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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兩點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多想想別人的好,忘記別人的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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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寫的很好!是的~
作者: 況明潔 日期: 2008.05.08  天氣:  心情:
煮飯--不代表因為我是女人,只因為我愛你;不煮飯,也不代表我要做女強人,

我只想做自已!

離開--不代表是在責備或為難任何人,只想為自己找一條活路!




~查某人的情書 ~ (如果你/妳是已婚更要把它看完)後面才是重點哦!


親愛的~接到信,你就知道我還平安,不要焦急......。

這是一家靠海的旅館;我的窗面對著黑暗的海口,

稀稀疏疏的漁火看起來特別寂寞───還是我自己的心情呢?

結婚三年以來,這是第一次給你寫信,而居然是在我「離家出走」的情況下。

你當兵那年,我們一天一封信的纏綿與甜蜜,倒像是不可思議的夢境。

今天晚上,孤獨在一個陌生的小鎮上,

窗外飄來欲雨的空氣,我真有點不知自己是誰的恍惚。

早上的事情實在並沒有什麼大不了,你一定覺得我怎麼突然小題大作起來;

或者,以為我用出走來要脅你或責備婆婆。

不,親愛的,我一點沒有要脅的意思。

我只是走到了一條路的盡頭,發現了一條叉路,

現在,我得決定是往回走呢,或者,換個方向,

往那幾乎沒有足跡的叉路上走去。


昨天一回家,婆婆就說:

「阿坤的襯衫領子有一圈骯髒,洗衣機洗不乾淨,你暗時(台語的晚上)用手搓吧!」

我說「好」,其實丟下書只想回房蒙頭大睡;白天有教學觀摩,連續站了好幾

個小時,覺得小腿都站腫了,晚飯也不想吃。

但是一家幾口等著我燒飯,你貪愛的黃魚中午就拿了出來解凍,晚上非煎不可。

小叔回來了,三下兩下脫掉髒透濕透的球衣,隨手扔在餐桌上: 「阿嫂,要洗
!」

電視聲開得很大,婆婆唯一嗜好是那幾場歌仔戲。

抽油煙機壞了,爆蔥的時候,火熱的煙氣冒得我一頭一臉。炒波菜一定得有七、八顆大蒜,不然婆婆不吃;可是上菜的時候,大蒜一定要剔掉,因為你見不得大蒜。醬油又快用光了,在多炒一個菜就不夠了。

我找不到辣椒,大概中午婆婆用過,她常常把東西放到她喜歡的地方去。

你的話很少,尤其吃飯的時候,說話本來不容易,婆婆重聽,一面吃飯,一面聽電視,聲音開的更大。

我說:「待會兒陪我到河邊走走好不好?」你好像沒聽見;或許你也累了。

幾個人淹在歌仔戲的哭調裡,草草吃完,你甚至沒有發覺我作的黃魚。小叔丟下碗筷,關進房裡去給女朋友打電話,婆婆回到電視前,你喝著我泡的熱茶,半躺著看晚報。我站在水槽邊洗碗碟。

回房間的時候,婆婆大聲問了一句:「這麼快就洗好了?別忘了那些襯衫領子

───用手洗。」........

躺在床上,有虛脫的感覺。是教課累著了嗎?還是作菜站得太久?還是那些油膩的碗筷?還是,因為你沒陪我到河邊走走?

今天剛好教李後主的「浪淘沙」,課堂上唸著唸著就想起我們讀中文系的那段時光,每逢春雨,就自以為很洒脫詩意的到雨裡去晃,手牽著手,一人一句的唱「簾外雨潺潺,春意闌珊,羅衾不耐五更寒,夢裡不知身是客───」,然後全身濕透的回家,覺得透心的冰涼、痛快。

我把腳擱在枕頭上,減輕脹的感覺,然後開始看李若男寫給我的書──你知道,若男從美國回來,變了很多,尤其看不慣我作保守婦女」的模樣,一直鼓動我看有關女權的書,不願辜負從小一快長大的情份,更何況,我倒真用心讀了幾本她介紹的書。

可是我還不太了解那些觀念。這些書都強調女人和男人一樣有智慧與能力,所以應該受平等的待遇,做一樣重要的事情。

所舉的例子,不是女企業家,就是女博士、女主管、女部長總而言之,「女強人」!

