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還比不上很多年資數十年的前輩,但之前作了九年劇場幕後工作而有幸在國內外巡迴跟有幸與其他國家劇團多方交流過後,看見了世界各國有多致力與驕傲於自己國家文化的保存與創新發揚,因此更衷心的不能接受現在的服貿在沒有立定良好的法律監督約束下就通過。
經濟影響可能是一時的。我對經濟不在行,但至少瞎了眼也看的出來現在是既得利益者才出來一窩瘋喊聲請盡速通過服貿的浪潮。
而表演藝術對人的慢性洗腦與邏輯建立跟人格養成是一輩子的,大人都會被洗腦了,何況是小孩子?兒童劇場的劇場如果都被抽換成闡揚臺灣是中國一部份的劇碼,未來臺灣的小孩是不是就會認同自己是中國人了呢?
服貿內陸資將以合資、合夥形式經營劇場、音樂廳。總持股比例須低於50%,但開到50%幾乎就是一半了。而服貿對於表演節目的審核機制,若陸資經營的場館,對台灣表演團隊申請的表演節目刻意排斥,政府如何把關因應?官方的意思是事發之後再亡羊補牢,這點完全難以苟同。
胖虎跟大雄總是說你的玩具就是我的,胖虎的玩具還是胖虎的,如果不是有小叮噹在幫忙,大雄的什麼玩具都會是胖虎的。而這是現實世界,我們現在沒有小叮噹,我們有的是一面倒向幫忙胖虎的龍應台文化部長...........
燈光音響服裝舞台多媒體投影的加持下,對人的邏輯建構跟淺意識影響會非常深遠的,如果將在現行服貿條款下,將沒有任何轉圜的餘地_陸資來台,對台灣表演藝術發展的助益?且僅靠陸資以美化文創的經濟數字,難以改善藝文環境。
臺灣傳統表演藝術文化有多重要跟現在經營下去有多困難,我想身為在臺灣戲曲學院被磨練出身的小孩都知道那有多辛苦。臺灣人,必須了解這一個區塊影響,是賺再多錢都無力回天的未來,我們真、的、不、能就這樣目送臺灣文化的崩壞直接去當中國人的小孩。
文化部有沒有想過,電影或者表演藝術的創作者,最希望的不是硬體設備有多豪華,而是作品的完整性,跟能不能一刀未剪的上映?光是看電影大家也是很討厭片段被卡掉跟消音對吧?而劇場的現場表演是不能讓你臨時卡掉什麼片段的,所以可能整個表演就會被直接退回禁止演出了。
現行服貿強行通過後,臺灣表演藝術工作者將直接失去對自身作品的掌控性與一半以上的自主權,你說,不應該支持現行的服貿先立法、後審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