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225876
 ★°詩篇° ★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一名強暴犯親口陳述的..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推動鞭刑立法嚴懲惡狼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不要隨便撿錢
作者: ★°詩篇° ★ 日期: 2007.07.26  天氣:  心情:

石秀華╱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失業婦人上月為了帶母親看病,至提款機提領二千元,但她久未使用提款卡,加上趕時間,拿了提款卡及明細表,卻忘了拿錢,結果現金被後方一對姊妹拿走;警方根據監視畫面及提款紀錄,昨通知姊妹倆到案,兩人雖辯稱:「錢是撿到的!」並掏出二千元要警方轉還婦人,但因竊盜屬公訴罪,兩人仍被警方法辦。
 婦人提款忘記拿
警方指出,陳姓婦人(四十九歲)失業又欠卡債,她為了帶母親看病,上月十二日將郵局僅有的兩千元提出,卻大意丟了錢,因此報案希望警方幫忙,婦人母親還笑女兒:「警察不可能幫妳找回二千元。」
前鎮分局偵查佐歐國雄則調閱郵局錄影帶,發現一對姊妹陳麗君(二十七歲)、陳麗雯(二十五歲)在婦人離開後,趨前提款,發現出鈔口有現金,立即以袋子擋住,再將錢取走,於是根據提款紀錄,昨通知姊妹到案。
姊妹倆原辯稱:「錢是撿到的!」但兩人看到錄影帶畫面,百口莫辯,最後被依竊盜罪函送法辦;婦人則頻頻感謝歐警說:「你真是一個好警察!」
標籤:
瀏覽次數:42    人氣指數:1202    累積鼓勵:58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一名強暴犯親口陳述的..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推動鞭刑立法嚴懲惡狼
 
住戶回應
 
時間:2007-07-26 02:45
他, 48歲,南投縣,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