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基本性質~
一 為要彼此幫助 婚姻,乃是神所定規的。
神替亞當造一個配偶,也是在第六天造的。
神把夏娃造出來,就帶到亞當面前。
所以夏娃的產生,乃是為著婚姻。
『配偶』這個辭的意思:要把他配上去,纔能叫他得著幫助。
這個字在希伯來文的意思就是能配他,給他幫助。
婚姻這一件事,是神所發起的,也是主耶穌所特別嘉許的。
所以這一件事是完全出於神的。
神的目的乃是要有一個丈夫,有一個妻子,是能彀彼此幫助的,所以稱他的妻子作配偶。
『配偶,』希伯文的意思是說,要配他,來幫助他。可以說是『配助。』
神要人有一個共同的生活,要彼此有交通,彼此有幫助。
這是神的目的。
二 為要防止犯罪 婚姻能防止犯罪。
為了要免去姦淫的罪的緣故, 男人應該有自己的妻子,女人應該有自己的丈夫。
婚姻是聖潔的,是神自己所設立的。
為罪進來,婚姻能防止罪的產生,所以要有婚姻。
婚姻的設立,有舊約和新約兩個不同的方面。
在舊約裏,乃是給我們看見說,有一個配偶,給我們幫助。
在新約裏乃是說,能彀防止犯罪。
所以今天在基督徒的婚姻中,
一面是注意彼此的幫助,
一面是為著防止犯罪。
三 為要一同受恩
第三,彼得前書三章七節說,妻子乃是『一同承受恩典的器皿。』
換句話說,神喜歡夫妻一同來事奉祂。
神歡喜有亞居拉、百基拉來事奉祂,歡喜有彼得和他的妻子,猶大和他的妻子,一同來事奉祂。
所以,在基督徒的婚姻裏,有三個基本的性質。
一個是彼此幫助, 一個是防止犯罪,
一個是兩個人在神面前一同受恩。
不只是一個人作基督徒,乃是兩個人作基督徒。
不只是一個人受恩,乃是兩個人共同受恩。
~擇配的條件~
因此,在婚姻的事情上,神曾安排下條件,就是與誰能結婚,與誰不能結婚。
神在聖經裏給我們看見彀清楚,神的子民的婚姻,只應當限於神的子民之中。
換句話說,如果有婚姻的事,是應該以神的子民為對象,不應該在神的子民之外來結婚。
在新約裏,聖徒保羅說的話彀清楚。林前七章三十九節,他對寡婦說,要嫁給在主裏的人。
林後六章十四節,這是一段頂有名的聖經,給我們看見,
信的和不信的不能同負一軛。
這句話不只是指著婚姻的,但是也包括婚姻在內。
信的和不信的不要作同樣的事,不要為著同一個目的,
就像把一個軛擺在兩個人的背上來犁田,這是神不許可的。
在舊約裏面,一隻牛不能和一匹馬擺在一個軛底下犁田,
一匹驢也不能和一匹馬擺在一個軛底下犁田。
不能一個快,一個慢。
不能一個往這一邊走,一個往那一邊走。
不能一個往天上去,一個往世界去。
不能一個要得著屬靈的祝福,一個要得著世界的豐富。
一個拉這這一邊,一個拉那一邊,
這一個軛非折斷不可。
在信的和不信的不能同負一軛的事情上, 沒有一件事比婚姻更厲害。
從合股作生意起,或者加入甚麼事起,一直到婚姻為止,最厲害的軛是婚姻。
信的人和不信的人一同在那裏負起家庭的責任,結果一定是相當的難。
所以,最理想的結婚對象必須是弟兄,是姊妹。
千萬不要隨意去找不信的人。
你如果隨意去找外面不信的人, 將來必定相當困難,
一個拉這一邊,一個拉那一邊。
一個往天上去,一個往世界去。
一個尋求天上的恩賜,一個尋求世界的豐富。
其間不知道差多少倍。
所以聖經的命令~要嫁娶在主裏面的人。
~幸福婚姻的秘訣~
若是夫妻雙方都愛主,那夫妻之間的感情必定深,關係必定和睦!
要想愛對方,就去先愛主。
只有兩人都愛主,夫妻的感情才會近。
若是兩人都愛自己,那關係會越來越遠!
所以,基督徒要想有正確的婚姻,首先是愛主,這是秘訣!
我們若是憑自己去愛對方,時間長了會發現對方的短處,缺點。
日子久了會疲倦,軟弱,失望,灰心!
若是憑主的神聖生命來愛對方,需要我們轉一個觀念,
學習珍賞對方,珍賞對方的優點, 還要學習十字架的功課!
要想對方更愛你,就好好去愛主,
要想婚姻更牢靠,就把配偶帶到召會生活裡!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