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孩子在電郵上說, 她和相戀四年的男朋友分手, 因為她愛上了另一個男人, 可惜這個男人很花心, 她只是他其中一個女朋友, 她愛得很辛苦,卻捨不得放手。 她問自己, 放棄一個很愛她的男人而去愛一個不愛她的男人, 這是錯的嗎? 她放棄一個很愛她的男人, 但她不愛他, 既然如此,何必後悔? 你不愛他,他多麼愛你,他待你多麼好, 他的條件多麼優秀,也是徒然。 自己不要的東西,為甚麼還要可惜呢? 既然你甘心情願放棄,你就沒資格可惜。 他曾是那麼慷慨地等待你,他本來是你的, 你自己選擇不要,那就永遠不要可惜, 反正你對他已經沒有以往的感覺。 世上有很多東西是可以挽回的,譬如良知, 譬如體重,但是不可挽回的東西更多, 譬如舊夢,譬如歲月,譬如對一個人的感覺。 你曾經愛過他,但是那份感覺已經逝去了, 無論多麼努力也是無法挽回的。 放棄一個很愛你的人並不痛苦; 放棄一個你很愛的人,那才痛苦; 愛上一個不愛你的人,那是同樣痛苦。 也許你還年輕,等你年老一點, 你就不會那麼笨, 放棄一個愛你的人而去愛一個不愛你的人, 那時你已經沒有太多青春去追尋一個遙不可及的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