有望她。



難怪中年女人的樣子似曾相識,原來她是林方文的母親。



他們擁有幾乎一模一樣的眼睛和眉毛,只是她母親的一雙眼睛,比他多了很多水分,泛著一層光芒,使她看來很迷人。



她便是林方文所說,那位聰明、美麗、經營一間小餐廳的母親。



如果我知道那天會碰到她,我會穿得好一點。



我常常覺得我不是那種可以讓男朋友放心帶回家見父母親的女人。



我不是一般父母所鍾愛的那種端莊嫻淑溫文爾雅小鳥依人的女子。



儘管他母親那樣溫柔地跟他說話,他沒有抬頭望過她。



他母親很難堪,裝滿水的雙眼仿佛要淌下一滴眼淚。



她被身後的中年男子說:



「我們去另一個地方。」



然後她跟我說:



「有時間來我們家玩,再見。」



「再見,伯母。」



「她走了。」我跟林方文說。



「嗯。」



「她好像很難過。」



他冷笑。



「跟她在一起的那個男人,是不是長得很矮的?」他問我。



「是的。」



他又再冷笑,笑得很苦澀。



「我們走吧。」



離開餐廳,我一直默默走在他身邊,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你回去吧。」他跟我說。



「你要去哪裡?」



「別理我。」他吆喝。



「不。我要和你一起。」



他撇下我,走進人群裏,我追不上。



我一個人在街上,很失意。



如果一個女人無法在一個男人失意的時候留在他身邊,她的愛情還值多少分?



也許,也許他跑回宿舍去了,正憂傷地吹奏他父親留下的口琴。



我到了宿舍,他卻不在那裏。我在房間裏等他,他始終會回來的。



我希望他回來的時候,會看到我,那是我唯一能為他做的事。



電臺播放著他的新歌,是林正平唱的:



 






「也許,我們都走倦了,



都回到塵世的臺上,扮兩個過路的人,



相遇而不相識,相見而無說話,



重新排演,離離合合的身世……」



 






聽到歌詞,我很吃驚,為什麼他好像已經預知那天晚上的見面?



「相遇而不相識,相見而無說話」正是他和母親的寫照。



他在某個角落裏,會不會也聽到那首歌?



他會不會去了費安娜那裏?他失意的時候,到她那裏尋求慰藉。



她能像母親那樣撫慰他。



是戀人的感覺告訴我,他在費安娜那裏。



已經是深夜十二時,星期五晚上的蘭桂坊,燈紅酒綠,男女在街上調笑,我跑上那間可以看到畫廊的酒吧。



畫廊裏面沒有人,樓上有燈光,那是費安娜的寢室。



我看到她的影子在屋裏走動,好像正在跟一個人說話,我看不到那個人。



那個人突然出現在窗前,一瞬間倒在費安娜的懷抱裏,似乎在哭泣。



寢室的燈關掉,我什麼也看不到。那是林方文,我認得他的影子。



我要在那裏等他出現,我要親眼看見他出來,我要等待那一幕,然後因為那一幕,永遠恨他。



那個晚上很漫長。



天亮了,陽光映入費安娜的寢室,寢室裏的男子,不是林方文。



是我頭一次在那裏見過的那個少男。那麼,林方文呢?



我跑回家,林方文在我家樓下等我。



「我在這裏站了一個晚上,你去了那裏?」



他在尋找我。在他失意時候,他最想我在他身邊。



我突然覺得自己很卑劣,我以為他需要費安娜,我沒有想過,他需要的是我。



是我辜負了他,連他的影子我都不認得。



「你去了那裏?」他問我。



「我去找你,戀人的感覺,第一次出錯。」



「你以為我去了那裏?」



「我在宿舍等你。」我只交代了上半晚的事情。



「我該想到你在宿舍等我,我該回去宿舍。」他很內疚。



他那樣說,令我覺得自己更卑鄙。



「你第二次把我丟在街上了。」我說。



「我回來了。」他說。



「或許有一次,你不會再回來。」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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