而所有的「女強人」都長一個模樣:短髮、大眼鏡、米色西裝,手裡拿支筆,一副很嚴肅、很精幹、很重要的神情。這些書強調女人的潛力,好像每個女人都應該從「家」那個窩囊的洞裡出來和男人瓜分天下。或許我太保守,我總覺得:我不是「女強人」,我喜歡「家」裡的廚房與臥房,我不喜歡短頭髮、大眼鏡、米色西裝,我喜歡依靠在丈夫的懷裡讓他擁著我叫我「小女人」,我不喜歡爭強鬥勝,不管是男人或女人……

可是,這本新書裡有一張很吸引人的畫片:一個女人站在一片蔥綠的原野上跳望著無邊無際的大海,在雲海的會合處有幾隻淡淡的海鷗,很簡單的畫面,但是呈現出很寬很廣、無窮無盡的視野。

照片下有簡單的一行字: 比作「女人」更重要的,是作一個純粹而完整的「人」。

我心動了一下,但是理不出什麼頭緒來。

婆婆把頭探進來兩次,我沒作聲;我太累了,而且,我還在想那一行似通不通的句子。

有時候真希望能夠把房門反鎖了,沒經過允許誰也不能進來打擾,可以假裝不在。

小時候,每和爸媽鬥氣,照例躲進大衣櫥裡睡一下午,覺得安全又自由。

但我們的房門上沒有鎖,一結婚,婆婆不喜歡,就把鎖打掉了,表示我們是親密的一家人。

你進房的時候,大概很晚了。我睡得矇矇矓矓的,你也倒頭就睡,背對著我。

沒想到早上婆婆生那麼大的氣。稀飯確實煮得太硬,不過,平常不也就吃了嗎?

我要加水再熬,她把鍋搶過去,一把翻過來,就把飯倒在餿水桶裡,

大聲說:「這款飯給豬吃還差不多。不愛做事就免做!阿坤兒,你今天自己去買

件乾淨的襯衫來穿,不要讓別人講笑!」

你抓了份早報,走進浴室,很不耐煩的回頭說:「查某人(女人的意思),吵死!透早就吵!」碰一聲,把門關上。

婆婆重新淘米,鍋盤撞擊得特別刺耳。你大概坐在馬桶上,一邊看武俠連載。

小叔揉著睡眼出來,問我昨天的球衣洗了沒有,他今天要穿。

我壓住翻騰的情緒,走到後院,隔壁阿慶的妻挺著很大的肚子,正在晾衣服。

不,我並沒有生氣,真的不生氣。只是站在那裡看著阿慶的妻很艱難的彎腰取

衣,那一刻,我突然異外的清楚的,從遠方看著自己這個「查某人」───

三年來,清早第一件事是為你泡一杯熱茶,放在床頭,讓你醒過來。

你穿衣服的時候,我去作早點,順便把小叔叫醒。伺候你們吃完早餐,你騎機車到鎮公所上班,我走路到學校。

放學回來,作晚飯,聽歌仔戲,洗碗筷,改作業,洗衣服,拖地板,然後上床,熄燈,睡覺,等第二個清晨為你泡杯熱茶、叫醒小叔、作早飯……

然後你坐在馬桶上,很不勝其煩的說: 「查某人,吵死!透早就吵!」

「簾外雨潺潺,春意闌珊」就是這麼回事嗎?

我不是若男,也沒有興趣作女強人;可是,親愛的,我到底是什麼?為什麼我覺得這麼空虛?好像聲嘶力竭的扮演一個角色,而台下一片噓聲;好像做任何事情,都是我份內的責任,這個「份」,就是妻子、媳婦、大嫂,總而言之,作為一個「女人」的份。

我,就是一個女人;女人,就該做這些事,過這樣的日子。

這是命!

我很迷惑。你上了一天班回來,筋疲力盡,覺得作丈夫的有權利享受一下妻子

的伺候,但是,別忘了做妻子的我也上了一天課,也覺得筋疲力盡,為什麼就必須挑起另一個全天候的、「份內」的工作?為什麼我就永遠沒有「下班」的時候?

並不是我不情願服侍你,我非常願意,可是,親愛的,你知不知道,我並不是因為要履行女人命定的義務才為你泡一杯香茶,實在是因為我愛你──

愛你熟睡時如嬰兒的眉眼,愛當年吟詩淋雨的浪漫,愛你是我將白頭共老的人

──所以服侍你。

如果你把我當作一個和你平等的、純粹而完整的「人」看待,你或許會滿懷珍愛的接過那杯冒著綠萍的茶,感謝我的慇勤。

可是,你把我當「查某人」看,所以無論做什麼,都是「份」內的事。結了婚,戴上「女人」這個模子之後,連看書、淋雨、唸詩、到河邊散步、幻想,都變成「份」外的事了。
..................

我變成一隻蝸牛,身上鎖著一個巨大的殼,怎麼鑽都鑽不出去。

這畢竟是怎麼回事呢?難道作為女人的同時,我不能也是一個自尊自主的「人」

?難道一定要與男人爭強鬥勝,比男人更「男人」,才能得到尊重與自由?

我可不可能一方面以女性的溫柔愛你,一方面,你又了解我對你的愛並不是「查某人」份內的事,因此而珍惜我的種種情意?

說的更明白一點,親愛的,你能不能了解,我為你所作的一切──燒飯、洗衣、拿拖鞋──都不是我身為女人的「義務」,而是身為愛人的「權利」?

一切都只為了愛?!

比作「女人」更重要的,是作一個純粹完整的「人」──你懂嗎?願意懂嗎?

連海口的漁火都滅了。我已經走到一條路的盡頭,只盼你願意陪我轉到那條足跡較稀的叉路上去。

回頭,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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