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7,854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1108003
°.☆希♥靈亞★.°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踢踢踢..T100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母親節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部落格貼歌違法!?
作者:
°.☆希♥靈亞★.°
日期: 2007.05.13 天氣:
心情:
今天在網路上看到一則新聞
在部落格分享音樂MV 會觸犯法律
一名高職學生
把網路下載的影音檔
下載到落格讓網友欣賞
卻被法院認定侵權
判刑5個月 易科罰金15萬元
成為國內「貼歌遭判刑」的首例
學生只是單純的想
也讓網友認識這首歌 或是這位歌手
其實這樣的分享動作
早在網路上就非常普遍
隨便關鍵字「音樂」「歌手名稱」搜尋
就能找到一堆「歌曲分享」
如果說
部落格裡放音樂分享是違法
那是否永遠都抓不完
看來喔
以後日誌要放音樂
就自己用MIC
自錄自唱囉
哈哈..
我要來擾亂鄰居安寧囉
買MIC 買MIC
>\\\<
標籤:
瀏覽次數:
212
人氣指數:
10512
累積鼓勵:
515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踢踢踢..T100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母親節
住戶回應
時間:2009-01-15 08:07
他, 50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1-14 07:12
他, 50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9-01-15 04:51]:
會汙染你的耳朵吧
時間:2007-05-17 17:32
他, 99歲,台中市,傳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5-14 21:31
他, 46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7-05-17 15:43]:
等我買MIC 在想辦法弄上來> <
時間:2007-05-13 09:38
他, 37歲,新北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7-05-14 00:27]:
喔喔..
不要告我ㄋㄚ> <
時間:2007-05-13 02:24
布吉島♒
那.....
我要點歌.....哈哈
作者回覆說
[2007-05-14 00:27]:
點啥 點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