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ĐǺĠ™夏戀♥Ð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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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情公寓之狼
作者:
ĐǺĠ™夏戀♥Ð調™
日期: 2011.03.16 天氣:
心情:
宜蘭縣一名身材矮胖、網路化名「金剛」的惡狼,竟在交友網站「愛情公寓」裡,騙稱是科技工程師,鎖定兩名離婚女網友,約出後在咖啡內下迷藥劫財,其中還脫掉女網友長褲企圖性侵未果,昨凌晨惡狼三度犯案,警方跟監及時逮人,救出被下藥的女子,訊後惡狼坦承對三女下藥劫財,但否認性侵,警方先依強盜、竊盜罪嫌法辦。
被害人痛斥惡狼:「太可惡了!」辦案警員也說:「嫌犯身高一百六十多公分,體重近百公斤,竟能接連約熟女下藥犯案,太不可思議!」
鎖定失婚女子下手
警方調查,嫌犯連志忠(三十二歲,竊盜等前科)因失業缺錢,在交友網站「愛情公寓」(i-part)上化名「金剛」,佯稱是晶圓廠科技工程師,拐騙離婚單身熟女。
二月十四日,連嫌將張姓女子約出,開車載到海邊散心,途中張女喝下他摻有安眠藥的咖啡,感覺噁心下車嘔吐,當晚張女返家後,發現包包內八千元現金被偷,隔天報案。
喝完咖啡不省人事
三月二日,連嫌又認識經營美髮工作室的林女,相約林女工作室碰面,連嫌帶兩杯咖啡前往,為取信林女,還先喝完咖啡,林女不疑有他,才喝兩口就不省人事,連嫌趁機搜括店內兩萬兩千元現金逃逸,直到鄰居上門洗頭,驚見林女下半身赤裸躺房內,趕緊將她送醫報警;警懷疑林女遭性侵,但驗傷未發現有性侵跡象。
脫女長褲否認性侵
因兩件案件手法類似,警方鎖定連嫌跟監,果然前晚他又約另名林女到北宜公路賞夜景,凌晨他將林女載回家門口時,警上前逮人,救出已喝了下藥飲料走路不穩的林女,並從連嫌身上找到安眠藥。連嫌被捕後坦承下藥劫財,更曾脫掉過女子長褲,但否認性侵。
宜檢主任檢察官吳慧蘭說,連嫌犯強盜罪,依法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且一罪一罰。國立東華大學民族暨社會學系助理教授林明禎說,網路世界處處陷阱,單身離婚熟女藉網路交友談心,務必了解對方背景,再考慮與對方見面。
報你知 會員264萬人台最大交友網
愛情公寓網站行銷公關副理張思渝表示,愛情公寓網站成立於2003年8月,提供免費交友服務功能,為台灣最大網路交友網站(網址:http://www.i-part.com.tw),會員人數超過264萬人;5年前進軍大陸,目前約2600萬名會員,成為大陸地區第一名熱門交友網站。張思渝強調,已逾18萬人在愛情公寓裡,找到幸福甜蜜的對象。
網友見面 注意事項
◎將見面地點、時間知會親友,務必結伴赴約
◎約會地點選擇熱鬧、明亮的公共場所,且通訊良好
◎勿食用對方事先預備飲料(食物),勿讓自己飲料(食物)離開視線
◎避免搭乘對方交通工具,與對方保持距離,勿身體接觸
◎清楚了解對方個人資料,約會保持高度警覺
資料來源:宜蘭縣警察局婦幼隊
最近 不斷在愛寓好友日記中出現這篇報導
當然主因這篇報導所講正是這個網站
網路世界 原本就有一堆形形色色的人
奇形怪狀的人肯定不少
所以會發生這種事情 真的不用吃驚也沒什麼好奇怪
套用一句YAHOO曾經狂打的經典廣告詞
網路上..什麼都有..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
無論網路甚至是任何地方 好人壞人當然都有一定比例
主要在於個人的警戒心夠不夠罷嚕
想給網路好友們一些分析及建議
是我個人的原則與做法 不妨參考看看
若有任何疑問 也請各位好友提問或給個指教
初認識網友時要特別留意:
1.留言時是否貼的都是同樣的自介...惡狼出現的機會較大(因為用貼的自介留言方式較不浪費時間尋找獵物..)
