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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7/08/27的日記
作者: 枚袁~ 日期: 2007.08.27  天氣:  心情:




三、電信業者如果逕行將你所申請、並有繳交電話費之門號擅自停機,你絕< span lang="EN-US">
對可以向消保單位檢舉,你甚至可以要求被停機期間的損失賠償,因為你沒犯
錯、沒違法。

四、若電信業者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你只要向法院提起抗告﹝寄一封書函
過去即可﹞,或將存証信函影本提交法院即可,不必跑法院。若收到法院通知
需要到庭,這個時候你一定要請假不可,但是,只要你確定沒申請該門號的立
場,你一定會勝訴,還可以要求賠償,至少也有個車馬費,不無小補。不過,
通常電信業者不會笨到自討沒趣,一般收到你的存証信函,公司就會自行吸
收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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