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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離墨
作者: 老衲關版 日期: 2007.06.20  天氣:  心情:
民國七十九年,高雄監獄的一角,四十八歲的幫派老大亞明在看報紙,忽然轉頭向同房準備考大學正在看書的二十九歲室友問:「阿榮、阿榮,我是不是變態了?」阿榮抬頭問:「怎麼嗎?」亞明說:「我怎麼看到這則強姦國一女生的新聞會有性衝動?」阿榮闔上書本,盯著亞明幾秒,微微一笑告訴亞明:「因為你天天看類似的新聞呀。」
  我們常常聽到一些箴言:不要聽信謠言,謠言止於智者。我想“謠”的本意應該擴大為一切不好的資訊。我們都知道散播八卦是不好的,但是我們卻不知,“聽”卻是更不好的行為。蕭麗紅的《千江有水千江月》一書中,曾經敘述了一段場景:
女主角貞觀與表姐妹、表嫂等在後院內包圓仔還是什麼的,一群姐妹在午後的嘻笑中共享天倫,新婚的表哥進來湊趣,忽然後院的門打開了,是隔壁的歐巴桑,她招手把表嫂叫了去,然後在表嫂耳邊說了一些什麼話,大家都靜默了,歐巴桑再扭捏的跟大家招呼後離去。只見表哥一臉鐵青,訓斥大嫂為什麼不把後門關好?讓一些不三不四的人進來說長道短?姐妹們覺得表嫂冤枉,眾口紛紛為大嫂解圍,表妹說誰曉得歐巴桑會跑過來嘛!而且怎知她會來說這些?我們又不會聽了就信!表哥更大聲斥責:連聽都不能聽。貞觀在心裡自語了一段話,她知道表哥是為她們好的,歐巴桑說隔壁的阿啟伯來偷她家的絲瓜也是事實。早上貞觀和外公去巡視魚塭,回到家時,剛推開門的一剎,外公忽然定住了,停了三秒,外公很小心翼翼的掩上門退了出來,貞觀從斜角看到阿啟伯正在院內摘瓜。當時她不明白,現在經過表哥的訓斥,她懂了,那樣貧苦的人家,吃了早餐中餐不知在哪,過了今天明天不知如何,她發現外公的小心翼翼比偷瓜的人更甚,再去對照告密者的心態與告密時的扭捏。她說:我要把這些記下來,將來告訴我的兒孫,先人的處世是怎樣的【寬闊餘裕】。
  十八年前看到這段,我心情是洶湧澎湃的,真相重不重要是另一個層面的課題,如果你是裁決者是法官,當然重要,但是即令是這樣的課題,文藝復興以來,人權的思潮大興,處罰已經從野蠻的報復刑轉向文明的教育刑,它所揭櫫的,在告訴我們!懲處應該是外在的不得以,而不是內心的共憤,何況傳遞?
  從幾位好友的日記,看到最近愛寓似乎風聲鶴唳,有因為服務品質不好而思求去,有因受誣而唱歸去來兮。寓友予心何夢夢談過一則公案,某人罵佛祖,佛祖沒有反應,那人問佛祖為什麼不反駁或解釋?佛祖微笑告訴他,如果你想送人禮物,對方卻不接受,那麼這禮物的所有權屬誰?那人說禮物當然還是自己的呀,佛祖說:所以我不反駁呀。這則公案我們看到的是什麼?是那一報還一報的快意恩仇嗎?還是那令人擊掌的機智反應?我覺得都不是,說因果輪迴很多人都以為不科學,我們感受到的是‧‧‧那個所有權的背後意涵,世間法有許多箴言,當你用一指食指指向他人的時候,另外三隻手指正指向自己。這樣──因果會不會變的科學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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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2-03 22:43
她, 47歲,歐洲,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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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8-02-03 22:45]:

妳把食指身出只向他人,中指無名指小指不是正指向自己嗎?姆指向下咩。^^

 
時間:2008-01-10 21:28
他, 53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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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6-21 11:27
她, 81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6-21 11:10
她, 49歲,亞洲其他,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6-22 01:26]:

妳一定要看,這本書讓人看了激動落淚,二十年如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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