留言舉例1:
妳好 我叫阿貓 看了妳的檔案
滿希望跟妳做朋友的ps.我不是變態歐~
希望能看到妳的回覆囉 呵
如果這留言有讓妳感到不舒服的話的話 還希望妳見諒囉
留言舉例2:
前幾天去鹿港求姻緣 三個聖杯 求一條紅線放在皮夾希望可以有段好的婚姻
像我這種年齡是很珍惜感情的
妳喜歡去戶外散步嗎 目前有計劃與網友見面 ? 我叫林XX 很高興認識妳
我的MSN:
angerl0612XXXX@hotmail.com
對不起我沒有vip會員,如果要聊在加我的msn,謝謝。
留言舉例3:Hi 你好,
我是個內向害羞且不知該如何主動與人結識的人
。
但無意間看了您的個人檔案後,
想與你結識 不知道是否有這個榮幸能與你結識做朋友嗎
2.留言時對話間是否經常喜歡浮誇自己的工作學歷與生活品質甚至提及如何投資...這種人就要多加小心嚕...
(因為他是為了讓你對他有某程度的幻想崇景進而產生信任感..甚至會告訴妳能一起賺錢投資百分百獲利!!!有鬼~OK..)
3.對方留言詢問妳的任何私事..千萬別傻傻的有話直答(言多必失自身安全問題...)
4.留言的用語是否經常像似"啦滴賽"沒有一個核心天南地北亂聊..沒認識多久就總是經常提及想約妳見面請吃飯
看夜景喝咖啡...(別以為單純看夜景而已..其實早已明白表現出他的居心不良嚕..)
5.言語中總是有意無意不斷的讚美妳例如:姿色多正..多美..多聰明..多賢慧..多乖巧..反正就是一堆"誇張且輕浮"的讚美
留言舉例1:正咩~我來看你囉^^
舉例2:
妳看起來
很乖~
我們來談戀愛吧!
(別被謊言沖昏頭嚕...SORRY ><留言被我刪光一時找不到其他例句..)
6.講話的用字遣詞也要多觀察與注意..例如經常性打錯字或使用火星文ㄅㄆㄇ..用語粗俗感覺生活水平不高等等...
(留言內容寫的再好..錯字連篇的文章就表示程度肯定不好...)
7.多看看對方日記內容..日記中與其他好友對話口吻和方式(可觀察出對方是否會過度輕浮與人品...)
若沒寫日記或沒耐性看妳的日記的人...就更不可信(因為無從觀察...)
8.最後且最重要的一點..從認識到第一次見面至少要超過一年以上甚至越久越好...
想欺騙妳的網路惡狼..絕對懶得跟妳耗時間(甚至可用在對付誠意不足的人...久而久之對方也懶得找妳下手嚕...XDD)
不過無論如何 防禦心及警覺性還是必須高一點
所以 即便是見面也只能去熱鬧的開放式空間 單純吃個飯看個電影是OK滴...
(若有續攤要求看夜景..單獨相處的地方女生是絕對不可以去...失身機會非常大)
還有絕對不可讓對方輕易來自己的工作場合或住家 那是極度危險的行為
我目前能想到的部分就這些 其他要補充的等想到再說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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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7-18 20:06
他, 61歲,基隆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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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04 06:58
他, 61歲,基隆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6-17 09:35
他, 50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17 05:10
他, 56歲,基隆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12 06:10
他, 50歲,新北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11 22:07
他, 50歲,新北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05 13:40
他, 50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03 15:37
他, 50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02 22:29
他, 45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01 21:35
他, 42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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