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17次後,吳淑珍在今天開始一連2天進行庭訊,今天第一天開庭,經過不到1個小時,吳淑珍當庭認罪,不過只承認偽造文書,否認貪污行為;她強調所有收取的款項,都是政治獻金,絕非不法所得。
在檢察官將吳淑珍遭起訴的罪名,一一列舉後,法官蔡守訓,詢問吳淑珍對於檢方列舉的犯罪事實,是否認罪?吳淑珍表示她承認國務機要費的案子,有使用他人的發票,來報帳核銷,對於偽造文書的部分認罪,但不承認有貪污。
對於龍潭購地弊案,吳淑珍也承認有辜成允的收2億款項,並非起訴書中的3億;另外,對於南港展覽館的弊案,她也坦承有收取220萬美金的款項,也不是273萬美金;雖然坦承收錢,不過,吳淑珍還是強調,收到金額和起訴書中,有相當大的落差,也希望法官能夠查明,還給她一個清白。
吳淑珍對於收受金錢,她辯稱當時收到時,辜成允表示就是政治獻金;而收受蔡銘哲的錢時,她認為是土地佣金,兩案都並不是貪污;但對於洗錢案的部份,吳淑珍表示,她確實有將南港展覽館、龍潭案收到的錢,匯往海外吳景茂的帳戶。
法官蔡守訓,詢問有關國務機要費的部份,吳淑珍表示當時是是馬永成說,國務機要費需要發票核銷,因此她才會收集發票,但因為她不是會計、公務員,所以如何請領她表示完全不知情,一切都是下屬陳鎮慧在處理,她只負責收錢,她也不知道這樣是違法的。