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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11/01/19的日記
作者: Seán Lenz 日期: 2011.01.19  天氣:  心情:

某日晚間捷運上,在我正前方的博愛座,坐著一對母女。穿著粉紅裙小女孩,看上去不過五、六歲,正瞪大著圓滾滾的雙眼對著我轉呀轉,突然她跳起來跑到走道中間抓著欄杆繞圈圈,年輕的媽媽見狀立即出言嚇阻:「給我過來!等下被拍到網路上去唷!」語畢便抬頭打量自己對面的乘客們,惹得我一時肌肉緊繃,也忍不住透過窗戶反光、餘光偷瞄每一個握著手機的人們,是不是正在拍照、錄影?


當我回過神來才驚覺,原來現在已經不流行叫警察把你抓走的管教詞了,改流行拍到網路上,但無論是那一種,似乎都對小孩一點效果也沒有。為什麼被警察抓走會很可怕呢?被放到網路上又如何呢?這些拿來恐嚇的小孩子的內容,都是家長覺得足以造成某種嚇阻效果的訊息,但能否產生嚇阻力,得先被嚇阻。當人能夠理解嚇阻內容對行為舉止造成的影響,當然會選擇對自己有益的。

而孩子總有一天會了解這些嚇阻內容的意義 -  如果不....就會...,
就像我們也是懵懵懂懂學習,什麼事情在什麼情況之下不該做,這樣的該與不該通常是為了避開不利己的負面效果,其實這些取捨並沒有什麼不正確,但是讓我們取捨的標準是什麼呢?是警察還是輿論譴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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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2-21 11:28
她, 41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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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19 22:13
她, 60歲,新北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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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19 17:17
她, 51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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