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如果沒有一處固定的安樂居,在人生旅途中會是一個缺憾
昨天日記續:
這一家人幸而親戚(父親的叔叔)伸出援手,提供一個住處,給這一家子暫時有個窩可居(同樣要租金),可是好景不長,親
戚的女婿,(入贅.在銀行工作.很勢利眼),不知何因,對這一家人很不友善,常常要趕走這一家人(沒看在是親戚),因這
父親很有骨氣,也就想法子另尋它處居住,都沒結果,後來是由這母親娘家,撥出一間總舖,讓這一家人暫時不用流落街
頭,事隔沒多久,問題又來了,這母親的弟弟,(只有這個弟弟,喜好杯中物,黃湯下肚後,他最大,連祖宗牌位都掃掉),(這
時這父親已過世),三天兩頭,就要趕姐姐(孤兒寡母)這一家人走,最後很無奈,這母親自想辦法,後來跟親朋好友借點
錢,自購房子(貸款),一家子本想以後不用為房事煩惱,誰知住一段時間後,老二.母親相繼往生,又過幾年後,老四因和
朋友合夥開公司,在警覺不到下,公司被朋友掏空,落跑,結果房子被法院查封拍賣,(當初議定房子登記在老四.老五名
下),目前這一家子是各奔前程,生活過的不是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