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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揭曉答案嚕~
作者: 奇ヾ 日期: 2005.11.20  天氣:  心情:

現在來揭曉上一篇日記的答案

首先,一定有人會想說,因為賠給鄰居100塊

又找給年輕人79塊又賠了商品的成本18塊

所以一共賠了100+79+18=197塊...對嗎?[:D]

...............................................................



不過很可惜喔,這個並不是答案喔[:@]

其實這個問題完全是在混淆大家的視聽

其實假鈔,鄰居即使不存在,答案都是一樣的

不相信?[:o?]   看下去囉~

高中化學曾經告訴我們"等價原理"或者解釋成"有失才有得"

錢不會平白消失,也不會無故增加

所以老闆+年輕人+鄰居=0(付出去為負值,得到錢為正值)

假設假鈔是0元(除非老闆黑心)來算算每個人得到的錢吧

鄰居:

拿到假鈔,付出100元,退還假鈔,取回100元

0-100-0+100=0

老闆:

拿假鈔換到鄰居的100元,找了79元

賠了商品成本18元,還給鄰居100元

0+100-79-18-100+0=-97

所以老闆賠了97元,這就是答案[:#]

那有沒有符合等價原理咧?[:o?]

看看年輕人....

年輕人:

拿假鈔換到老闆的79元跟18元的商品

0+79+18=97

年輕人賺了97元,故得証

其實這個問題可以在幾秒內想到,從頭到尾,

商品售價一點關係都沒有 [:-]

但是卻會混淆我們的感覺,以為老板少賺3塊,其實東減西減,

被重複算了好幾次都沒感覺,您想通了嗎?[=D]   [:#]

恭喜  信涵    答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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