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則新聞說愛情公寓交友 導致一名少女慘遭殺害 原因是男網友想對約出來的女網友不軌 女網友不從,男網友就將其殺害棄屍 真的太可惡了,想要魚水之歡也要對方願意啊 對方不願意你應該尊重才對,怎可傷害對方呢 這種人只好罪證確鑿,應該馬上判死刑槍決 才能遏止這股歪風,否則不知又有多少女生會受害了 女網友切記不可跟不熟的網友去非公共場所 以免發生危險,造成終身遺憾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