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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自我審思
作者: 夢痕 日期: 2009.04.25  天氣:  心情:
車禍至今一個多月了.昨日撞我的人來談合解.------在場對方三男我方我ㄧ個女性朋友----不歡而散>.<

(我光是一個月的醫藥費就自付了一萬多了.我要求對方賠我藥費2萬其它4萬共6萬這該不為過吧!)

我傷至今還未好.大概還要在一.兩個月才能全癒.也無法工作.對方除了當天在急診室給了1000元就沒再給過醫藥費.

這其間有來看過我也拿機車強制險的理賠單來給我.要我看好傷後填好寄去保險工司理賠(給我)

對方的意思是強制險有賠了.其餘的就不管了.(看到這我想大家一定跟我那時的心情一樣)(忿忿不以)

事後我朋友回去跟她老公談了當時內容.而後朋友給了我ㄧ則簡訊~~~~~~~~~

(和老公談了剛才的事.被唸了幾句.他要我跟你說:事情差不多告一段落了.是否善了全在妳一唸之間!

上天給這小劫小難是要妳往後行車更加小心.而不是陷入其中為錢所困!畢竟錢再賺就有.但若因此與對方

結下惡緣此事將沒完沒了.*眼光放遠才能化解這件事.你才能從中解脫不讓它拖累*)


其實打開始我就想車禍並不是大家願意的.隨我是被撞的人.鑑定也是對方的錯.可我想大家都倒楣.

又各自都有強制險.那就給保險賠就算了.可後來對方來看我四.五次都說了些五四三的令人為之氣結.

我才會在昨日說出要對方6萬元的賠賞.

^)^ 在看完了朋友的簡訊後.我茅塞頓開才知自己.動氣迷失了自我.盡而回想車禍當天的事.

~~~自我審思~~~~我難道就沒有錯嗎? ( 不~~我自己也有錯.若不是我騎太快也不會因煞車不及.為閃前面機車.

而被撞所以這也該是我的錯.還害後面來車出事----自己也是有責任的 )

想了想睡不著就上來這說說.這事就這麼了了吧!

寫在這提醒自己不要因時間久了就忘掉~~~~~~~@_@

永遠不要讓失控的情緒^)^

掌握自我的行動>_<

盛怒之下作的決定.不但不智/_\

而且往往是致命的 @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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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4-28 13:55
他, 56歲,高雄市,旅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4-25 11:00
他, 56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25 13:31]:

是有紀錄.不過我想還是作罷吧!
就當是我的煉獄.
上法院很花時間的.我情願把時間拿來讓自己開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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