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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好人難為。
作者: 陽光專屬の家凡 日期: 2007.11.27  天氣:  心情:



一位身為公司一個部門主事者的朋友,日前向我傾述著一些內心的無奈。
平時她和底下幾位員工的相處上就像是朋友一般,她也從不在員工面前
顯現出一些官派作風。 在一般的公司裡面,都會有所謂的代理人制度,
也就是說:當主事者請假或是公務繁忙之際,理論上_第一代理人必須
即時遞補到主事者的位置,為主事者分擔工作上的責任。 當然,這位
朋友所任職的公司,同樣也有這樣的制度。 然而,一般員工說到要
擔負責任,都是能閃則閃的,誰也不願意自己在職場上,多了一分屬於
自己原有工作以外的責任。 而這位朋友為了顧及團隊的和諧,也從不
約束底下員工必須依照公司原有制度運作,讓自己一肩扛起一切責任。


在現今的社會上存在著相當多市儈之人,凡事只挑對自己有益、輕鬆的做,
很少有人會設身處地為他人設想,這種狀況在職場上特別常見。職場上的
人們無不為了生計在掙,而在團隊之中,重視的是和諧團結的相處,以
這樣的態度做為工作上的基礎,才能讓整個公司獲利。相對的,讓我們
這些身為員工的人也有錢賺。 有時候,我們常會顧念同事間相處的和諧,
把一些別人不願意做的事情、不想擔負的責任往自己身上攬,常常搞得
自己身心交瘁,而工作效率卻也因此大大滑落。 當上級發現事態嚴重
想要究責之時,卻又要自已去承擔,到最後,勤奮積極的人被安了一個
「怠忽職守」之責,而一些平時來公司荒度時間的人卻仍舊消遙快活。

我告訴這位朋友:
「當別人已經嚴重威脅到妳自己賴以維生的生存條件時,她已經不尊重妳了,
妳又何必對她客氣!?」


記得在幾個月前曾經發表過一篇日記,內容是談到對於自己星座方面的認知和釋意。
天秤座有一種與生俱來的特質,
對於事情處理上一向講求圓融的態度,
對於和人相處上一向採取和諧的做法。
我們總是希望要完成一件事情,能夠在一種不會過於激進的做法中完成,
讓事情能夠做得好,也不會破壞了人和人之間的和諧。


當然,我自己也相當重視同僚之間相處和諧,
我希望彼此在卸下工作上繁忙的壓力之後,私底下也能夠是很好的朋友。
人和人的相處間,彼此該有的尊重是必要的,對於他人不尊重的態度,
有時候我們是可以採取包容的態度,不過還是必須視情況而定。
若是只為顧及同事間的友誼,而一味的忍氣吞聲,最終傷害最深的還是自己!












自己的人生是不斷的創造和成長的,這公寓暱稱,
伴我走過在愛情公寓的大半時間,也是我心靈成長的重要里程碑,
近期~即將畫下一個完美的句點。
期待即將邁入另一個階段的我,期待一個新生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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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新社花海行-2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這樣愛妳,對嗎?
 
住戶回應
 
時間:2007-12-01 00:16
她, 35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02 23:05]:

是沒錯~~現在就是存在很多這樣的人!

 
時間:2007-11-28 11:02
他, 48歲,新竹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28 11:06]:

社會是病了,沒錯!
不過在社會的某個角落
還是有不少值得我們付出的人喔!

 
時間:2007-11-28 10:58
他, 48歲,新竹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28 11:00]:

是很多沒錯!
所以別老是陪了夫人又折兵嚕! ^^

 
時間:2007-11-27 18:48
她, 61歲,亞洲其他,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27 22:44]:

^^ 那不能否認的是:您的人緣真的很好喔!

 
時間:2007-11-27 15:39
她, 44歲,台北市,旅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27 17:55]:

是阿是阿..^^

 
時間:2007-11-27 13:35
她, 47歲,桃園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27 13:56]:

天氣的確有些冷
注意保暖喔!

 
時間:2007-11-27 12:54
她, 61歲,亞洲其他,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27 13:55]:

恩恩~妳說的很好!
想必您一定是一位才德兼備
而且人緣又好的人^^

 
時間:2007-11-27 11:45
她, 44歲,台北市,旅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27 12:00]:

我也是那種多做的人
不過日記中描述的情況
是已經威脅到自己飯碗
有可能讓自己失去經濟依靠的情況下呢!
所以還是要懂得自保才是!

 
時間:2007-11-27 10:51
她, 45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27 12:01]:

恩...是阿!
做值得做的事
對值得的人付出 ^^

 
時間:2007-11-27 08:45
她, 40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27 12:02]:

凡事也必須先相信自己才是根本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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