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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不見得是佔有
作者: 陽光專屬の家凡 日期: 2007.10.10  天氣:  心情:



有人曾經問過我:「在失婚之後,我所要的是何種情感?」
剛開始我一直無法做出答覆,畢竟失婚的陰影一直存在我的內心,
當時的我,實在很難相信這樣的事會發生在我身上。
一旦自己遇上了,卻有好一段時間無法平復自己的情緒,
甚至無法再接受任何一段感情。


而現在呢?
自己是不是還有勇氣去接納感情呢?

其實...有的!  在漸漸找回自己該有的生活之後,
我也會希望能有一段穩定的感情,
只不過~現在對於愛情的觀感和做法已經不如從前了。



我曾經告訴過一位喜歡的異性朋友:
「我承認自己很喜歡妳,就算我們兩個人已經開始交往,
我也可以讓妳保有一個相當大的空間,妳可以有自己交往異性的權利」。

這段話讓我這位好朋友很訝異!
甚至,她告訴我:我是個特別的人,
因為從來沒有一位喜歡她的異性,願意說出這樣的話!



其實__並不是我不願意讓一段真感情長久維繫,
而是因為自己曾經有過的傷痛,不願在一位喜愛的人身上再度發生,
既然愛她__就該讓她有足夠的選擇空間,
對方有更適合自己的對象,理所當然要祝福她!
而不是硬要將一個好女孩留在身邊,讓彼此都造成遺憾或是傷痛。



她曾經告訴我:「我所要的~是一個我愛的男人的溫暖懷抱!」

我也告訴她:「我所要的~是一個我愛的女人一輩子的幸福快樂!」









<背景圖和音樂擷取網路,如有侵權請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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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10-14 00:38
他, 43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14 00:40]:

那不錯喔!
難怪都忘了來找老朋友^^

 
時間:2007-10-13 10:50
他, 43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13 22:24]:

是阿...很久不見了!
你是在忙什麼呀??

 
時間:2007-10-10 21:04
她, 49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10 22:08]:

恩恩....
我可以了解妳所要表達的意思
兩者相處是該適度拿捏

 
時間:2007-10-10 17:20
她, 55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10 22:06]:

是呀...多給彼此一點空間
相信也能更加了解..
對方是不是自己的真命天子

 
時間:2007-10-10 09:37
她, 55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0-10 02:34
她, 49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10 09:29]:

恩....是阿!
那一幕也好似就停在腦中
印象很深刻呢!

 
時間:2007-10-10 02:04
她, 48歲,亞洲其他,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10 09:31]:

妳真好...謝謝!
妳也是一樣喔!

 
時間:2007-10-10 01:19
她, 55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10 09:31]:

那不算風度啦!
只是失婚後的自省....

我在書寫這篇日記時
也絕不是空穴來風
因為...對方看的到..她也是公寓人!

 
時間:2007-10-10 00:23
她, 99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10 00:26]:

也沒有啦!
其他人的語法比我用的好
我承認自己沒有很用心在佈置方面
只是著重寫日記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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