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55,229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093963
龍凡(素食)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讀得百孝經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故事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勞退舊制 - 續提
作者:
龍凡(素食)
日期: 2011.06.22 天氣:
心情:
勞退舊制 - 續提 - 得以費用列支 (上限 : 薪資總額15%內)
依財政部100.03.21台財稅字第09900541850號
一、自99年7月1日起,營利事業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就其勞工選
擇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制度與保留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前工作年資,繼續依
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1項規定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以該事業單位勞工退
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專戶存儲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委託之金融機構者,
依所得稅法第33條第1項規定,得以費用列支。
二、營利事業於99年7月1日 以後,依上開規定繼續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應併
計該營利事業於勞工退休金條例實施後繼續選擇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制度之
勞工依該法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或就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制度之
勞工依該條例提繳之勞工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依所得稅法第33條第1項規
定,每年度在不超過當年度已付薪資總額15%限度內,以費用列支。
大家交流歡迎 稅務與會計問題一同討論 0928-287868 翁小姐
標籤:
瀏覽次數:
15
人氣指數:
1015
累積鼓勵:
5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讀得百孝經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