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幸福,就是對你最大的懲罰 在某個網站上,看到這樣的一句話: 「我的幸福,就是對你最大的懲罰!!」 覺得很可怕,覺得很討厭,甚至有點生氣。 是不是大家真的覺得兩個人倘若分開之後, 能用自己的幸福去報復對方,就是最大的勝利呢? 好像,我們以前總是會這麼勸別人: 「你要振作起來啊,振作給他看, 讓他知道你是不會被他擊倒的!」 這種說法,年紀小小的時候,肯定我也這麼說過, 但現在,卻怎麼也不能認同了。 這個想法,用在生意場合,用在學業競爭, 用在人際關係,都行。 但是用在感情,偏偏就不行。 因為兩個人的感情關係, 可以一同經營卻不能講求投資報酬率,更沒有勝負, 一旦輸了,就是兩個人都輸了, 兩個人都得從這個關係中退場,何來贏家。 女人最偉大的行為,莫過於為一個男人蹉跎歲月... 男人最放心不下的,是有一個女人一直在等他... 有一次,聽見有一段經營了十年的感情, 因為男方愛上別人,還是終告分手, 身為女方朋友的我,感慨的跟朋友說... 「十年耶!這個女生好可憐!」 朋友說: 「怎麼這麼說,這十年,兩個人都付出了,不是嗎?」 嗯,一語驚醒夢中人, 不論結局如何,在這個過程中,兩個人都付出了, 即使,結局是他愛上了別人, 結局,也是不能否定過去的... 而問題在於,我們總是喜歡以結局否定所有經過的曾經, 「你怎麼能這樣對我?難道你以前喜歡我都是假的?」 不是假的,就因為是真的,所以現在,倘若他愛上別人, 也是真的,只要接受現下這個真相,就好了。 曾經有過一個廣告文案「打扮得美麗的時候, 就想遇見分手的男友」 是很讓人會心一笑的文案, 因為切中人心中最幽暗微妙的心態, 這種心態,應該,大多數的人都有過吧! 大多數的人都不希望自己狼狽邋遢的時候, 「巧遇」分手後的男(女)友, 那種沮喪懊惱,說不定比治療分手的痛還更傷神。 於是,大多數的人, 都希望至少在分手後還能讓他(她)看到最美的一面, 至少要讓他(她)後悔,「誰叫他(她)當初不選擇我!」 好吧,讓自己還能保有一點驕傲,那是讓自己快樂的, 我想,也許,不是不能接受的...但懲罰對方,就不必了吧! 一個人快樂是快樂…兩個人快樂是幸福… 三個人快樂是痛苦。 把每一次戀愛都當成〝最後一次〞,才會懂得付出 把每一天相處都當成〝最後一天〞,才能學會珍惜。 真正的愛,是在能愛的時候,懂得珍惜 真正的愛,是在無法愛的時候,懂得放手 因為…放手才是擁有一切 在珍惜的時候,好好去愛;在放手的時候,好好祝福 分開了,幸福了,還想著懲罰對方,那算什麼幸福啊! 幸福不就是自己在另一段關係中, 自在成長並被愛包圍著的嗎? 被愛包圍著的人,不是應該更寬容的看待別人, 難道,自己幸福了,還要希望別人依然在地底深淵? 你或許會說,「誰叫他當初對不起我!」 喔...所以,愛情是用來冤冤相報的嗎? 先別說,兩人之間愛淡了,愛沒有了,原因可能很多, 也許,癥結是在花心或變心的那人身上;但有更多, 應該是兩個人都有責任, 難道,只因為他不愛你了,你就要用別人對你的愛來懲罰他, 不論你自己現在是不是在愛的包圍當中,是不是幸福, 你都還希望用這樣的愛,去懲罰已經不愛你, 而你也不該再愛的人嗎? 既然,已經有別人愛你,讓你幸福, 為什麼還要對舊愛耿耿於懷,想要懲罰? 既然,他已經不愛你了,為什麼你還以為你的幸福能懲罰到他, 如果,你還想著,要去懲罰對方, 我真的很難相信,你有多大的幸福。 梗在你心裡,始終不能忘記的對他的恨, 真真正正的懲罰了的~是你自己... 你又哪裡來的幸福,去懲罰別人呢! 不論你是因為失去了前一段愛情而幸福,或痛苦, 只要你不認清分開了的事實,並接受真相, 快樂的過自己的日子, 還想著要藉由各種形式,去懲罰對方, 那麼最終懲罰到的,都只是自己而已... 「我的幸福,就是對你最大的懲罰」 我真不希望這樣的觀念, 竟被當成愛的箴言般的擺成網頁重點, 我多麼希望我們所處的世界, 是可以教我們,愛的時候, 認真經營,不愛的時候,彼此祝福! 「即使我們不能一起幸福,你的幸福, 也會是我的幸福。」 那樣的世界,是不是會好一點!
╔ஐܤ°圖&音樂轉載自網路ஐ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