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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做任何事情都要特別小心啊
作者: 藍天 日期: 2011.10.02  天氣:  心情:
昨天有一則不幸的新聞
就是新北市一位女消防救護員
因為在幫車禍傷患進行救護時
因為警察沒全程安全警戒
以致被一位酒後開車的男子撞傷
送醫急救後要截去女救護員的左小腿才能保全性命
看到這則新聞禁不住要為這位女救護員叫屈及難過
她那麼認真的工作,卻因警察的疏忽沒有全程幫忙警戒
而失去健全的身體,日後也不是那麼方便去執行救護的任務
心裡的創傷更不知何時才能平復,但這件事如果當時救護員有注意到
堅持員警要現場幫忙警戒才願意救護,也許不幸就不會發生
我無意數落女救護員的不小心,但是做任何事情都要注意自己的安全
不知道他們消防救護員在執行道路上車禍傷患的任務時
可否堅持後方一定要有員警幫忙警戒才可進行車禍傷患救護的規定
就是所謂的作業標準程序的規定,疏忽任何工作的細節
都可能為自己帶來災禍,希望這次的不幸不要再發生
因為再多的事後檢討,不如事先的預防,當然酒駕也是非常可惡的
應該要嚴懲才行,祝福那位女消防救護員身心都能早日復原
繼續以她的所長,貢獻社會,勇敢的生活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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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10-11 21:29
她, 54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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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03 19:30
她, 60歲,苗栗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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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03 12:24
她, 60歲,桃園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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